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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機車分流 , 保障大家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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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官員說的 :laugh: :laugh: |
引用:
依照政府的車種分流宣導文宣的內容來看,台灣的馬路其實是夠大條的,只是車道過寬,造成車道數不足,無法完全的車種分流 交通部道安會宣導文宣中的三部曲就是在說車道寬度(提出這個網頁,肯定又有某人要出來跳腳說我在胡說了!) 不僅要改善,更要改變-機車道路不「機車」 中壢市的省道,也就是環北路,在經過中福路與福州一街這一小段路口時,從二線道變成了四線道,過了路口後,又從四線道變成了二線道,證明政府的車道縮減政策是可行的 不過也很明顯的是在惡整要從環北路左轉福州一街的機車就是了! ![]() |
真正的汽機車分流,必須同時有禁行機車道與禁行汽車道,這才叫汽機車分流。
以目前的設計,是外側車道汽機車混流。 假設這樣的設計是安全的,內側也應該混流才對。 假設這樣的設計是不安全的,那外側就該禁行汽車。(連臨停起步右轉都不可以,相關規劃可以去高雄看,有些道路汽車必須在內側車道等汽車右轉燈,汽車右轉燈與機車直行燈是錯開的) |
引用:
不曉得 , 而這邊也有許多機車騎士以為這樣很安全 . |
引用:
同樣的道理,假設目前外側混流的設計是危險的,為何內側也應該混流來製造危險的狀況? PS:大多數的狀況下,外側有汽車公車須靠邊停車,所以不可能完全不混流. |
引用:
您也看出那一群人的矛盾 .... :D 外側車速較慢時混流喊得那麼危險, 內側高速混流卻宣稱安全??? :laugh: 此外, 年輕機車騎士跟得上車速主張走內側, 老弱機車騎士慢車走外側, 問題是在他們眼裡,老弱機車騎士使用的外側好危險??? 「任我騎」陰影又逐漸浮現!! :laugh: |
引用:
你又不是他 , 你怎麼知道他沒想到 ? :unbelief: |
引用:
所以我們希望的是車速分流 , 車向分道不是嗎 ? 當你有轉彎 , 停靠 , 慢速的需要的時候 , 你就靠外側 . 當你要直行的時候 , 你就靠內側高速行駛 . 快速公路混流了五年 , 只有一件 a1 , 不是很清楚的說明了 . 再者 , 開放所有車道後 , 車輛密度不同 , 產生碰撞的機會大幅下降 , 這是物理常識吧 . 而現實例子中前面不是說了 , 當忠孝東路四段由兩個 禁行機車道變成一個 , 機車可行駛的車道由兩個變成三個 , 當地的事故 由 13 件變成 6 件 . 這些都是事實 ! 要寫幾次才有人願意看 ? |
引用:
現行的狀態是外側高低速混流 , 速差大 . 250cc 的機車跟 50cc 的機車必須在同一個車道行駛 , 產生很大的速差 . (幾天以前是 549cc 的機車要跟 50cc蹲在一起) 現在則是騎60 70 kph 要跟 20 30 kph的擠在一起 . 速差大 , 反應時間短 , 危險增 . 真正實施車速分流 , 才有機會降低外側車流 . 其實這些你以前都看我們寫過解釋過 , 但是你經過了這段時間現在還是會 這樣問 , 不曉得你是故意的 ? 還是真的聽不懂 ? |
引用:
既然混流危險,那就該禁止汽車與機車混流,有禁行機車道的地方就必須有禁行汽車道,甚至用護欄作物理性分割。 另外平面道路,基本上是分成右轉/直行/左轉道,右轉與左轉道因行人與對向直行車的關係,大多數時間都是車速0,只剩1/3寬度可供直行車直行。 直接左轉汽車也會造成對向直行汽機車的危險,所以應該禁止直接左轉,所有汽機車都只能兩段式左轉。(澳洲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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