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牽機車走班馬線過馬路也會被開單??!!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9322)
|
|---|
引用:
高雄式左轉:略懂略懂 |
時間很寶貴的說,一秒十幾萬上下,停紅燈的時間就少賺了好多~
|
去年以前騎白牌車,我在天龍國民生東路轉敦化北路兩段式左轉,幾乎每次都是這樣牽機車過斑馬線,這路口也都有交警,還沒被開過單,原來這是違法.Orz
這樣是沒賺多少錢,但因為白牌車兩段式左轉紅燈造成時間耽擱,起碼讓我通勤時間多花10幾分鐘.現在不用兩段式左轉,通勤時間單趟30分鐘不到. |
強者我朋友想直行卻遇上紅燈時
會紅燈右轉後再繞回 路線等於是一個往右躺九十度的OMEGA(Ω) 然後繼續直走 不管有沒有車都這樣 只要不是太大的路口... 還常會回頭看著我 猶豫甚麼...跟上來啊 :jolin: 幹 我還想要命咧 |
只有一個小問題 !!!
警察會依據法院法官見解來執法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什麼時候台灣變成判例法的國家了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警察應該也很討厭法官吧 :o :o :o |
引用:
沒錯 另外照他的理論,印度菲律賓的治安應該要比瑞士冰島來得好。 |
引用:
車輛範圍如下: 一、二輪以上之各型機動車輛。 二、聯結車、全聯結車、半聯結車、拖車、全拖車、半拖車、曳引車及拖架。 三、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 四、其他可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 熄火牽車算以人力行駛... |
引用:
不依照法官判例來執法? 開了單結果不被法院判決有罪,那開單是開心酸的? 法律最後的解釋權在法官而不是警察 所以依照法院對該行為所做的解釋(判決)來做執法標準有何不對? |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隨便判個幾年也不只30萬啊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40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