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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行人穿越國道被撞死,駕駛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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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拜託您這輩子都乖乖待在家裡不要出門,跟您不相識的的陌生人都會感謝您! |
引用:
這樣才是以法治國. |
說得好!
錯誤的事,別硬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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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穿越~走地下道或路橋不就沒事了 人命也是要靠自己珍惜的.. 照這樣推論~那闖平交道被火車撞死的何其無辜 他也沒殺人放火,只是闖個平交道而已 |
引用:
唉~台灣法律在保護一些找死的 :stupefy: 這位司機應該要拿50萬精神賠償才對,怎麼反過來了 台灣真是悲哀島國 :tu: |
只是刑事判決無罪,民事賠償部分如果也不用賠才是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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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刑事判決無罪,表示無過失 既然無業務過失致死,民事也不用賠,就看駕駛要不要給個道義賠償 |
引用:
這只是個案 法官判案都是獨立作業 你不要管我怎麼判 我也不要管你怎麼判 像是食�**慦熙遞h-----沒有天敵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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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多一點這種 "個案" ,就能形成判決慣例! 所以才把這篇新聞轉給大家,建議可以收錄下來... 哪天要是有網友不幸碰上類似事件,起碼可以拿此判決出來為自己支持&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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