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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 2001-12-05 07:50 PM

引用:
最初由 tony11 發表
這完全表現出這一代台灣的主流文化

1. 死不認錯
2. 爭功委過

從政治人物(陳水...,宋楚...)到企業主,再到一般市井小民
這樣的文化真的令人感到悲哀,這也是台灣培養出來的海島形個性
賤...........(我把自己也罵進去,自己也要反省)



不過我想就算整間公司賣了也出不了貨吧... :eek:

發弟 2001-12-06 02:57 AM

引用:
最初由 夜梟 發表

而且在這1000多張的訂單裡面, 我想很多都是等著看笑話的吧!!!
抑或是想從中牟利的, 換個角度, 如果公司是你的
你會願意用上千萬的錢來出貨給這樣心態的人嗎!!?是我, 我是不會的...
而且網路上根本就是哪有便宜哪裡去, 根本沒有什麼品牌忠誠度
因為這樣的事情, 會影響到商譽嗎!!?懷疑....:o

很多消費者大都是哪裡便宜往哪邊去...
但像我...:o 對於商譽不好的..再便宜我也不會去買地
誰知道裡面會不會有詐?(不單指xx王)
我想應該也會有人跟我有相同的看法....商譽是最重要的!
今天xxx標示錯誤出來澄清道歉就好了,網友大都沒很嚴重的損失
網路上這種烏龍又不是沒發生過,又不會有人笑,
編了一個大謊,然後再去圓謊,這才是真正好笑~~~~
倒不如直接承認錯誤,跟大家道歉,臉真的有這麼難拉下來嗎?
事情原本就是一場誤會,賣方無心,買方有意.
但是騙人 就是不對地.

ps.我沒下訂單,因為早就被我列為拒絕往來戶,但是我也想看笑話
:D

cyber2000 2001-12-06 05:20 AM

引用:
最初由 夜梟 發表

你去一般店家買東西的時候, 如果店家不小心標錯價
難道它就一定要用那個價錢賣你嗎!!? 不一定吧!!!
同樣在網路上也是相同的...
而且, 我想每一家網店在你加入會員簽同意書的時候
一定會有這一項條款"本公司保留接受訂單與否之權利"
意思就是它可以不接受你的訂單...

而且在這1000多張的訂單裡面, 我想很多都是等著看笑話的吧!!!
抑或是想從中牟利的, 換個角度, 如果公司是你的
你會願意用上千萬的錢來出貨給這樣心態的人嗎!!?是我, 我是不會的...
而且網路上根本就是哪有便宜哪裡去, 根本沒有什麼品牌忠誠度
因為這樣的事情, 會影響到商譽嗎!!?懷疑....:o


個人認為還是有影響的,就電子商務而言,信賴度應該是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之一,若僅以價格戰而為之,應該不容易成功吧.
以此次事件來說,我推測是Bid標錯價錢. 今天會標錯價,明天就有可能不小心將會員資訊外流,這樣的網站我是不太敢去的.

小建 2001-12-06 11:04 AM

之前HP不也是發生類似事件?
結果HP坦承疏失,並照打錯的極低價格出售產品----卻贏得讚賞!
這才是負責任的企業!

反觀拍賣王....卻大大賠上企業形象.

兩相比較,個人覺得拍賣王有待檢討!

夜梟 2001-12-06 05:14 PM

引用:
最初由 cyber2000 發表
個人認為還是有影響的,就電子商務而言,信賴度應該是成功與否的重要指標之一,若僅以價格戰而為之,應該不容易成功吧.
以此次事件來說,我推測是Bid標錯價錢. 今天會標錯價,明天就有可能不小心將會員資訊外流,這樣的網站我是不太敢去的.

我覺得會影響商譽, 在事件發生的同時就已經影響了~~~
並不會因為他後續的處理, 而讓他的商譽有所提昇
或許大家會覺得HP的危機處理做的很好, 但重點是你會上去買東西嗎!!?
我想會去買還是會去買, 不會去也還是不會去...

至於電子商務的部分, 我想目前也都還是處於初始期的階段
到底要具備哪些特質才會成功, 目前根本就還是渾沌一片
所以到底有沒有影響, 我想大家都還在觀察....

Bid的處理確實有問題, 這點無可否認...
我只是對於那些下單看笑話的人表達我的不滿而已
就如JING FENG大大說的, 這樣的心態值得深思~~~

luketeng 2001-12-06 08:47 PM

引用:
最初由 夜梟 發表

我覺得會影響商譽, 在事件發生的同時就已經影響了~~~
並不會因為他後續的處理, 而讓他的商譽有所提昇
或許大家會覺得HP的危機處理做的很好, 但重點是你會上去買東西嗎!!?
我想會去買還是會去買, 不會去也還是不會去...

至於電子商務的部分, 我想目前也都還是處於初始期的階段
到底要具備哪些特質才會成功, 目前根本就還是渾沌一片
所以到底有沒有影響, 我想大家都還在觀察....

Bid的處理確實有問題, 這點無可否認...
我只是對於那些下單看笑話的人表達我的不滿而已
就如JING FENG大大說的, 這樣的心態值得深思~~~


我覺得hp及拍賣王的事件,在最初都是屬標價錯誤,但在後續處裡上卻有截然不同的態度.
對於hp,以負責態度承認錯誤,並讓大家清楚了解到,只是純粹的誤標價款,在客戶資料及交易安全上的保障是毫無問題的.這樣的態度使消費者仍對hp所提出的保障依然有信心能安全消費.

我認為這兩次正好做為檢測該公司所提出網路消費的保證是否有用.

大家可以再繼續觀察,做為參考.

senkk 2001-12-07 12:49 AM

引用:
最初由 Tirpitz 發表
你說這個吧~?!
民法154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
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
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約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
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不過電子商務不知道適不適用咧?~


原來真的有這條法律啊,上次我看到一片DVD才賣250,想說賺到了
拿去結帳時,他卻說,這片是600,不是250喔,我們標籤打錯了
我頓時呆在那裡,啞口無言....................

Valentino 2001-12-07 03:09 AM

有點懷疑,大家的堅持是因為要求XXX公司要有個令人滿意的交代,
還是純粹是希望貪小便宜然後凹XXX公司一頓.....??

Tirpitz 2001-12-07 03:50 AM

引用:
最初由 senkk 發表


原來真的有這條法律啊,上次我看到一片DVD才賣250,想說賺到了
拿去結帳時,他卻說,這片是600,不是250喔,我們標籤打錯了
我頓時呆在那裡,啞口無言....................


說實在的,就算這條法適用,也不會有效的
因為台灣消費者的利益根本就沒有,去國外網夠的東西都比在nova買的有保障~!

senkk 2001-12-07 04:45 AM

引用:
最初由 Tirpitz 發表
說實在的,就算這條法適用,也不會有效的
因為台灣消費者的利益根本就沒有,去國外網夠的東西都比在nova買的有保障~!


算了,反正沒買到也沒差,希望它趕快倒店:D
這間店最讓我討厭的地方就是賣泡水貨還賣的很貴:mad: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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