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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真得是這樣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5928)

solosbye 2014-12-16 07:54 PM

不用理他,跟警員說你會等待起訴
這只是醫院那邊要有人付帳,所以先透過警局找人
警局這條路走不通就會轉找社福系統
都是既定程序

另外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是古時候用來彌補"孝道"的感情缺陷
因為只有血緣上的關係,在感情上、關係上不和睦的比比皆是
既然社會穩定需要推行孝道,勢必只有將著眼點轉移到父母都是為你好
什麼虎毒不食子諸如此類的都只是洗腦的手段而已
純個人見解

另26F見解請勿嘗試,因為一接手你就甩不掉
醫院就是要有人去簽字畫押
不管是誰來說,他們都只是受人之託,你不接受;他們也不會有任何困擾
就如我上面說的,這些都是既定程序

以前遇過一個例子,不過已經掛了
醫院就叫警察,能叫的都叫來了,說要人去醫院
我就是不去,後來變成葬儀社的來說你先簽字畫押,我們會幫你找社福補助這筆錢
然後說弄一弄要4萬多,我也不鳥他
更好笑的是我問對方:為什麼火化一定要骨灰罈?我隨便拿個盒子裝不行嗎?對方都傻眼
後來我哥打電話來叫我先簽字,其他他會處理,我才簽字的
說真的,人死了火化弄一弄要4萬,我操你馬的B
都是一些雜碎在賺死人錢

人生開始 2014-12-16 08:13 PM

不管有沒有不是的父母
你都可以決定自己要做怎樣的兒子

你不能控制別人如何對你
但你可以決定自己怎樣待人...

做自己 別後悔 that's all

藍色小鴨 2014-12-16 08:30 PM

你父親有沒有很多動產和不動產是你不知道的?

fangio 2014-12-16 11:29 PM

引用:
作者藍色小鴨
你父親有沒有很多動產和不動產是你不知道的?


一個年輕就嗜賭嗜酒又有暴力傾向的人,說老來會存多少錢我實在不怎麼相信 :think:
如果他有債務的話,我知道可以辦理「拋棄繼承」,不過好像要他死後才能辦;
如果他有存一筆錢的話,就幫他找好一點的養老院,過個奢侈的餘生吧!

DSNB2 2014-12-17 12:48 AM

http://www.taiwan123.com.tw/lawzone...w_type=37&id=95

參考一下
不過時間有些久遠(2005年) 一些見解可能需要更新
(如參考8樓)

另可參考

http://www.ptc.moj.gov.tw/ct.asp?xI...ode=7933&mp=022

三、不過上述不合理情形,在99年1月民法、刑法增訂相關條文後,已作修正,簡單來說,就是受害子女在一定的情形下,得以減輕或免除對於「不是」父母的扶養責任,以及免除消極遺棄罪的刑事責任,其中在民事方面:

(一)依99年1月27日增訂公布的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以加害父母、受害子女為例,說明如下:
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子女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1、父母對子女本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2、父母對子女本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父母對子女本人有上述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子女扶養義務。

(二)簡言之,父母對子女本人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或對子女本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由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者,子女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如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子女扶養義務。其次,父母並非對子女而是對子女的配偶、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如父親僅對母親家暴),由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者,子女亦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養務。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7161

民法第1118條與第1118條之1 都是有關於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的規定,但兩個條文的意義並不相同,1118條為扶養義務發生的要件之一,被請求人(本件為陳先生)因為負擔扶養義務,即無法維持自己生活的情形,在被請求履行扶養義務時,則可依該條規定為抗辯,主張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為窮困抗辯之一種;1118條之1則須請求法院裁判為之,而非一定可以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且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確定裁判,僅向後發生效力,並無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於請求法院裁判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前,扶養義務者仍應負扶養義務。

===============================================
感覺上法院解決對日後如何履行"扶養義務"的範圍比較明確
不過可能會對伯母造成再次傷害

下決心前真的要好好參考20樓的建議
不然可能後患無窮 :stupefy:
PS:依據老媽朋友的慘痛經驗 絕不能一時心軟而接到家裡來照顧 :think:

Cross Fingers

meanway 2014-12-17 01:10 AM

如果樓主說的是客觀事實
對於這種父親

我會
1.把自己照顧好!把身邊的深愛的人照顧好--女友/母親...
2.弄清法律,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地方,想辦法遠離之

如果自己想硬吞下來
必須衡量自己的能力(經濟,時間...)

通常
做了超出自己能力以外
又很不甘願的事

結果都是全盤皆墨!吃力不討好!

深思~

祝福您~

ak-.- 2014-12-17 08:33 PM

引用:
作者solosbye
不用理他,跟警員說你會等待起訴
這只是醫院那邊要有人付帳,所以先透過警局找人
警局這條路走不通就會轉找社福系統
都是既定程序

另外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是古時候用來彌補"孝道"的感情缺陷
因為只有血緣上的關係,在感情上、關係上不和睦的比比皆是
既然社會穩定需要推行孝道,勢必只有將著眼點轉移到父母都是為你好
什麼虎毒不食子諸如此類的都只是洗腦的手段而已
純個人見解

另26F見解請勿嘗試,因為一接手你就甩不掉
醫院就是要有人去簽字畫押
不管是誰來說,他們都只是受人之託,你不接受;他們也不會有任何困擾
就如我上面說的,這些都是既定程序

以前遇過一個例子,不過已經掛了
醫院就叫警察,能叫的都叫來了,說要人去醫院
我就是不去,後來變成葬儀社的來說你先簽字畫押,我們會幫你找社福補助這筆錢
然後說弄一弄要4萬多,我也不鳥他
更好笑的是我問對方...


不用理他,跟警員說你會等待起訴, +1

程序走完再說,可能還沒走完就.......... 沒事了,
就算程序走完........是我,也不會理會,
總之就是拖,
如果有人指責你道德上的問題,
你可以請他捐錢給你,因為你養不起那個人,
如果他不捐給你,你就指責他冷血,無良 (我是這麼做的)
:think:

拎北老師 2014-12-17 10:19 PM

建議樓主,網友的意見供參就好。
建議你去找個這方面的律師,花點錢,把這事情搞定,一勞永逸。

n_akemi 2014-12-17 11:07 PM

開始準備上法院的證據比較實際... :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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