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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啥罰單的問題 又不了了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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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的交通道德真的夠嗎 ??
能夠不開單嗎 ?? 想想 , 每當塞車的時候 , 不管哪個路段 , 原本是兩線道 , 就會變成三線道四線道 , 就是有人想從旁邊自以為很聰明的鑽過去 .... 不要告訴我 , 這是法規不夠完整 , 這是法規太複雜 , 這是道路標示看不懂才會這樣 做的 !! 被開單的時候 , 總是叫囂著 , 要宣導啦 , 不要只是取締 !! 對交通沒幫助啦 . 問題是 , 走路肩 , 告訴我 , 有哪個人不知道這是違規的行為 ?? 是哪些人才對交通沒幫助反而有害處 ??:tu: :tu: 在塞車路段走路肩的人, 各位真的很少 看見嗎 ?? |
引用:
但是在某些特殊地方,可以說是完全沒有人權的 少數的人會認為,今天只要你違規犯法了,就沒有立場說話,甚至罪該萬死 在這些人的觀念中,錯=死, 因為違規犯法的人侵犯到他的個人權益 他的素質可是高人一等,其他的台灣人,可是都沒啥素質, 他不容許沒素質的其他人來侵犯他的權益 今天某人忽然違規紅線停車,那他就是不對的,因為紅線不能停車 但是他不會去考慮到說不定這個人是身體不舒服,或者突然心臟病發 所以才違規.在這些少數人的眼中,法律可是無上至剛 為何會如此?只因為犯法違規的人會侵犯到他,他必須保衛自己的權益 但是反過來看看這些少數人的作為時,你會發現他自己還不是在侵犯別人的權益? 講難聽一點,就是自私 別人不可侵犯到他,別人侵犯到他就是罪該萬死,但是他自己就可以侵犯別人 在這社會中,這種人還真不少 不信? 這個問題我記得好像以前也吵過,往"作者"那一個按鍵按下去 就知道有的人說一套,做一套...反正有人就是愛吵...自己又留下一堆垃圾讓人笑 隨便哈拉,請勿對號入座喔.... 雖然拉P&W的引言,但我不是在指他喔..... |
看心態吧,
像我是比較看不慣路上不守交通規則的人, 尤其是計程車司機,實在賭爛, 常常就從你面前切過, 差點A到。 至於罰單才接過幾次, 確實都是我自己違規, 雖然有次是晚上12點不小心跟前面車走沒注意紅燈, 前面的安全走掉,我卻被埋伏的電仔攔下, 但違規罰就罰哪那麼囉唆? 有些人被罰都學不到教訓, 開車亂闖, 還跟警察盧...真是難看, 警察會看你不爽特別釘你嗎? 對我們還算小心開車的人來說, 白目的駕駛者很多,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色盲、近視。 雖然比較自私, 但還是比較希望重罰那些不守交通規則的人, 重罰才有警惕的功用, 台灣罰得不重, 看美國就知道為什麼比較守規矩, 被記點後是麻煩事,會影響到日常生活, 被記滿點數更麻煩, 開車撞死人一輩子別想再開車。 |
引用:
只能恭喜各位尊重人權的台灣人吧 .... 上個星期桃園大園鄉 , 發生一件酒駕肇事撞死人的車禍 , 到了派出所之後 , 才發現 , 原來這個肇事的駕駛 , 在三年前一樣因為酒駕發生車禍撞死人 ... 純哈拉 , 請勿對號入座 !! 雖然我引 KRomTz 的話 , 但我絕對不是指他喔 . |
引用:
真是好笑.... 你說的應該是去探討法律的問題,而不是人權,別兩者都分不清 你要怪就怪法律為什麼不第一次判他死刑吧? 再拿你嘲笑P&W的話回敬 "若您真的為這些被撞死的抱不平 , 何不從法律著手 , 改善這個環境嘛 !!" 東南西北都不會分....唉..... |
引用:
車禍受害者家屬組織 , 看到您上面那句話 , 真的會無語問蒼天 況且何必什麼事情一定都要動用到法律 , 人不能自發性的有道德一點嗎 ?? 如果不是考慮到人權 , 酒駕肇事致死 , 一定死刑 !! 這次再次因為酒駕肇事 , 又能如何 ?? 卡在人權的東西 , 法律還是無法 還給被害人及家屬一個公道 . 人都死了 , 怎麼還 ?? 真的離題了 !! 況且 , 我想討論的是交通問題 , 人權問題 , 是 P&W 提出來的 !! 請問您可以針對我最後三篇發問的那個問題 , 為我釋疑嗎 ? 我們可以就交通問題 , 就事論事嗎 ? PS. 請問您真的看過整個討論串 , 認真想過嗎 ?? 還是只針對我的 ID 發言 ?? 前面的討論串 , 大家幾乎都同意交通狀況真的很不好 , 也很多人被違規駕駛 所侵犯到她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 您不表示意見 , 到後面卻發言把大家的權益 , 焦點改成只侵犯到我 lioushen 的權益 , 所以 lioushen 要發飆 ?? 您的發言真的很欠公允 !! 順便問您 , 您真的覺得目前的交通環境您還滿意嗎 ?? |
對啊 每次看到那些肇事者 怎麼我們的法律這麼寬鬆 對砂石車業者
一肇事就脫產...的行為都沒輒..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社會追緝另 他正面負面都有報導...路罷啊 還有警察開罰單的方式啦 有些還故意躲在巷子 衝出來啊.... 雖說 守交通就不怕警察開單 不過未免也太危險了 ....希望大家除了檢討自己 也想想我們的法令是否真的需要改改了 |
引用:
話說幾年前.... 卡美正式開車通勤沒多久...... 酷熱的夏天早上, 帶著太陽眼鏡, 在新車內吹著舒服的冷氣... :like: 經過某平交道前不到十公尺, 聽見噹噹響聲, 不想緊急煞車, 就加點油衝過去, :mad: , 過去後, 柵欄才放下, 照片留下愛車衝過尚未放柵欄的英姿, 就醬, 六千大洋 :D 卡美那時才知, 原來照相器在閃燈時就啟動ㄚ :rolleyes: |
引用:
原來如此, 嗯...不錯, 借用你的經驗就可以省6000。^^ |
引用:
咦 ?? 平交道有照相機啊 ?? 去幹回來自己使用 .... 帶去外拍 , 肯定比哈蘇還要迷死人 !!:D :D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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