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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自己開的警察局 沒有辦法跟法院連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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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金矮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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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覺得他跟風俗的程度不同? 還不都同一件事 他們倆有誰坎人 有誰撞人了 你說清楚嘛 勿以惡小而為之好嗎... 你這樣講那那些小偷慣竊都是睜隻眼閉隻眼得過且過 那些殺人犯 才是罪大惡極???????? 要怎罰 又不是我能判的 交給法律去判 有錯就是有錯 我才好奇你哪來的 好奇怪的價值觀 還不都是色情 還分程度勒 :stupefy: :stupefy: |
支持樓主~
喜歡戰的就去3000多篇那裡面戰... 不要影響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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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犯搶10元跟搶100萬會有金額上的差別嗎.你又是哪裡來的. 有罪無罪你說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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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們雖然在圍剿,可沒禁止sunnywalker不能發文或回文,事實上他也繼續的在發文章,沒有受到限制,所以這跟言論自由有何關係呢? 去看看壹集團出品的報刊,狗仔挖陳年往事、搞今昔語錄對照才是厲害,可有哪位當事人跳出來主張「威脅他人言論自由」? 不過離題很大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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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道學程度夠高的話可以想辦法先去禁250天倫敦應召日記,跟這本比起來風俗的文算是無傷大雅的清新小品,大概是被人拍肩膀的程度。 順便把介紹該書的蘋果日報一起槓掉,然後就天下太平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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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額上的差別啊,但都是有罪,還要你跟我講? 前陣子有個男的沒錢拿小刀去搶超商,現行犯,然後現場等警察 可是警察一樣放走 http://earthk2010news.blogspot.com/...-post_8291.html 有罪無罪,立委制定、法官判定,還要我講? 引用:
撞人??砍人?我是譬喻法,打個比方你比較好瞭解嘛! 不然怎麼講都聽不懂,我不能改變你, 我只能想辦法講清楚點嘛 小偷慣竊當然有罪啊,可是你偷人家指甲、頭髮、垃圾之類的 好色都有罪,那你最好去打打女性荷爾蒙,去去火XD :stupefy: 交給法律去判,有錯就是有錯,原來你也知道這點XDD LOL 新聞上那些**客抱頭龜地上是龜好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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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樓上那位就是被珠恐龍網路霸凌的大學生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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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物以類聚 :stupefy: 難怪講一堆唬爛話,也是要挺到底 這些人,是活在自己的世界太久了嗎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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