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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爽抄襲官司,蘋果贏了,網友討論,靈異又刪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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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它之前的就確定是抄阿婆的了嗎~ :p |
http://bit.ly/O0tcUK
南韓首爾中央法院24日也裁定,蘋果與三星互相侵犯彼此的行動裝置專利,必須付出損害賠償,並在南韓禁售部分產品。判決指出,蘋果侵犯三星2項技術專利,必須賠償4,000萬韓元(3萬5,242美元)。另外,三星也必須為侵犯蘋果1項專利支付2,500萬韓元(2萬2千美元)。 有沒有人看到新聞說三星被罰的是那一項專利? 查了幾個都沒看到。 |
兩虎相爭!?該不會是兩國相爭,景氣差啊!打擊對手創造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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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抄的阿, 像成那樣要說沒抄實在太牽強了 :shock: 我在這串哪裡有提到三星沒抄蘋果啦~ :shock: 基本上note2是從S3的外型來的 如果S3的外型也被認定是抄iphone 這次就真的標準很奇怪了 比S3像iphone的手機像山一樣多, 自家的galaxy advance系列會先炸光吧 |
引用:
nono 只是覺得你一直扯那些抄的不是那麼像的手機 對這覺得很奇怪 :p |
引用:
基本上 我認為S3不像iphone 應該是邊框部分有做調整吧 |
引用:
這串討論不是在說touch的專利嗎?前面不是都在討論Touch的部份到底誰抄誰,誰是最早的專利者? 至於三星的GS/GS2/GS Ace(但這個手機居然沒有侵犯蘋果外型的專利?)像iphone/ipod不是已經大家都知道了? 只不過這種造型最早是否是蘋果獨創,那是另一個討論。 |
引用:
這串不只是討論touch的專利吧~touch的專利是後面才談的~ :p |
引用:
泡菜國忘了還需要美帝駐軍保護嗎?... :flash: :laugh: |
最近在看賈伯斯佳言錄………他自己曾講過…Picasso had a saying: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We have always been shameless about stealing geat ideas…..
蘋果以前的產品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來的………但蘋果至少有經過內化的過程變成自己的東西…..三星則是直接拿來參考…….這樣比較快…….不過只能算是”me too “ products…….沒辦法創新……….可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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