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22690)

PPPPP 2003-07-01 10:32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吉他之繩
感謝各位的回應.孩子總還是孩子.總之還是要用嚇唬的才是正途就對了. 找父母親還是有些作用的.如果不是遇到蘇拉,那就找back出來警告他囉.

不單用嚇唬的而已.........青少年血氣方剛,如果沒有錄音帶或錄影帶為物證,難保您幫您的兒子在他父母親面前出了這口氣,等到您的兒子出了他家門口,您的兒子又被校外的人出一口氣.....

有錄音帶或錄影帶為物證了....想報復的青少年就比較有顧忌了

就算真的被血氣方剛青少年挾怨報復,您已經有錄音帶或錄影帶為物證,警方才好偵辦.................不論警方最後有無破案,單以錄音帶或錄影帶為物證,與驗傷單、警方報案三聯單,向您的兒子校方出示,恐嚇取財青少年免不了因操行問題被校方輔導轉學
(不論是否被同一位青少年挾怨報復,單以恐嚇取財錄音帶或錄影帶為物證,且通知他父母親還不收歛,涉嫌報復,就足以因操行問題被校方輔導轉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吉他之繩
從您所述的狀況來說,並未看到店家有對您恐嚇的行為.
基本上要提出公然侮辱的官司是可以的.有不特定人士在場的第一要件已經成立.有判例可以請店家賠償一百倍購物金額.
不過您首先得證明您沒有意圖要偷竊.
因為拿著欲購買的東西進入警報區,這點有些說不通,不過您若是可以舉證證明該店家的通道設計不合理導致您誤進入.也是可以的.或者您可以想一下,您是把東西拿在手上?還是放在袋子裡?如果是放在手上,而誤入警報區,店家要因此說您有意偷竊,這似乎在常理上說不通.可以依此請法官心證.因為拿著未結帳的物品進入警報區並不代表您個人有意偷竊.
第二是店家有沒有實際的行為對您形成公然侮辱?把你當小偷看,有沒有說您是小偷?有沒有對您個人作脫序的謾罵?這點也是您要證明的地方.
以上兩點,先考慮過.再來走司法途徑勝算較大.

再看一次吧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192635

公然侮辱的官司刑責輕,恐嚇罪刑責重........

悠遊網客 2003-07-01 10:35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60124
請問當時他向我要求五十倍的賠償這點算不算恐嚇呢?
地檢署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了,
因為我偷竊的動機不足且無直接證據證明我要偷竊,
所以判決不起訴,

我當時是將想買的東西拿在手上,
後來在他門店內逛的時候,
再看一台展示機,那台展示機就在警報區附近,
而我誤觸之後,我也過去表示我願意馬上支付那個物品的價額,
但是該店店長完全不接受我的解釋,
只要我賠五十倍,
他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
不然他就報警處理。


向店家求償吧,如果妳在法律前站的住腳.畢竟個人的名譽是很重要的,沒理由讓一個不明理的店長踐踏.
有法律規定不小心將未結帳的商品觸及警報器要賠50倍的嗎?這樣算是恐嚇取財吧.

吉他之繩 2003-07-01 11:05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PPPP

公然侮辱的官司刑責輕,恐嚇罪刑責重........

是,不過看起來恐嚇要成立比較困難.所以以我所提的問題,恐嚇是個好的方向,而以s60124兄的問題似乎以公然侮辱來得容易成立.畢竟他沒有對其身體自由名譽作出任何言語,行動上的恐嚇..只有說一句賠五十倍要不然送警局.這算不了恐嚇吧?

吉他之繩 2003-07-01 11:05 AM

不是我搞的鬼

吉他之繩 2003-07-01 11:05 AM

站長別玩弄我.:nonono:

吉他之繩 2003-07-01 11:06 AM

幹麻,人多示眾是吧?:mad:

吉他之繩 2003-07-01 11:06 AM

還來...:nonono:

s60124 2003-07-01 11:06 AM

那請問我現在如果報警,
因為我剛滿18未滿20,是否需要監護人才能提出告訴?

s60124 2003-07-01 11:10 AM

當天那個店長說如果我賠五十倍他可以當作沒發生,
如果不賠就報警,請問這樣算構成恐嚇的要件了嗎?

shtse 2003-07-01 11:19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60124
當天那個店長說如果我賠五十倍他可以當作沒發生,
如果不賠就報警,請問這樣算構成恐嚇的要件了嗎?


基本上,
這本來就要報警,
如果店家要求倍數賠償, 這算私刑是不可以的,

如果您堅持沒錯不賠,
叫警察來評評理,
反而店家會打退堂鼓, 因沒有明確的證據,
畢竟上法院也是傷神傷錢的事 :think: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