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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聽到的肇事責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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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漏說了.....還有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基本上,對於超速的認定我也不服 因為,誰能證明我超速? (又沒監視器又沒測速照相的,誰說的算) 只是,我應該說我只有騎49嗎? (一輪49倒是有可能...呵呵,那邊沒有人騎少於50的啦) 還是,我應該說我不知道? 對方你不違規,我騎100是我的事,你的動線根本就不會與我有交錯 警察問筆錄時其實大家心裡都有數,差在你想要怎樣規避可能屬於你的責任 你說你只騎30去撞到人家,還撞得支離破碎,這有可能嗎? (被撞的話例外) |
引用:
那可能小弟待過的產險公司剛好都有這個規定! |
台灣法律直行車優先好像變成屁了..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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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筆錄的說法很重要 但其中的奧妙,一般人根本不知道 我朋友曾經因為一字之差,直行被旁車亂轉彎撞上,上法庭還敗訴 只因為對方出險員趕赴車禍現場,"教"對方把筆錄說法改了一個字 但細節我忘了.... |
引用:
哈哈~~~~~~~~~~~~~~~~~~~~~~~ 鬼島上面住的可都是高手 |
引用:
可能是追撞改成推撞.就差很多了.主動跟被動.... |
是真的
目前很多案例根本是不會說導致的 不要說不可能無責任 再下就有過 法律除法條外也講因果 所以講話真的要注意 |
引用:
問題是你要證明他的價值 |
引用:
如果對方執意修好,折舊這時沒用喔^^ |
這就是想學又學不到的地方!
有人可以經驗分享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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