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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2010-09-15 02:36 AM

引用:
作者42章經
不知道
不過宋世傑一定有
最近在看南北大狀

  你剛好講反了,宋世傑是虛構的,方唐鏡才是真的 :laugh: 。

HardCorr 2010-09-15 07:29 AM

因該反告回去才對
順便要幾個$$$回本

想當壞人 2010-09-15 10:01 AM

嗯...
自覺嘴砲輸訟棍,
所以默默支持某些人的論點就好 :D

old2chang 2010-09-15 10:04 AM

至於這個人為何最近大量提告,尤其以前都以刑事附帶民事,現在則直接提民事告訴(這個可是要繳裁判費,不像刑事的可以免費),花20元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台中市西屯區民安段579號的土地謄本,對照一下所有權人(找一下哪個名字有出現在這個人的相關法律文件中),看看裡面的權利事項,或許有各位想要的答案

old2chang 2010-09-15 10:10 AM

引用:
作者Quentin
如果引用人在引用之照片下註名照片所有權人
且宣示無營利行為
只是未取得著作權人授權
請問這樣是不是原著作權人也一樣能提侵犯著作權告訴?

可以,因為有侵權事實,但是如果確實無營利行為(必須直接間接都是,譬如在營業餐廳掛他拍的相片,雖然不是賣他的相片,還是屬於營利),幾乎都是不起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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