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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2012-07-23 08:24 PM

引用:
作者cjc6352011
大概是我誤會了
本來我也是認為你是在開玩笑
結果就是看到你寫的那篇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3552295&postcount=81.以為你當真了
所以我才會想來這裡回文.說你[扭曲他人字義來映證自己的論點]
看來我理解力不夠誤會你了
跟你說聲抱歉

不過你真的蠻愛挑語病.雞蛋挑骨頭 :D
但希望那也是你說笑的方式
若真是如此的話
請原諒我的無知與冒犯
3Q

講笑話講到別人笑不出來,大概是我說笑功力太差吧,SORRY! :)

引用:
作者cjc6352011
你這是在打我臉嗎? :D :D :D

看你給三顆星,我應該有進步了吧! :D


順便搶個400......

weirock 2012-07-23 09:20 PM

引用:
作者二手男
所以就是亂畫嗎 :confused:
才會有人去增取受損的權益阿
跟重機上國道一樣.立法都過了.只是要交通部規劃可行駛路段跟時間.結果交通部用一個民調跟地方不同意就不准上了.

還有市區道路跟手冊上那些斷面圖差在哪裡.大多數都一樣啊.


你覺得亂劃的部份可以先舉報給當地政府

雖說有得你覺得「亂劃」~但實際上是當地居民要求的

像我今天才看到一個機車停等區是劃在汽車道上的...

但我猜那是當地居民要求的...

因為那邊是T字路口~紅燈可以右轉(有燈號)~但因為停等區是劃在混流車道上

只要有機車停在那~那條路裡的居民紅燈時就沒辦法右轉進去...

然後被報到華視去了...

二手男 2012-07-24 12:12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你覺得亂劃的部份可以先舉報給當地政府

雖說有得你覺得「亂劃」~但實際上是當地居民要求的

像我今天才看到一個機車停等區是劃在汽車道上的...

但我猜那是當地居民要求的...

因為那邊是T字路口~紅燈可以右轉(有燈號)~但因為停等區是劃在混流車道上

只要有機車停在那~那條路裡的居民紅燈時就沒辦法右轉進去...

然後被報到華視去了...


就是太民粹嘛.
不管對不對嗎?是不是符合法規?反正有里長畫民意太表去關心施壓就亂來.
這樣要底是法治還是民治還是手冊治.
連個交通法條都有人不知道拿手冊或設計依據亂說亂講了

太古 2012-07-24 01:38 AM

好像有些人搞不清楚法律位階
我來舉個例子
假設,注意!是假設喔!!!
假設,法律規定男生要當兵女生不用
但國防部在某些手冊裡卻明定了女生的規範等等(如女生幾歲到幾歲要當兵之類的)
那女生是不是要去當兵了...

referee_c 2012-07-24 01:48 AM

引用:
作者太古
好像有些人搞不清楚法律位階
我來舉個例子
假設,注意!是假設喔!!!
假設,法律規定男生要當兵女生不用
但國防部在某些手冊裡卻明定了女生的規範等等(如女生幾歲到幾歲要當兵之類的)
那女生是不是要去當兵了...

你這裡的法律是[憲法],憲法的位階當然是最高的.

但是,他們現在的爭議,就是到底哪一個法律位階高,所以你這個例子不恰當.

太古 2012-07-24 02:36 A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這裡的法律是[憲法],憲法的位階當然是最高的.

但是,他們現在的爭議,就是到底哪一個法律位階高,所以你這個例子不恰當.

都說是假設了 :stupefy:


憲法>法律(法、律、條例、通則)>命令(法規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行政規則)
規範...?算哪一種呢?

referee_c 2012-07-24 02:56 AM

引用:
作者太古
都說是假設了 :stupefy:


憲法>法律(法、律、條例、通則)>命令(法規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行政規則)
規範...?算哪一種呢?

如果你說同一部門的法律比規範位階高,這似乎沒問題.
但內政部和交通部是兩個不同部門,不同部門的條文位階,也是這樣比高低的嗎?

我的疑問也就是,[內政部營建署的規範]真的是比[交通部公路總局的交通條文]位階還低嗎?
這個部分我是真的不懂,就看大家的討論,看是不是能得到結論.

oxa9615 2012-07-24 08:15 AM

:cry: 這篇我已經看得眼糊糊了..

:shy: 希望大家在路上行車都平安就好~

orea2004 2012-07-24 08:31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地方分權的原則下
除非地方政府失職
不然中央是不能介入的
也因為這樣~才會有「設計規範」
地方分權請參考憲法111條

應該這麼說
有些中央定的各種條文會給地方一定的裁量權
這種規定地方政府才可以視情況調整。
像是禁行機車道的設置規範。
如果沒有的,那麼就是一切遵照中央的規定。
地方政府可以訂出一套規則,但是就是不能跟
中央政府的規定牴觸。就像違規停車罰900,
地方政府不能說我罰500就好,或是我這邊
違停比較嚴重我要罰1200。

orea2004 2012-07-24 08:34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我這邊如果有裝行車記錄器應該可以舉證一堆 :jolin:
在限速60的車道上開40以內的阿伯一堆 :stupefy:
阿伯啊...我是不知道你家多有錢...你這種速度不到40的~還一個人出門...
騎機車就行了吧...雙線道你一台車就擋了一整邊了... :jolin:

你的行車記錄器就算可以測速,但因為這不是官方認可的
電子採證設備,你說他可以測的多精準都沒有用。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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