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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車行車安全宣導 : 機車當然可以騎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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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物競天擇先生 路沒那麼寬~你是要怎樣規畫? 全面徵地拓寬嗎? 根本就像給了糖果~結果在那番說要非要蛋糕不可的小孩 :jolin: |
引用:
有什疏失,後面不是紅燈, 乾脆說沒一個地方是安全的不更快. |
引用:
http://tw.news.yahoo.com/字路口待轉...-202357715.html 李婉鈺昨天下午會勘板橋區環河路四汴頭抽水站旁的T字路口待轉區,並騎機車體驗左轉待轉感受,她說,機車待轉區突出與直行車道重疊,停等左轉的時候,感覺隨時會被汽車攔腰撞上,三月九日在中和區光環路與環河路口,就發生一起類似意外,在待轉區停等的騎士,被後方貨車追撞彈飛,幸好安全帽保住一命。 :o |
引用:
助行器具有25km/h的限速,超過是違法的。(電動腳踏車電力輔助依法也不得高於25km/h) 電動馬達or內燃機動力車輛,若極速不超過25km/h,是可以合法不領牌的,不領牌的車輛視為慢車。(以前農村盛行的拼裝車,就是依這規範) 慢車在路上行駛,必須行駛在慢車道,或是靠邊行駛,沒有順逆向的違法問題。 |
引用:
可以把外側車道劃成慢車道,這樣汽車依法就不可以直行慢車道了 :D |
引用:
待轉危險,那就禁止機車左轉,亦可. :D |
引用:
自由時報的過期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day-south11.htm |
突然發現,依據台灣的交通規則,機車能騎的路面極窄。
因為機車不可以騎在慢車道上 :flash: (臨停右轉等例外,可使用狀況同汽車) |
引用:
路不夠寬,所以行人就閃邊別進工業區了吧! 路不夠寬,所以機車就去走人行道吧!啥?寬度不足法定規定?不是機械『腳踏車』嗎? 路不夠寬,汽車、卡車飆起來不夠快,所以機車就別進工業區了吧!速限?紅綠燈?那是啥鬼東西啊? 怎麼其他工業區都沒看到這種有問題的設計 引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允許左轉 |
引用: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機器腳踏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 之一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 ,但應開啟警示燈。 有啦 , 上面那條有規定 . 引用:
我都已經把疏失寫出來了 :jolin: 停車的地方一半在快車道 , 對於機車跟汽車的行駛都是威脅 . 唉 ! 看來你騎車開車都是憑感覺隨便來 至於有人說路沒那麼寬 .. 所以就犧牲機車族的安全喔 ? 難怪會在這邊產生一堆衝突 ... 四輪嘴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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