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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底要怎樣才能讓性侵害和亂倫消失!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13714)

kkwomen 2010-12-16 02:43 PM

引用:
作者firmware
講過N次了還是要繼續講...

台灣是強姦犯+刑事犯的天堂

目前有三萬多人在牢房,犯罪率法務部那應有資料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de=27432&mp=001 :ase

Extraction 2010-12-16 02:48 PM

社會本就具備多元與異質性,
即使自幼接受傳統道德等價值的灌輸,仍是會有拒絕社會化或脫離社會的邊緣人,
所以該怎麼讓一個特定的價值與行為完全消失?

雖說法律為規範外在行為,惟行為前不仍然都要經過內在價值的判斷思考?
一般人(姑且稱為正常理性人!?)在慾望與刑罰相權下,會選擇守法,
但如果在這個人的價值裡,慾望的自我滿足更甚後者,那他還是會做出與普遍價值異常的行為。

這樣有算認真嗎???好吧我輸了~ :jolin:

gdrs 2010-12-16 03:25 PM

我真的想不透,3000元就搞定的問題,為啥要冒坐牢的風險 :tu:

orea2004 2010-12-16 04:12 PM

引用:
作者gdrs
我真的想不透,3000元就搞定的問題,為啥要冒坐牢的風險 :tu:

談不攏就會變性侵了..............

人肉插騷包 2010-12-16 04:34 PM

引用:
作者gdrs
我真的想不透,3000元就搞定的問題,為啥要冒坐牢的風險 :tu:


22k 18k 失業無業的 :think:

Mother 2010-12-16 04:44 PM

抓到額頭上刻上"強姦犯"三個字
小弟弟鋸掉

直掰人 2010-12-16 04:47 PM

割掉小弟弟太不人道啦
在他頭頂刻個可愛的***火蟲就好 :laugh:

museshuner 2010-12-16 05:45 PM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1216

蘋論:生瘡流膿的爛政府

如果一個性侵慣犯不斷被假釋出獄後繼續性侵女性,那代表什麼意義?代表國家直接鼓勵犯人繼續性侵。兩者是共犯關係。
草率縱放再犯性侵

性侵之狼丁大倫2000年時因性侵罪被判入獄10年。去年8月假釋,3個月內先後性侵2名大學女生。據監委調查,法務部及台北監獄明知丁曾有假釋不久再犯性侵的前科,卻沒有對他做再犯的危險評估,草率核准假釋。果然,丁假釋出獄後立即性侵2名少女,可見他確實是高度危險群,明顯不符合「悛悔實據」的假釋要件。法務部及北監竟報請核准丁的假釋,不僅於法不合,還造成另外2名少女受害。
看到這則新聞實在讓國人悲憤。這已經不是頭一遭了,這些年被輕易縱放的性侵犯,再犯的比率很高,整個台灣都成了他們的妓院,簡直是強暴樂園。
被性侵的女生願意出來報案的已經很少(約10%),報案被警方吃案的不少,剩下的案件破案的更少;破案後大多輕判了事,被重判的少之又少。有這種爛效率的司法系統和警方,不是直接鼓勵惡人性侵嗎?破案率不到5%,性侵的成本和風險如此低落,真是不性侵白不性侵,不性侵太對不起政府和自己了。
可笑的是,假釋慣犯須戴電子腳鐐,但由於監控設備過於簡陋,將監控範圍限於特定地點,時間則限於夜間。丁大倫因此白天性侵女生。喂,法務部和監獄都是白痴嗎?不知道白天跟晚上都可以性侵嗎?哪有人只能在晚間性侵的?公務員白天上班,晚上敦倫,就以為別人也一樣嗎?性侵慣犯無時無刻都可以性侵,跟昏瞶的公務員不一樣。所以監控人員都不知道丁大倫又性侵了,直到警方告知才知道。後來一查,發現已有好幾個戴電子腳鐐的慣犯是在白天性侵。可不可笑?
有昏官哪還要敵人

這是我們一再痛斥公務員鐵飯碗的原因。這種鼓勵犯罪,昏庸顢頇的公務員,竟還捧鐵飯碗,不會開除;退休後還拿終身俸到死,然後他們的配偶也繼續領一半到死,其中有些錢就是被假釋犯性侵的受害人繳的稅金。還有什麼公理正義?有這種政府和公務員,我們還需要敵人嗎?這政府「頭頂生瘡,腳底流膿」──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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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看到的評論,分享一下

maruko. 2010-12-16 06:22 PM

四肢砍掉絕對可以使那些畜生無法再犯 :tu:

ebooboobird 2010-12-16 07:44 PM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社會本就具備多元與異質性,
即使自幼接受傳統道德等價值的灌輸,仍是會有拒絕社會化或脫離社會的邊緣人,
所以該怎麼讓一個特定的價值與行為完全消失?

雖說法律為規範外在行為,惟行為前不仍然都要經過內在價值的判斷思考?
一般人(姑且稱為正常理性人!?)在慾望與刑罰相權下,會選擇守法,
但如果在這個人的價值裡,慾望的自我滿足更甚後者,那他還是會做出與普遍價值異常的行為。

這樣有算認真嗎???好吧我輸了~ :jolin:




讓特定的行為消失辦法就是洗腦

但人格是先天遺傳+後天環境所影響造成的

具有複雜且持久的特行不易改變

依據心理分析學派佛洛依德的說法

當本我大過於超我的時後,自我表現會偏向於生物的我~

潛意識裡應該就有這種想法了~



管子牧民:[刑罰不足以恐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就是這個道理~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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