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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說汽車太髒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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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髒罰款雖然很扯.....
連小廣告也要罰住戶更誇張 http://www.nextmedia.com.tw/applene...ssueID/20100502 前年我房子剛建好,不鏽鋼的電表箱掛上去不到一星期就被貼四張廣告, 超難撕的... 明明****上有電話能追能查, 也從來不見環保署在管, 現在好了......搞這條法令.. 二次強暴住戶.... 這法令要是通過, 我就懷疑那些小廣告是環保署貼的, 你不來消費我就罰你6000... |
每次看到類似的新聞都不由自主的想到"苛政猛於虎"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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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礙觀瞻.....
以後搞不好人走在路上 長得太醜也影響市容,要開罰單 只有帥哥美女才能出門orz..... |
現在的人連門前雪都不掃了,
看到要罰錢就.... |
引用:
這個呀,得問老頭子才知道,這是蔣介石推行的新生活運動,1935年在江西首先 施行,叫做 "取締婦女奇裝異服辦法" 本來是只管女生後來到台灣後把男生也弄進來管, 叫做 "取締男子蓄長髮標準"。 "取締婦女奇裝異服辦法" 條文如下: 據1934年6月7日的南昌快訊:先是,蔣委員長以“南昌婦女妝式、頭髮服裝之大小長短尺寸等,應由警察速定一個標準令行,如不遵行者,應由警察負責取締”,手令江西省政府遵辦。江西當局奉令後,即迎合蔣介石的意見,認為“近來本市婦女服裝,炫奇鬥巧,不但妨害衛生,而且有傷風化,際此厲行新生活運動之時,自應及時糾正”,迅速於1934年6月6日擬定了《取締婦女奇裝異服辦法》,其主要內容為: 1.總則:為取締婦女有傷風化及不合衛生之奇裝異服起見,特訂定本辦法。2.衣著方面:旗袍最長須離腳背一寸;衣領最高須離顎骨一寸半;袖長最短須齊肘關節;左右開叉旗袍,不得過膝蓋以上三寸,短衣須不見褲腰;凡著短衣者,均須著裙,不著裙者,衣服須過臀部三寸;腰身不得繃緊貼體,須稍寬鬆;褲長最短須過膝四寸,不得露腿赤足,但從事勞動工作時,不在此限;裙子最短須過膝四寸。3.裝束方面:頭髮須向腦後貼垂,髮長不得垂過衣領口以下,長髮梳髻者聽;禁止纏足束乳;禁著毛線類織成無扣之短衣;禁止著睡衣及襯衣,或拖鞋赤足,行走街市。4.推行辦法:本辦法之推行,先自南昌市起。女公務員、女教員、女學生及男公務員之家屬限半個月後實行;其他各界婦女,一個月後實行;本辦法由省會公安局抄錄,並制就傳單挨戶分送;婦女衣著裝束不遵守本辦法者,由崗警加以干涉,如有違抗者得拘局懲處。 由此可知,雖然取締的是女生,可是眾宅男福利嚴重受損,也因此蔣中正最終被打到 台灣來了。 |
我看到這個就想到一句話,有次在承德路看到公車逼機車,有人跟小偷一樣在偷拍,朋友跟我說:人家是有牌的流氓,不然有本事你不要繳.當政府真好,黑道還要檯面下的搶,政府是正大光明的刮.這種法律最後多半是變成引起民怨的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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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到
明朝有個什麼「地稅」的 由中央派密探到地方去 「鑑定」何處有寶物 然後就不存在的寶物課稅.... |
引用:
這條應不敢通過 不然南部那個市長就慘了 :laugh: |
引用:
嘴巴是長在每個人臉上的東西 常說什麼話 就長什麼德性 啊就是在說banbanzon初號機 :like: 黑 名 單 + 1 |
車太髒要罰? 被貼廣告要罰? 怎麼不去罰源頭: 汙染的空氣以及貼廣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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