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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n 2009-08-05 01:05 AM

引用:
作者sp004697
雖然我之前是個網管,
不過IT=挨踢
幸好投入了傳產,
每天準時上,下班
薪水也比之前30K高了不少
不過工作環境比較操,
也比較累
但對身體也比較好

現在工作環境比較操也比較累
身體怎麼變得比較好?不解? :confused:

Crazynut 2009-08-05 01:28 AM

引用:
作者vxr
編程..
算是RD..
寫程式作軟體是我的興趣.....

幹這行最不喜歡遇到的情況就是..
要結案的之前..
客戶突然說要改功能或增加功能(客戶會這樣可能有兩種目的:1.他真的很急2.他付不出錢..)...
這會玩死人..:jolin:..


你遇到的這種似乎不是很嚴謹的吧。

我以前聽說的,寫軟體前先簽訂規格議定書,詳細列舉軟體必須作到那些功能,然後在限期前完成即可。

然後在交貨之後,有半年左右的磨合期,作一些畫面、操作介面、功能上的小修正。

額外的要求違反當初的協定,不必理會。有緊迫需求,請簽新約再議。

John-Wel 2009-08-05 04:25 AM

:flash: 要保重身體 :think:

NONOPIG 2009-08-05 04:57 AM

引用:
作者kiten
現在工作環境比較操也比較累
身體怎麼變得比較好?不解? :confused:


做點粗重留點汗,這種操勞沒什麼壞處,

而且也不是全然不需要技術和能力的工作。

很嚮往這種生活,

只要有足夠的休息時間,體能不會操到哪去。

再過幾年我也想找準時下班朝9晚5的工作,



比起在辦公室的「操」,

熬夜爆肝、壓力大、超長工時、隨叫隨到。

休息都不夠的情況,每天在煎熬。

那簡直是慢性自殺。

還是各種疾病纏身死的很痛苦的那種。


拿工人來當例子好了。

IT產業比工地工人還容易搞爆自己身體,

要說哪種職業更好?

除了髒了點(沒有責任制)、

體力負荷大(工時短)了點。

IT產業和工地工人比要說哪個工作更穩定...

我說不上來啊。(誇張了點)


很多傳產真的不錯,可惜不好找。

blair 2009-08-05 05:06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遇到的這種似乎不是很嚴謹的吧。

我以前聽說的,寫軟體前先簽訂規格議定書,詳細列舉軟體必須作到那些功能,然後在限期前完成即可。

然後在交貨之後,有半年左右的磨合期,作一些畫面、操作介面、功能上的小修正。

額外的要求違反當初的協定,不必理會。有緊迫需求,請簽新約再議。

這些交易流程是一回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是另外一回事,
除了掌握有關鍵技術的廠商之外,一般的廠商都會敗給兩個字「訂單」,
縱而屈服在客戶的壓力下...

比如說設備,設備沒驗收之前,其實設備所有權都還在設備商那邊,
但是在台灣,誰管你設備是不是你設備商的,運作OK就拿來量產了,
順便一邊量產一邊想要追加哪些功能,當然是不給錢的。
想要錢的廠商,大概是不想要尾款和以後的訂單了。
不僅企業這樣做,就連政府都這樣做了...
為什麼廠商不敢阻止如此大辣辣的逾矩行為?就因為「錢」。

我也看過廠商一切照規矩來的,追加功能?OK啊,錢來就有。
量產?驗收沒?沒驗收不行喔。
那家廠商生產的正是關鍵設備,沒他們家的東西就不用建廠了的那種。

x2mms 2009-08-05 07:14 AM

你们不是团队的吗>怎好象是你一手包办?

risc_bar 2009-08-05 08:13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遇到的這種似乎不是很嚴謹的吧。

我以前聽說的,寫軟體前先簽訂規格議定書,詳細列舉軟體必須作到那些功能,然後在限期前完成即可。

然後在交貨之後,有半年左右的磨合期,作一些畫面、操作介面、功能上的小修正。

額外的要求違反當初的協定,不必理會。有緊迫需求,請簽新約再議。


說是這樣說
但是在台灣,尤其是小軟體公司這樣搞,以後你就別想接單了
我們也是簽了,然後咧,客戶要求這要求那的
還是要做,因為客戶手上有錢阿,還有,開發案之後的維護案才肥阿
一開始不好好順他的意,後面的維護案怎麼簽得到
pm課程聽了半天,實際跑起來可不是那樣

vxr 2009-08-05 08:33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遇到的這種似乎不是很嚴謹的吧。

我以前聽說的,寫軟體前先簽訂規格議定書,詳細列舉軟體必須作到那些功能,然後在限期前完成即可。

然後在交貨之後,有半年左右的磨合期,作一些畫面、操作介面、功能上的小修正。

額外的要求違反當初的協定,不必理會。有緊迫需求,請簽新約再議。

這個實在太理想了...

尤其是這個..

"有半年左右的磨合期"...
能不能半年得要看規模...
不是每次這麼好給你半年那麼長(常常只有1個月或兩個月)...

一般如果不是規模很大的軟體..
尤其是做網站..
包前後台...
我那邊通常只有給我一個月的時間...
這包含了前後台..
以及版面的設計部分..
而實際設計時間只有20天的時間...
有時客戶很奇怪..
因為她還要花時間選版面(Demo是我們要給..例如我們給他100個Demo讓他選)..
一拖可能在拖上10天(這也可以拖上10天..不知道在拖啥..)..
那麼剩下的實際時間只有10天..
夭壽..
只有10天..要怎辦呢?..
10天當然有10天的作法啦..:laugh:...
Coding的時候我已經幾乎不考慮重構(Refactoring)的部分..:laugh:..
正常情況..
我以前寫程式很習慣再次把程式給重構..

z.. 2009-08-05 08:39 AM

vxr大..保重身體阿~ :ase

vxr 2009-08-05 08:49 AM

引用:
作者risc_bar
說是這樣說
但是在台灣,尤其是小軟體公司這樣搞,以後你就別想接單了
我們也是簽了,然後咧,客戶要求這要求那的
還是要做,因為客戶手上有錢阿,還有,開發案之後的維護案才肥阿
一開始不好好順他的意,後面的維護案怎麼簽得到
pm課程聽了半天,實際跑起來可不是那樣

是阿..
大多情況要面對的客戶是一群不懂"挨踢"的客戶(所以它們不用常常被踢..是他們專踢我們..:flash:...)
它們還精得很..
不會一次把錢付清..

就算合約簽了...
還是會凹我們..

如果全部按照合約作..
那真的後續的維護別想再接了(最後的幾期款數也別想拿了..頂多它們付一些違約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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