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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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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一下,剛才我在七八區別串,看到的一段話。
引用:
說的很好,一般平民上法庭的確是如此, 而且陳述時以「事實」為核心,避免情緒化或過度渲染,這才是最佳策略。 但...柯文哲就不需要了,法官要柯文哲就"證人陳述發表意見", 柯文哲可以在法庭上,扯一堆政治語言、和外界喊話,及其他不相干內容(聽起來像心靈雞湯?) 如果就此,批評"柯文哲的做法"... "無黨無派"的人就會"好心疼"柯文哲了... "法官又沒有阻止"、"法官允許的"、"法官在法庭就是神"...等等連續技,可說是相當絲滑啊... 話說,柯文哲有「實質影響力」啊,才能如此啊 小草可不要學師父這一套啊,不然到時倒大楣,狗昌只會當小草是免洗的, 而"無黨無派"的人是"無黨無派"嘛,當然就不會出來護航了... :D |
民眾黨擬修刑訴法刪串證之虞 吳宗憲:有嚴重副作用
引用:
宗憲:嘿嘿,見鬼啦! 狗昌:...... |
柯文哲、應曉薇求停押 審判長:合法適當時裁定
2025/9/4 11:40(9/4 11:58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審判長今天表示,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北市議員應曉薇是否延長羈押及聲請具保停押的裁定, 依照訴訟審理進行狀況,合法且適當時加以裁定,不一定會今天裁定。 審判長說,檢方與辯護人雙方的陳述必須要就今天至10月1日之間預計詰問證人的狀況, 列入羈押是否仍然存在的依據。 另就是否延長羈押及聲請具保停押的裁定,合議庭仍會依照訴訟審理進行的狀況, 合法且適當的時候來加以裁定,今天訊問完畢之後,不一定會於今天加以裁定,先予敘明。 北院開庭狀況經由審判長說明後,先由檢方以簡報說明,再由被告辯護人說明, 重點圍繞在被告是否犯罪嫌疑重大、有無串供證以及逃亡可能,有無羈押替代處分必要。 |
小草別再哭哭啼啼了,轉個臉書文...
不要又是膝跳反應,是自己人的臉書...:D 轉錄許甫臉書(今日) 引用:
------ PS. 柯文哲可以"不自證己罪",那是"我們"在講的。你許甫這樣子講,等師父出來,你要倒大楣了... :laugh: PS2.參考柯文哲過往金句:「今天看你上節目,但臣議其君,死罪」 |
引用:
看來可以開始準備保金了... 上次是到七千萬吧 ... 師父! 我知道你還有錢... :laugh: |
你理解有問題,不自證己罪是說
刑事訴訟法被告不得被強迫自己承認犯罪 要控訴他人犯罪是要檢察官拿證據的 怎麼會變成要被告說清楚自己犯了什麼嘴 這突顯檢察官自己都不知道被告犯了什麼罪 才會荒唐的變成要求被告自己說自己犯了什麼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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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有"強迫柯承認犯罪",我是叫他解釋1500 OK? 柯不解釋的話,那"我們"才說:OK。那柯是"不自證己罪",行使"緘默權" 你的理解能力喔,三個字:「哈哈哈」 再來,上文PS,我說的「柯文哲可以"不自證己罪"」,你是看不懂那個中文字? 哇哈哈,又是三個字。 ----- 再說了,你看不出來許甫的第四點"可能會有"的"語病",你就閃一邊好嗎?... 是我的話,我就說:柯文哲又沒有犯法,何來"說清楚自己重大的犯行"之說。 會不會當幕僚啊?! (丟筆!! |
引用:
+1, 這比較像是政治立場不正確的丟命題... :laugh: :laugh: :laugh: |
柯文哲訊問庭痛哭 關1年看見社會最底層:以後一定要推司法官考上先羈押1周...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070223957.html 真是個有趣的提議,役男還要當兵呢,司法官要先關一週體驗民間疾苦...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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