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22690)
|
---|
引用:
:shock: :confused: :p :rolleyes: :jolin: :sleep: |
引用:
因為後來我堅持不賠, 所以他就叫警察來帶我回去, 然後我就被以竊盜起訴移送地檢署。 案子現在已經告一段落,現在報警算太晚嗎? |
引用:
當案子最後宣告不成立時, 記得反告他店家 "誹謗名譽" "誣告"等... , 求取民事賠償, 一次討回來 ;) 別以為大聲就了不起 :D |
引用:
那請問求取民事賠償是要去法院嗎? 請問一下大概的程序是....? |
引用:
卡美也不太清楚, 其他大大也幫忙講清楚些 :) 大概是, 去民事法庭送狀書, 被告是店家負責人, 關係人就那店長....... , 要求賠償金額, 掰多些, 法官會酌情砍價 , 證據當然是那 "罪名不成立" 的刑事法院判決書~ 記得先不要警告對方, 包準殺得店家措手不及, 搞不好會私底下談和解, 就討回來啦 :think: |
還是要告刑事 , 附帶民事求償 .
不過不能告了 , 因為已經超過 6 個月的追溯期 . 若不爽對方 , 對方告您的時候 , 您也要對對方提起 訴訟 , 這樣才來的急 !! |
引用:
超過六個月?可是這件事是5/24才發生的..... |
引用:
趕緊去吧~~~ 找個好律師, 說願將一大半的賠償金給他, 只要打贏即可, 出這口怨氣最要緊 :think: |
引用:
啊 !! 這樣啊 , 抱歉 , 我以為以一般的訴訟 , 都經過很長的交手咧 .. 不過一審結案之後 , 應該還可以提上訴 , 對方不提了嗎 ? 如果要告對方恐嚇 , 除非您有把他說的話給錄下來 , 或者該店家 有明顯的字樣寫偷竊賠償 50 倍的資訊 , 否則大概不容易成立 !! 一般縣市政府或者公所 , 都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 您可以 從這方面著手 !! 公然侮辱罪可能比較容易成立 ! |
引用:
卡美看前面, 地檢署回覆 "不成立" , 不構成刑事要件, 那表示應無移送進法院審理, 無所謂的一審, 那告個 "公然侮辱" 嚇嚇店家吧, 讓那白目店長走路 :D ps. 卡美好像太狠 :fear: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1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