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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wing 2013-06-11 04:16 AM

這新聞我覺得資方可能沒說謊:「在找合適職缺」,
因為【可正常工作】的身障人士,對公司來說反而是重要資產。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罰款=缺額X基本工資,而且每月罰。

我在104查台中矽品人員約18000人,依法要聘僱180位身障人士,
如果缺100人,則每月矽品要繳交罰款 100X19,047元=1,904,700
每月交190萬對大公司可能沒什,可是財報會揭露...

聘僱身障人士來公司,可謂兩全其美,尤其可正常工作人員簡直對公司來講是天下掉下來禮物。像我公司上月有兩身障人士要離職,人事馬上就去找..還發eMAIL給各主管請優先錄取。

amain 2013-06-11 05:52 AM

引用:
作者Stripper
去買張股票看還來不來及參加股東會 :think: :think:

來不及囉~~~
06/14就要開股東會了!

---

kize 2013-06-11 04:15 PM

引用:
作者MPEP
這樣看起來
似乎是人資和主管很願意給她一個工作
但是再往上呈報. 就被高層打下來

推薦一本書:《希望這家公司永遠在》
介紹 (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66,1641)
第一個故事就讓我在書店看到眼淚稀哩嘩啦

翻了好久終於找到這一篇了,居然打一個大雷斷線.重開機
這個好故事值得收藏起來~

阿魯米 2013-06-11 04:36 PM

引用:
作者MPEP
這樣看起來
似乎是人資和主管很願意給她一個工作
但是再往上呈報. 就被高層打下來

推薦一本書:《希望這家公司永遠在》
介紹 (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66,1641)
第一個故事就讓我在書店看到眼淚稀哩嘩啦

不知道有多少年沒看書了
大大介紹這篇看了好感動 :cry:

Doubla A 2013-06-11 05:06 PM

引用:
作者x1013NEW
說真的現在工作實在沒啥願景
在以前公司有問過泰國和印尼的外勞
他們來台工作,只要不要花得太誇張
帶回去的錢可以買地蓋房子
所以他們覺得忍耐個幾年,以後就生活就十分輕鬆
反觀台灣勞工
不要說買地蓋房子了
領到的薪水要過活,不少人都成問題了
所以現在......唉 :think:


台灣要買房子要貸40年耶 :laugh:

josetsun 2013-06-11 05:09 PM

引用:
作者Doubla A
台灣要買房子要貸40年耶 :laugh:


你還沒把頭期款算進去...

fangio 2013-06-11 05:29 PM

引用:
作者MPEP
這樣看起來
似乎是人資和主管很願意給她一個工作
但是再往上呈報. 就被高層打下來

推薦一本書:《希望這家公司永遠在》
介紹 (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66,1641)
第一個故事就讓我在書店看到眼淚稀哩嘩啦



:cry: :cry: :cry: :cry:

josetsun 2013-06-11 05:32 PM

引用:
作者flwing
這新聞我覺得資方可能沒說謊:「在找合適職缺」,
因為【可正常工作】的身障人士,對公司來說反而是重要資產。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罰款=缺額X基本工資,而且每月罰。

我在104查台中矽品人員約18000人,依法要聘僱180位身障人士,
如果缺100人,則每月矽品要繳交罰款 100X19,047元=1,904,700
每月交190萬對大公司可能沒什,可是財報會揭露...

聘僱身障人士來公司,可謂兩全其美,尤其可正常工作人員簡直對公司來講是天下掉下來禮物。像我公司上月有兩身障人士要離職,人事馬上就去找..還發eMAIL給各主管請優先錄取。


沒有職缺就錄取人是哪一國的徵人方式
:jolin: :jolin: :jolin:

dahone 2013-06-11 05:46 PM

引用:
作者flwing
這新聞我覺得資方可能沒說謊:「在找合適職缺」,
因為【可正常工作】的身障人士,對公司來說反而是重要資產。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罰款=缺額X基本工資,而且每月罰。

我在104查台中矽品人員約18000人,依法要聘僱180位身障人士,
如果缺100人,則每月矽品要繳交罰款 100X19,047元=1,904,700
每月交190萬對大公司可能沒什,可是財報會揭露...

聘僱身障人士來公司,可謂兩全其美,尤其可正常工作人員簡直對公司來講是天下掉下來禮物。像我公司上月有兩身障人士要離職,人事馬上就去找..還發eMAIL給各主管請優先錄取。

在台灣,規定是一回事,能否落實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強力普查,相信全台灣有達到這項規定的企業應該不到一成!

Bf-109 2013-06-11 07:37 PM

引用:
作者josetsun
沒有職缺就錄取人是哪一國的徵人方式
:jolin: :jolin: :jolin:


可以先向勞委會通報

'已經錄取身障人士'

錄不錄用,就再研究了~~ :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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