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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怪獸 2003-11-09 04:59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mh01304
是呀 的確非常值得 13788元 讓大家看清你有多貪婪 真是夠值得了 火氣大? 如果你掉了東西 雖然馬上發現 卻還是被你身後的人減去了 你要求歸還 對方卻說"誰叫你要掉 掉了就是我的了" 你如果能和顏悅色的說"好呀 那個東西是你的了" 再來責怪名人是黑店吧 佔便宜不成 反怪對方是黑店 要看清的人究竟是誰呀?


這兩者不同吧

前者你可以直接告侵占

後者則有待商榷

胖怪獸 2003-11-09 05:01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xpuser
我認為從這裡得知消息而去搶的人都是濫貨
投機取巧
幸災樂禍
屯貨暴利
這些沒有是非觀的人
社會禍害



希望您不要買到這樣的貨品

胖怪獸 2003-11-09 05:05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oufown
虧你還自稱性格男人
你走在路上會遇到有人9800XT賣2000元??
你是把賣家當白癡嗎??
這不是騙白癡是什麼??

就是有這種人 自以為自己永遠比別人會計算 把其他人都當白癡

一開始不想講是因為沒想到起鬨的那麼多
一堆人自以為聰明 自以為店家都是笨蛋
因為吃不到而嫉妒??
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不可能用這種價格買到 所以才沒試
而不是吃不到就說酸

馬後砲??
不要自己幹了蠢事就以為別人會跟你一樣去做!



我可以合你講一件故事
兩年前的CDR空片業是戰國時代
也真的有人把一片成本二十的空片賣成一片十塊


無他 隔日為了過票換現金
北部十幾間盤商蜂擁而上
二十萬片四百箱五分鐘拋空

你認為這樣的是笨蛋嗎

胖怪獸 2003-11-09 05:0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oufown
你問我哪裡不對
我只告訴你如果你是賣場老闆 遇到客人買自己標錯的產品
你可能會認賠了事
但是如果你遇到存心藐視你的客人 想一次買你標錯的產品100片
你不氣的想揍他才怪

口口聲聲沒犯法
所以你認為真的鬧上法庭你會勝訴??店家一定賠?


你這句話中
已經說明了名人的立場囉

胖怪獸 2003-11-09 05:21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xpuser
哪我搶你女友怎樣
有人規定,女友一定要守在你身邊才是道德的嗎

無聊,你說的跟我上面寫的都一樣是歪理
就像當年囤售米酒的廠商一樣,哎,這樣的人是非觀都沒了
:think:

小白真多



這個搶女友的例子不太好吧

胖怪獸 2003-11-09 05:27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ING FENG
在購物程式的部份的設計,有許多地方要變動..都是經過最近的事件去改變的,變的很不方便,而且是改成對消費者很不方便,但不這樣做又不行,因為只要被"玩"一次.自己就準備收一收了.

在購物程式設計的部份,在本身後端商品價位的管理程式的地方,多加一個成本欄位,只要賣價低於成本欄位,會變的無法成功輸入.

在看過之前僑品事件,在臺週刊的裡面有律師回答.有自動回覆信件等,就算是店家有了初步的同意,而且有訂單編號的產生,也是代表有初步的定購成立.所以自己的程式部份,也不設計自動回覆的功能,而改成是消費者自行"列印"的功能.(不便消費者之一),設計成不會有訂單編號的產生(不便消費者之二).購物物品的訂購數大於某個設定值,會無法輸入(不便消費者之三)...其實還有蠻多地方的....(對於消費者權利的部份,除了不以會員制,討論區也不做會員制,快速互動功能,提供較完整的售後服務,這些都是一直在做的)

在做購物程式的這段時間,已經花了很長的時間,花費的心力跟金錢,根本以目前的環境,是否能"回本"都不知道..還在介面上,做了很多的購想要實施,都是主在便利"消費者",反倒是,目前很多地方都要因"某些消費者"而去改變成"不便消費者"..
:shock:

還把購物區,結合討論區,以便做出更快的回應,對於產品有問題,可以做到快速互動的功能...

多說實在是...很多地方還是要多防小人一點好了......:nonono:
虎兒到現在,連跟虎兒"訂"電腦的,都還同意可以在"前一天"反悔,如果是組件是店裡面的物品的話,訂金完全退回.訂電腦物品的,還不是打一通就說,不要了,自己還能怎樣..
網路少了面對面的場合,但更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內心是善是惡...

PS:如果確定"電話確認"這部份,以法律來說是不公平的話,那虎兒還是取消這個購物網頁的建構..不然...後果可想而知(因為不可能不會出錯一次的,就以最簡單的,程式出錯,或是駭客入侵等等..這些不是自己能夠完全去避免的)


虎大可以做簡單點阿

你構思的是一個非常完整的系統 而且考慮到所有問題的發生
是不是可以把範圍縮小 然後把變數減少呢?


至於你說反悔部份 講實在的 你人太好了
沒收TT或是CASH之前 那都不算數吧?

waj 2003-11-09 08:34 AM

我只想問下訂單的人.......

請問你們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去訂購的呢?

雨後彩虹 2003-11-09 09:17 AM

小弟昨天逛中壢NOVA商場,也有發現一個視訊商品,在陳列架上店家標籤金額為0的,呵呵∼差點讓小弟高興到跳起來,但,向店家詢問,店家回應會刷標籤跑出正確的金額~.~#真是又讓小弟的心情Down到谷底,以為可以撿到便宜縮!

ymg 2003-11-09 10:03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雨後彩虹
小弟昨天逛中壢NOVA商場,也有發現一個視訊商品,在陳列架上店家標籤金額為0的,呵呵∼差點讓小弟高興到跳起來,但,向店家詢問,店家回應會刷標籤跑出正確的金額~.~#真是又讓小弟的心情Down到谷底,以為可以撿到便宜縮!

早期〞搶救雷恩的dd版〞剛出時,去了光華看看。有家店家在收銀櫃前了一片,上面貼個標籤是〞299元〞
天啊!!光華最便宜的嗎????哈哈哈,別高興得太早,偶連問也沒問,也沒去買那片,因為他只是把別支片子售出後的售價標籤給撕下來隨手一貼罷了,難不成看到歡喜可以去和店家〞硬拗〞嗎?

bebehu 2003-11-09 10:09 AM

我認為名人錯在先(標價錯誤) 所以名人必須要承擔應有的責任,賠償或道歉

又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或想法有所不同
所以有人認為下訂單是貪小便宜 不可取的行為......
而也會有人認為並沒有錯 為什麼不能下訂單........
姑且不論下訂單或沒下訂單的人的動機或原因為何

我認為名人沒有權力要求消費者應該如何對代他 是"放他一馬"呢 或"據理力爭"
對於"放他一馬"的消費者 名人該心存感恩 不應有僥倖心態
對於"據理力爭"的消費者 名人該逆來順受 負責到底的決心

我認為這兩邊也沒有誰對誰錯 端看你從什麼觀點看待這件事
於情 "放他一馬" :人非聖賢嘛 不要太計較 明天起床 又是好漢一條
於理 "據理力爭" :我是有理有理走遍天下 沒在怕的啦
於法 .............對不起 我不懂法律@@

大家就消消火 看名人能否將這個危機化成轉機呢 或是不了了之....
ps:今天才看到 所以我沒有訂 只是說說我的看法 如果有錯 還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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