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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暗陰陽~~碰到腦殘法官了!!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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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說法很難令人認同,也有失公平性 就像結夥搶銀行,一個進去搶一個開車接應,搶到了上車離去 那不就可以串通說他是去領錢,不知他要搶銀行,這樣罪也較輕.. 很多時候要看法官的個人認定,就像上個月的政治案件,各界法官認定並不相同,這樣會不會造成遺憾誰知道,而且那種重罪一進去就是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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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的就是如此,常人很難理解的... 上次才有個律師教授上法律概論...跟學商的學生衝突還真不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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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網路的發達一方面帶來了資訊的透明化.. 的確減少了一些偷雞摸狗的黑洞... 但同時也有 片面不加求證 的資訊到處流竄.. 網路上看到的東西..可別盡信呀... 光是東森的網路追追追單元上.. 就不知道有多少網路流言被求證是假的 :p ... 網路可還真是一把雙面刃呢 引用:
兄台再提出整肅法官的同時... 確定你哪些所謂的 "判決都判的超離譜" 的範例.. 有花功夫全面性的下去瞭解... 或是如同十秒襲胸新聞一樣..記者僅憑著事件的片面就灑出了篇篇的超離譜消息?.. 不知道兄台可以提供幾件參照判決書之後的"超離譜"判決.. 來供大家留意一下..以免日後訴訟時碰到那些法官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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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希望樓主提供判決書..來佐證他認為法官亂判腦殘的看法壓 :) .. 法官資格裡面沒有要求會天眼通.. 所以一般情況下法官也只能於"呈上來的證據"及"法庭上的情況".. 對案件進行認識及判斷.. 所以判決書有益於瞭解如此的判決的源由.. 還有... 搶銀行判刑的輕重..及前科有無造成在社會上生存的難易.. 好像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喔?.. 當你面試應徵者時..兩位能力態度相近的入選者.. 被查出一位有搶劫前科一位沒有.. 你願意幫公司賭一下選擇有前科那位.. 而放棄沒前科那位嗎 :)? |
現行制度有許多漏洞,令大家很不滿意
也會提出許多看法與建議,希望能彌補漏洞 不過改善方案雖然補了現在的漏洞 卻可能造成其他更大的漏洞......這就是改革的隱憂 改革,真的能變得更好? 很多政策漏洞往往是在紙上談兵階段所無法察覺的 更別提人性所產生的弊端 就像寫程式一樣,要寫出一個完美無bug的程式是幾乎不可能的 還不包含本身的設計是否符合需求 但是現階段的狀態又讓人十分不滿意......真是苦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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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是可以的。 另外,「飭回」在這裡用錯了吧。 |
小弟比較好奇的是那個天殺的減刑條例適用期間是到啥時啊?
關進去一半時間就又通通放出來逍遙,真是好個德政 |
隔行如隔山,有時候事情不是想當然爾;
特別是法律,當事人有二造,一定有一造會輸,會不服, 而且法律是抽象的,適用到具體的個案,有時不盡如人意, 我覺得要批評一個判決,至少要看過原文比較好, 當然,有些判決是比較誇張的,我不否認這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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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弟本來就不是法律專業人 ^^|| ... 就我知道的詞彙裡面就"飭回"最符合我想表達的意思... 感謝指正~~ 其實小弟找到判決書了.. 根據比對樓主之前提供的案發經過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96281 應該是該份判決書無誤..但因未得到樓主的同意公布.. 僅節錄事實部分及部分無罪的理由..而不公布該判決書文號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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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跟小弟個人猜想的差不多.. 因為證據不足..無法證明乙嫌事前知情..所以搶奪犯罪不能成立.. 不過那個 「罪證有疑,利於被告」 是啥東西壓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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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這個判決書 剛剛正要貼~~你幫貼那我就不貼了~ 好笑吧~ 兩個人搶劫~~搶到手後騎車的猛吹油跑~~還被我馬子拉倒~~ 然後又很緊張的牽車勞跑~~最好是法官認為他不知道~~暗暗暗!!! :tu: 他私下打電話來想民事和解~~問他們為什麼搶~就是缺錢玩~他也承認知情+臨時起意 全世界只有法官不知道啦~~暗陰陽勒!! 被告乙○○雖有駕車協助甲○○逃逸與事後分贓之行為 <<<< 我靠....那要怎樣才能確定是知情 拜託請法官教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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