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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一下,假設那人的工作是攤販,擺地攤之類的,那還有辦法要的到錢嗎? 強制執行就沒用了,是吧? -- |
引用:
誣告要成立,相當困難 |
引用:
除非神通廣大可以把自己的錢變成其實不是他的錢 那法律也無解啊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那些不是他的錢,其實是他的錢,那你就可以要到錢 但話又說回來,很多人以為好像把自己的錢變成其實不是他的錢很容易,說實在話,那也要你資本夠雄厚到某種程度才會容易 |
引用:
感謝您的回答 不過....有更白話一點的答案嗎? :ase 看不太懂..... -- |
當初看到這串就覺得怪怪的所以根本不想講話,
法理的東西當初就討論的夠多了,現在還在扯ID人格權? KEYPOINT: 路人的英文怎麼說? :think: :unbelief: |
引用:
我也覺得怪怪的. :unbelief: :unbelief: |
網路詐騙,受害者ID帳號有人格權,
但網路上被辱罵時,ID帳號就沒有人格權了 或者說網路上一句認真就輸了嗎 上面一些網友的的法制觀念要加強!! |
引用:
我建議你先去查閱一些判例.再來這邊大小聲.. 特意註冊一個新帳號.然後拿著雞毛當令箭.以為就能衝鋒陷陣殺敵無數?人格權?唉... 半年後再透漏案情?我看你到時又不知改用什麼新帳號了!!真是:拍尼當.搞消郎.... |
引用:
已經上徵查庭了 只是詢問而已,你不爽可以不要留言! 我不懂那裡得罪你了嗎 還有請注意你的言語 :shock: :shock: |
引用:
你在恐嚇我嗎?請先注意你的用詞!!! 已經上偵查庭!!好了不起..給你鼓鼓掌..要不要順便搖旗吶喊啊!! 只是詢問而已!!原來在法官判刑定讞之前.你已經自行在網路散播對方敗訴.只是不知道自己 可以凹對方多少錢才上來問吧!!... 不爽可以不要留言!!這裡是你家?你發言我不能回覆?好霸道啊!!還振振有詞去告別人毀謗咧! 我一向說話不拐彎.你不爽.請去告.我搬個板凳坐門口等你唷...正義..呵呵..正義滿天下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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