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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惡!在中二高被警察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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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討厭鬼在說什麼屁話,沒看到人家樓主說他沒有超速,是被人栽贓的∼∼:tu: :tu: :tu: 我是守法的公民,你少在那裡污衊我,還搞多重ID,這種遊戲很多人都玩過,已經不新鮮了∼∼:tu: :tu: :tu: |
想問一下,如果有警察攔下要開單,可以要求他出示照相機的國家檢驗合格証明嗎?
如果他沒有,可以拒絕他開的罰單嗎? |
中二高時有聽說被警察栽贓的事
前一陣子也有流出電子郵件表達不滿 如果沒記錯的話,應該是草屯那邊的分隊 如果你開車很接近規定限速的話 勸你還是走中間或內側車道,儘量不要走外側車道 以免警察很容易攔你下來,然後硬是說你超速 而且走中間或內側有一個好處 就是警察就算在招手,你如果確定你真的沒有超過限速的話 就不用理會給他過去,別多繳買路財 但如果你真的超過限速了,還是乖乖地靠到旁邊 免得被追上後還被加一條蓄意逃避 對了,我是Mitsubishi Virage的車主 我的汽車手冊上面載明,當時速到125公里時是最省油的狀況 問題是根據法令,我根本開不了那麼快,所以老是在耗費地球資源及污染空氣,真是慚愧啊! 台灣的自然資源那麼少,我們還因為過時的限制而不自主地浪費及污染,唉…… 還有政府老是說高速道路的設計標準只有到時速一百公里,所以不宜放寬 可是那些設計規範是是民國三、四十年代的標準了 就當時候的車輛條件,訂時速一百公里為安全限制,絕對沒有問題 但是現在車輛進度那麼多,MOTO GP都可以輕鬆跑上三百公里以上了 我們的最高時速還定在一百公里的時速,太落伍了吧 |
沒錯!我就是在草屯分隊範圍被攔下的,就大約在草屯交流道過後
不遠,原來走內線道還有這個好處. 我就是因為不敢超速又怕擋到開快車的朋友才以95-100走外線道 想不到就因為走外線到好欄,就被攔下栽贓了 |
引用:
想不到米蟲這麼會栽贓,不是會吃花酒爭風吃醋再亮槍~~再收規費嗎?再吃案嗎? 怪怪~~下次上高速公路可要小心了. |
引用:
車輛進步,不過行車環境還沒進步到那個程度!!! 如果台灣高速公路上的駕駛人能像德國之類的先進國家一樣守規矩... 不要龜在內車道當隊長,那樣限速放寬才安全^^ 不過就算真的做到,政府還是有一大堆的鳥理由:tu: 像那個該死的重車稅率:tu: |
引用:
很同意您的說法:) 前天騎乘腳踏車從新莊到內湖 從外面看車陣才知道可怕.. 每台車都蓄勢待發 ,短短幾百公尺,都像在飆馬力一樣 非跑出極速不可 還沒綠燈就起步 ,不到紅燈決不停車,不會禮讓只會狂按喇叭 機車,汽車 如同玩電動一樣竄來竄去 ... 回家途中 ,不斷的思考 自己是否也該檢討平時的開車習慣呢 ...... |
引用:
是呀!在都市裡開車久了脾氣也壞了 |
在路況順暢的時候 , 我都習慣開在內側數來的第二個車道
( 兩線道就看路況而定 ) , 這樣要超車 , 或是前方有狀況時 , 有左右兩車道可選 . 內外側只有超速或是鑽車陣時 , 才比較會開過去 ... :) |
引用:
你嘛幫幫忙, 高速公路是民國六十七年才通的車, 還民國三、四十年代的設計規範咧... :jolin: 所謂高速公路的設計標準, 並不是光看車子跑不跑得到那個速度, 這麼單純好嗎? :o 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高速公路的路線走向, 彎道的角度和傾斜度, 路面的坡度和材質, 車道的寬度和數量, 以及各種號誌標線的擺放位置和字體大小, 收費站跟各匝道的加減速車道長度, 這些東西的設計都和行車速度有關係! 不要以為蓋高速公路就只是把地徵收來然後柏油鋪一鋪這麼容易... 好啦, 我也知道提升個十公里的速限, 這些東西確實沒有很大的影響. 只是速限不能無限制的提高, 因為高速公路的工程設計規範, 是真的有一個行車速度的標準範圍在的. 只是那個 "純工程標準" 的規範當初到底是設計到多少, 就要問高公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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