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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莞工人斷掌 憤殺3台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57294)

jasen_10 2009-06-16 06:00 PM

引用:
作者噓嘘尿布二代目
老實說, 看到台商, 此例應該是"台幹"啦, 妓者亂寫, 連掛三個

一點感覺都沒有

去那個國家就是要小心

講句風涼話, 多死幾個台商, 他們才會知道台灣員工的好


加n
去那裡找被壓榨
還有人力淫行幫腔

勞工惦惦
乖乖爆肝的好所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jasen_10 2009-06-16 06:03 PM

引用:
作者噓嘘尿布二代目
你的觀念很差, 都在嚼舌根

目前有"法律"的退場機制

那有沒有法官, 檢查官, 警方人員, 狗官的退場機制呢

==============
目前不就是"打混心態"

核心從來不去碰

你的簽名欄寫的不錯, 剛好描述你自己 :cool:


我的簽名欄當然不錯
所以你講不過只好用賴的
:D :D :D :D :D

lksbgfhgdxcfghs 2009-06-16 07:09 PM

大陸勞工好樣的
值得效法

EddieWu 2009-06-17 11:37 AM

新聞寫~劉認為他是為工廠工作而受傷,廠方應保障他的生活並賠償損失,雙方談判多時,未有具體結果,劉漢黃因此告上法院。法院一度裁定展明須賠人民幣十八萬元,但展明認為金額過高,只願賠償九萬,並提出上訴,結果迄未出爐。

一個斷掌青年前途幾乎毀了~把人逼到絕路~好聽是照法院判決~結果金額太高還不是上訴~再來說兇手太殘忍~我是覺得已經跟是不是大陸人沒有關係了

lksbgfhgdxcfghs 2009-06-17 12:15 PM

說實話
9 萬跟 18 萬人民幣也才差不到 50 萬台幣
一直上訴,還不是要花錢請律師
重點是「斷掌工人哪來那麼多金錢和時間陪你慢慢上訴」
工廠擺明就是以訴訟程序逼迫工人和解
可惜的是大陸還有死刑
勞工大概難逃一死
在台灣可就不一樣了
嘿嘿嘿....

xman99. 2009-06-17 12:30 PM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說實話
9 萬跟 18 萬人民幣也才差不到 50 萬台幣
一直上訴,還不是要花錢請律師
重點是「斷掌工人哪來那麼多金錢和時間陪你慢慢上訴」
工廠擺明就是以訴訟程序逼迫工人和解
可惜的是大陸還有死刑
勞工大概難逃一死
在台灣可就不一樣了
嘿嘿嘿....



對厚,人笨團體都已經把路鋪好了

沒錢活不下去,去吃牢飯反而輕鬆愜意

FD3STYPER 2009-06-17 01:37 PM

引用:
作者jasen_10
沒錯
這也是支持廢除死刑的<最佳>案例之一
法律殺人殺得
不一定是死有餘辜之人
:stupefy:


抱歉, 就算有滿腹委屈, 如果痛下殺手滅門那就是要有一定的覺悟, 自己會換下去.

他仍有選擇, 但是被他殺掉的人沒得選擇.

死得其所, 我想他自己也知道.

道是今天那個燒死懷孕妻子詐領保險金的竟然無期徒刑! 幹!!!!!!!!!!!!!!!!!!

發夢狼 2009-06-17 01:42 PM

引用:
作者jasen_10
一個死刑犯能徵求到若干份人民連署書(法外救濟)
可不止能要求死刑改為無期徒刑
因為代表他可能有極大冤屈
要無罪開釋的

我不相信
在台灣一個死有餘辜的死刑犯
會有人民連署搶救

廢除死刑(沒死刑)
就是要去除人為錯案的判決

香港
還沒改回有死刑
是一國兩制50年還沒到


能不能徵求到連署書和該不該判死刑有何相關?

前總統你覺得他沒辦法弄到20~30萬份連署書證明他無罪?
他弄到了.你就覺得他是無辜.是人為錯案?

我實在看不出這邏輯為何?

這種想法.
我無法認同.

nightowl 2009-06-17 01:53 P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抱歉, 就算有滿腹委屈, 如果痛下殺手滅門那就是要有一定的覺悟, 自己會換下去.

他仍有選擇, 但是被他殺掉的人沒得選擇.

死得其所, 我想他自己也知道.

道是今天那個燒死懷孕妻子詐領保險金的竟然無期徒刑! 幹!!!!!!!!!!!!!!!!!!

台灣越來越棒了! :stupefy:
這一件是90年的案子,本來3度判死刑,不過在更2審的時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現在法院是打算朝零死刑邁進,一些令人髮指的舊死刑案一再翻盤成無期徒刑! :jolin:
唉~到底還要令人心寒到什麼地步! :tu:

nomad 2009-06-17 03:18 PM

引用:
作者nightowl
台灣越來越棒了! :stupefy:
這一件是90年的案子,本來3度判死刑,不過在更2審的時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現在法院是打算朝零死刑邁進,一些令人髮指的舊死刑案一再翻盤成無期徒刑! :jolin:
唉~到底還要令人心寒到什麼地步! :tu:

人權團體 + 法官 + 腦殘法務部長 = wellcome to the H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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