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針對不當舉例造成網友cheneyen認為受到恐嚇,在此道歉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90157)

葉赫那啦氏 2010-03-29 11:15 AM

那是樓主太嫩
如果他一開始回文的時候
不用"我去開砂石車從你身上輾過"這種句型
而是用"有個跟你結仇的人開砂石車從你身上輾過"的話

不就天下太平,身心安泰了

AJ01 2010-03-29 11:16 AM

在PCDVD發言完畢 過了修改時間後
那是跟鑽石一樣的... 鑽石恆久遠 一顆永留存 :laugh:
不像01 沒有被護貝的話 還可以修改硬凹

發言要謹慎...
別貪圖一時之快...

sd964p 2010-03-29 11:23 AM

以前的七八區是很歡樂的

AJ01 2010-03-29 11:26 AM

引用:
作者葉赫那啦氏
那是樓主太嫩
如果他一開始回文的時候
不用"我去開砂石車從你身上輾過"這種句型
而是用"有個跟你結仇的人開砂石車從你身上輾過"的話

不就天下太平,身心安泰了


太后先生現身說法

眾卿平身 :laugh:

快做筆記抄重點 :flash:

A ROD 2010-03-29 11:50 AM

引用:
作者BMG
這篇也是要告人
怎麼沒有打棒球出來幫忙解釋法律條文? :confused:



我以為你會抬出 r 來嗆 , 網路上虛擬 id 沒有人格權 ,
哪來的恐嚇不恐嚇呢 ?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虧你們被 r. 教育很大呢 :D

Toluba 2010-03-29 12:06 PM

樓主的發言我一看也覺得只是在舉例
我想應該也沒有要恐嚇他人的意思存在
另外
我覺得一個有心想改革健保的人
內心應該要很堅強
而不是脆弱到對於一些比較偏激的反對聲音威脅要去提告
雖然我覺得討論就是要互相尊重
但是沒事就說要告誰告誰的
不覺得有一點那麼沒必要嗎?

insanity 2010-03-29 12:18 PM

那些被罵一下就要告人的人大概是很閒吧,閒到不知道做什麼才會做這種事吧。
閒人~~~~~~~~

ruinousdeity 2010-03-29 12:18 PM

引用:
作者A ROD
我以為你會抬出 r 來嗆 , 網路上虛擬 id 沒有人格權 ,
哪來的恐嚇不恐嚇呢 ?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虧你們被 r. 教育很大呢 :D

這樣自味....很爽嗎? :confused:

cheneyen 2010-03-29 12:19 PM

引用:
作者Rexxy
好像是在這裡爆發衝突的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ost1082098937

不過 都已經多次道歉 打算提告的人 不能給對方一個機會嗎?

另外我很懷疑 警方的辦案效率

如果真的需要跑法院 哪可真夠嗆的

如果你看了他的回覆,你應該可以很明顯感受到他沒有在道歉
就像是最近被抓的那個電腦工程師,說要撲殺誰的女兒
我用樓主的話翻譯一次給你看


針對不當舉例造成xxx女兒認為受到恐嚇,在此道歉

為求排版,在修改過程,誤刪第一行的"如果"二字
使xxx女兒認為是恐嚇
在到xxx女兒之警告、要求修正錯誤,已然太晚不得修改
在本人的認知,僅是希望能以較切身例子,使之了解降低國安人員人力配置的重要
雖已解釋,本人並無法前往美國,也無法得知xxx女兒的住所位置
故無法構成威脅

在此我對xxx女兒深感抱歉

你注意看看他發言的time stamp,由我告知請他修改,到一直回我"你的發言內容和語氣已經告訴人,你並未產生任何不安","那法院見~"
他並沒有意思有反省,而是要硬幹到底,此外他還一廂情願的認為"他這樣根本不算恐嚇,你要告,也告不了我"
我其實當下只想找出他,然後寄出存證信函通知他父母而已,告,要是真的太離譜,要硬幹,那我也沒辦法囉
我相信PCDVD keep的log應該有一周啦,所以一周內還是感覺對方就是那種"我會找藉口掰,替自己脫罪"的話,我還是會先進行蒐證動作的
還有各位當然可以幫樓主找個理由,甚至認為他是舉例(他真的沒有用舉例阿@@"怎麼大家都會看成他舉例勒?)
他針對健保怎樣我真的沒有意見,完全尊重,只是他的發言,明確的說就是要開"砂石車","由我身上輾過",那個發言跟健保完全無關,我在意的是這段
如果我在這邊看到誰不和我意見的發言,我直接說,那我開"砂石車",由"你身上輾過",你覺得這真的只是針對你的發言的情緒信言論?還是他會為了消除異已,然後幹這件事情?
這樣講的話,那台灣那些說要刺殺誰的言論,永遠都不會成立,那些人都不該被抓

uynmas 2010-03-29 12:36 PM

支持要告。

開放註冊帳號可見站方有想要維持論壇規模,但消極極管理一如往常,
個人認為站長的無為而治已經到了接近放給它爛的地步。

人心難測,保護自己重要。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1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