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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台灣毒販 在陸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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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罪有應得 大快人心 中國政府做的好 :) |
引用:
+1 殺雞儆猴 |
引用:
人渣見上帝 :confused: :laugh: |
早些年在大陸有看過槍斃前先拉出來遊街示眾, 沿途還用大聲公宣布犯行!
還邀請群眾到執行地點"觀刑"! 說真的是有點過份, 不過如果因為這樣讓有些人產生嚇阻的想法, 其實也是幫這些死刑犯累積的些功德! ps. 不過聽說早年冤死的也不少就是了........ :jolin: |
引用:
衛道人士因為台灣死刑很久沒有執行、苦無抗議對象 現在紛紛轉行去作「動保人士」保護浪浪去了 :D |
打頭應該是身體還能賣錢吧∼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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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決時打後腦,可能比打心臟人道些。打後腦應該不是瞄準腦袋,而是顱骨下方第一節脊椎骨,這樣可切斷犯人腦幹而立即畢命。執行技術上,因目標小而明確,失誤機會很小。
打心臟不會立即畢命,而是經由停止輸送血液至腦部,導致犯人缺氧而死。犯人挨槍後,還需好幾秒才會斷氣!執行技術上,因心臟位於體內深處,有可能因標定不易而打歪。台灣過去便發生過,犯人被從太平間送回刑場補槍的案例。 至於國外仍在使用的死刑方式: 就絞刑而言,有可能因犯人的體型重量估計錯誤,造成下墜時未絞斷頸骨,而令犯人窒息掙扎數十秒後才死亡,或直造成身首分離的噁心場面。 就毒氣室而言,犯人的生理反應會抗拒吸入氰化毒氣,從而延長掙扎時間。 就注射毒液而言,因為是由法警而非醫護人員扎針,故常會扎錯血管或方向,以致未能快速致死。 對主張報復刑主義者,延長犯人死亡痛苦可能不是問題。但就單純使犯人與社會隔離的觀點而言,目前死刑的執行技術,仍有需加完善之處。 |
引用:
這太出人意表了,鵝第一次聽說PRC執行槍決用AK-47槍擊腦部可能有部份是人道考量,以槍擊大腦而言,只要執行後維持好心肺功能,犯人還可以發揮殘餘價值(說穿了就是植物人,只是死相難看了點:stupefy: ),槍擊延髓的話很難想像可以爆掉半個頭的步槍彈在打穿目標區之後,不會搞成身首異處的場面(死相恐怕更難看吧:ase:ase).... |
快把廢死聯盟的成員統統空投到對岸去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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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人說爆頭是為了人道,阿六應該是以俄為師,俄國人從共產革命起,就是從後腦打!只是以結果論而言,因為死的乾淨俐落,所以較為人道,至少不會有從太平間拉回刑場補槍的情況發生。 爆頭實在不需用到步槍,但若用威力較弱的手槍,劊子手幌個�**椄O可能發生像「神豬」那樣槍口餘生的情況。用高威力AK-47打腦幹,子彈穿過腦幹後會進入口鼻空腔,不太會爆個一塌糊塗(若有張開嘴會更好)。打腦殼的話,因為裡面有東西,子彈在內部攪過後,有可能會爆得滿地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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