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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2004-09-15 05:01 PM

引用:
作者dosan
那個債主很聰明,他在我讀高中時,給我簽了一張東西…
好像就是我放棄繼承也沒用…

還有,老爸欠錢,兒子怎麼會一點關係都沒有呢…?家裡只有我一個男孩子…
而且小弟的老爸也有點年紀了,所賺的錢並不多,只夠付房租…
而我上班的薪水,要拿出一半還錢,跟本看不到什麼未來…

前陣子遇到個不錯的女孩子,不過她已經不愛我了…
我捫心自問,能給她什麼,唉,是的,什麼都不能給,
她跟我在一起可能只有吃苦的份吧,她的選擇是對的

也許這一輩子,自已沒有辦法結婚了吧…


你高中簽的那一張應該沒有法律效力才對,不放心的話請教一下法律專家。
(都還未成年,簽的東西,法律上通常都沒啥效力才對)

事實上只要你放棄繼承,你老爸申請破產就ok了。

--以上是站在你及法律的立場而言。

但若站在債主立場或許你父親的投資失利也造成他的生活出現同樣的出現困境---

femau 2004-09-15 05:07 PM

引用:
作者Alfa2000
你們家以前都不存錢的喔...

因為條伯伯來抄的時後~會把發電機直接拔走(或是斷水斷電)
發電機一台幾十萬呀!!再加上被抄客人就比較少....
後來賣房子車子的錢都投資在另一家公司上(一、二百萬是被我爸賭掉),後來也被抄了...
此後...就如我之前說的呀!!

ckyes 2004-09-15 05:10 PM

人總是有起起落落的~~雨過天晴又一村囉~~

tail 2004-09-15 05:30 PM

引用:
作者femau
因為條伯伯來抄的時後~會把發電機直接拔走(或是斷水斷電)
發電機一台幾十萬呀!!再加上被抄客人就比較少....
後來賣房子車子的錢都投資在另一家公司上(一、二百萬是被我爸賭掉),後來也被抄了...
此後...就如我之前說的呀!!


呼呼呼.說到賭.我那父親因為賭輸了近1億.結果把公司賣了.還不覺醒.
中風時還可以一個人走到賭場去賭.(人的意志力真可怕啊).直倒掛了又欠了1千多萬.還好母親會理財.3年內還清了.到是什麼都沒有了.目前努力工作來買房子.我比樓主幸運的是有個女友交往4年多了.他看到我家如此.也沒有離開我.還不斷的幫我家的忙.^^.所以加油啊.目前的現況不代表以後的生活是這樣.加油.

tail 2004-09-15 05:37 PM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呵呵~熱血的年輕人才會這樣說吧
活久一點就會發現其實沒有


【錢者,家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我贊成你說的.'希望'其實是沒有的.世上只有'錢'.不然就只有'現實'.
有錢什麼都好說.不是嗎.'希望'不過是潘多拉盒子眾多罪惡裡面的其中一個.不然神為什麼要把他關在盒子裡面.

慕凡 2004-09-15 05:46 PM

嗯.....
 
我只能說...

就像星矢一樣, 燃燒你的小宇宙, 擊敗那命運吧....

送你一條歌.

費翔

午夜星空

曲:佚名 詞:吳惠美

嘿 午夜天邊哦~~~

嘿 午夜星河哦~~~

遙望著星星星星閃動

放射著閃亮著 閃亮著光芒

嘿 午夜天邊 哦~~~

嘿 午夜星河 哦~~~

是多麼動人的動人的夜裡

我陶醉在午夜星河

北斗星對輕輕的訴說

我總有一天要登上星河

星伴月 長相隨

星伴月 長依偎

god0204 2004-09-15 06:55 PM

你說錯了!!!!
 
剛才有些人提到未成年所簽東西是無效的,這個觀念絕對是錯誤的,請不要再以訛傳訛,以免反而對當事人形成錯誤的觀念,以下簡單說明:

1.首先,高中生通常未滿二十,為法律上所稱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她所訂立的契約,依照民法第78條為效力未定.所謂的效力未定,是指這個契約並非有效,但也不是無效,需要法定代理人,就是你爸媽的承認,才會生效,而且這個承認權的行使,沒有除斥期間,因此在你成年之前,如果你的父母沒有承認,這個契約並沒有發生效力.不過既然債權人都當著你父母的面要你簽了,在解釋上,應認為你的父母已經默示承認.

第二,有人提到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因為作者未成年,所以無效,這個觀念大錯特錯,如果回答的朋友是法律系的新生,請你要仔細思考:

繼承自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這個個案中,當事人的父母都沒有死亡,何來繼承?既然沒有繼承,又何來拋棄繼承?或許您會說預先拋棄,很遺憾是身分法上沒有這種東西,尤其是拋棄繼承是一種身分行為,許多財產法上關於預約的規定並不適用,這就如同我們無法想像,結婚時丈夫要妻子放棄離婚的權利一樣,我們也無法想像父親或甚至第三人,要尚未成為繼承人的子女放棄拋棄繼承的權利一樣.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是債權人,根本不會要他簽這種狗屁不通的東西,直接連帶保證就可以,何必如此麻煩(實際上作者所簽的,應該即為連帶保證契約),而依照先前所說的,這份契約單單從未成年人的角度觀察是有效的,不過作者也不用擔心,這種契約目的在於使未成年人背負巨額債務,明顯剝奪個人未來發展之機會,對契約人個人之人格發展與生涯之規劃侵害過重,顯失衡平,法院原則上會以契約違反公序良俗為由,認定契約無效(實務已有相關判決),至於債權人是不是有私底下的動作或威脅,則是另一回事了.

杜某 2004-09-15 07:06 PM

謝謝樓上大大..

小弟受教了

命運青紅燈 2004-09-15 07:27 PM

嗯?人生有這樣子悲慘嗎..............? :stupefy:

小弟家中也一樣有上百萬的債務,每天還不是一樣可以開開心心過日子? :)

老爸老媽每天大喊日子好苦,家裡沒有錢,但是通常處在困境之中的人,都看不見上天放下來的一絲希望! :agree:

小弟我,還在就讀高職二年級,每週六日要去上班養活自己,寒暑假也要去上班賺取學費

同年齡的同學可能正在抱怨家中電腦那麼慢,網路那麼慢,等級練不高

我?我正在學習人生,經歷人生,享受我的人生!Enjoy Your Life! :yeah:

flowofsoul 2004-09-15 07:30 PM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呵呵~熱血的年輕人才會這樣說吧
活久一點就會發現其實沒有



我二等親以內的每個人的財產狀況我大致都掌握清楚,當然有用明也有用暗的方式
也花了不少時間
小的可能不知道但大的不動產、動產、存款、保險
都不會出入太大,尤其是負債

並不是說要算計別人的財產,而是不要讓什麼莫名其妙的負債跑到自己身上
真有萬一要找人借錢也知道誰手頭寬一點,成功率大
有人要跑出來借錢也可早做防範,順便放出消息要別人防範
可攻可守

【錢者,家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希望不是只有年輕人才會有的,希望是樂觀開朗的人才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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