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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峰 2004-06-11 12:5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m9630
大哥 我原文寫了 只怪我自己沒看合約

只是在推sonet的人員 為了衝業積吧
都說不想用就退掉 不必付違約金...etc
那時我也不知道 他們是用華電的電路~so 要一年 她也完全沒說
(這點我總可以抱怨吧)

之前我用台固 一個星期不到就來拉線 客服也很好
再來我用sonet 四個月時 連 0800都沒 還要打02- .... 哎

希望台固也能 2M/384-->512 還在等呀~~

沒錯,很多isp業務都不會提到電路費的問題,這真的是很差勁
不過電路的問題,應該怪固網業者會比較恰當,電路合約是固網業者定的,不是ISP定的
so-net的080一年多前就建議了,當時還馬上回電跟我說在申請了
到現在還沒有,真的是很:tu:
不過客服不用撥02就可以通了

我也想換台固看看,可是台固不爭氣啊........當時宣稱的光纖計畫,幾年過後,一點都沒進步

馬蓋先 2004-06-11 01:27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ickey chen
看到各位的不愉快經驗,覺得頗為同情。對於這種合約書上明明有載明的事項,但是消費者確因為自身的疏失或是因為該約款屬於定型化契約,字體太小而有礙於消費者明確知悉其內容的情形,並不是沒有解決之道。因為我國消費者保護法就可以稱得上是尚方寶劍。依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同條第二項「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推定其顯失公平:第一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因此,對於消費者實際上並未使用之天數,ISP仍予以收費之情形,其實是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而認定該契約條款無效,該條款既為無效,消費者自無須受條款拘束,亦無須繳納該未使用之連線費用。
但是,ISP提供之定型化契約之條款是否為無效,是需要法院認定的。因此,是否為了幾百元而上法院,則有賴消費者自行評估之後再加以決定。當然,你也可以據消保法之規定,向你的ISP主張,但是效果應該是有限。另外,如果你堅持要上法院,還有小額訴訟可以打,但是這部份牽涉較廣,於此不贅。


請教一下
"ISP提供之定型化契約之條款是否為無效,是需要法院認定的"
照這樣看來, 定型化契約是可以抵觸消保法囉...:confused:
還是說如果我們以消保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走訴訟路線
是絕對站得住陣腳
只是要上法院較麻煩呢?

如果哪天沒事幹
也許我會去搞這種事...:D
台灣沒良心的廠商太多...:think:

冷峰 2004-06-11 01:3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馬蓋先
請教一下
"ISP提供之定型化契約之條款是否為無效,是需要法院認定的"
照這樣看來, 定型化契約是可以抵觸消保法囉...:confused:
還是說如果我們以消保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走訴訟路線
是絕對站得住陣腳
只是要上法院較麻煩呢?

如果哪天沒事幹
也許我會去搞這種事...:D
台灣沒良心的廠商太多...:think:

而且勝訴,可以請求敗訴一方支付訴訟費用

rickey chen 2004-06-11 03:0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馬蓋先
請教一下
"ISP提供之定型化契約之條款是否為無效,是需要法院認定的"
照這樣看來, 定型化契約是可以抵觸消保法囉...:confused:
還是說如果我們以消保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走訴訟路線
是絕對站得住陣腳
只是要上法院較麻煩呢?

如果哪天沒事幹
也許我會去搞這種事...:D
台灣沒良心的廠商太多...:think:

定型化契約是現代社會中,所不可或缺之締約方式。因為企業經營者以「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與消費者訂約,可以減少締約成本,減少開銷,進而達到降低成本之目的。生活中有太多消費方式都是以定型化契約來約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可說是俯拾皆是。
定型化契約當然可以跟消費者保護法抵觸,但因為我國消費者意識不強,再加上一般民眾遇到問題多半只想息事寧人,也因此,縱使我國的消費者保護法對於消費者之保護,其實已經超過許多歐美國家,消費者權益仍然沒有獲得應有之重視,消費者保護法也沒有發揮其應有之功能。因此,也間接造成廠商多半認為:先以定型化契約來限制消費者應有之權利,反正能撈多少先算多少,等到不幸遇到一個懂法律的消費者主張其權利時,再來修改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就好像是老牛拉車一般,鞭打一下前進一步。
承上所述,法院對於定型化契約條款,當然可以藉由判決的效力來加以宣告其無效。但是,我國最高法院對於定型化契約是否維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而無效,顯然採取較為嚴格之看法,其於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台上字第二一一○號、九十一年台上字第二二二○號判決中,均認為「所謂定型化契約之條款因違反誠信原則,顯失公平,而無效者,係以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於訂約當時處於無從選擇締約對象或無拒締約餘地之情況,而簽訂顯然不利於己之約定為其要件。」最高法院之見解固然值得重視,但是學者詹森林教授於律師雜誌第二九三(四)期中亦明文指出,最高法院之見解可能有增加法律所無限制之疑慮而有值得商榷之處。此部份因過於專業,於此不贅。
最後,有一點要加以澄清:ISP提出的定型化約款條固然「有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而無效,但仍應以法院最後之認定為準,並不是消費者自己說無效就是無效。也因此,是否仍打贏官司仍有疑問。從這邊就可以引伸出最重要的問題:你是否應該為了三、四百元之連線費而打小額訴訟,附帶一提,訴訟費用雖然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但是起訴之原告也應先繳納一千元之裁判費。換言之,你是否願意先花一千元打一場訴訟標的為三、四百元之小額訴訟,而該訴訟之結果還可能需要違背最高法院之見解,這就完全取決於你自己的價值判斷了。
廢話一堆,請參考......打完字,休息去嚕

awolf 2004-06-11 06:33 PM

關於SONET解除契約但要支付中華電信違約金的問題
這個要自已跟承辦人員問他才會告訴你

不然一般都是不問不答

也就是說-----不管合約多複雜
一定要看個仔細

usher67 2004-06-11 08:38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atking
是的...該怪我沒有看好合約的問題...我也已經"付錢囉":nonono:
我已經很可憐了:cry:,大家就不要再說我了嘛!:cry:

網友似乎都把焦點放在"黑"這個字
"不過so-net在我心中的形象又黑了不少",關於這句似乎很多人反對
但這是我個人對so-net使用後的觀感,我用"黑"是覺得它文雅多了:)
它僅代表我個人對so-net服務有不滿意的感覺,本人並無任何惡意
希望在這上面的文章可就此打住


另外我們是不是該帶回正題
目前已知道這是合約,所以錢是一定要付的了
但是change88 網友提出,hinet 以 比例計價的實例
若屬實,那可能就不是如其他網友所言每一家業者都一樣了

而且如此的合約內容是否合理呢?
(希望有符合樓主開此討論串的意義:))


hinet的確是比例計價!!
因為hinet綁2年約所以11/10一到就立刻換isp,
後來hinet帳單寄來了,他仍是算整個月的錢,
我就打電話問這是怎麼回事?服務人員跟我解釋:
他們都是收整個月的錢,但是溢收的部份由下個月
的帳單中扣除,因為我不續用hinet,所以多收的錢
由下個月的電路費中扣除

HeldGreg 2004-06-12 11:50 AM

我也是最近才從sonet轉到seednet,我六月十一日開始用seednet,我當天就打電話給sonet終止合約,但他竟然跟我說要收一整個月的錢,我覺得非常不公平。

安裝的時候幾乎是馬上申請馬上就來安裝,馬上開始收錢,也沒有說要月初才能安裝阿。為何到不要用了,卻要付一整個月的錢??根本不公平嘛!
更不用說客服人員只會說合約上有寫,這樣的合約根本是定型化契約,不利於消費者,根本無效!!

我打電話去反應,到最後客服人員改稱主管說只要拿到轉到seednet的竣工證明,就可以給我按日期算。這也不合裡,因為雙方當初不是約定轉別家才能終止合約,而且我打seednet電話也打不通,哪有這美國時間去做這事。所以我最後把我向終止書與中華電信預定安裝時間資料列印出來,寄給他們,我要看他們到底怎樣作業,如果真的給我超收,我考慮要向消基會反應申訴。

thomasc 2004-06-12 01:42 PM

SeedNet也是一樣啦!
我用到二月九日,給我收四百五十元,
本來想去消基會申訴的,但是一直忘記...

rickey chen 2004-06-12 03:29 PM

趕快去向消基會或是各縣市消保官申訴吧!
現在消保官可是當紅炸子雞呢,每天都可以在電視上看到他們努力爭取消費者權利之蹤影!

Crazynut 2004-06-12 04:56 PM

我也用So-Net,我也很少仔細在看合約的

可是:
1.前三個月免費,第一個月為鑑賞試用期,過了一個月未通知解約後綁約一年,未滿一年要繳納解約金。
2.我現在已屆滿一年,如果要解約的話,必須在當月25日前辦理。

這些東西我都早就知道啦,為什麼呢?因為我決定之前都有向Son-net現場銷售人員,問的很仔細,1就是在現場問來的。
我在上個月收到倒數第二個月帳單時,就打去客服電話詢問解約手續事宜,一樣問的清清楚的,目前還在考慮中。

我一向不是很喜歡保險業者,但這次我想替他們銷售人員說句話,只不過是動一動您的尊口就可以問的清清楚楚的事(他們也不敢隱瞞),還要怪在他們頭上,這年頭要作銷售還真是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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