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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 2003-06-07 01:55 PM

http://tw.news.yahoo.com/2003/06/07...ws/4034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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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出國買回大量國外書籍、光碟的民眾也得注意,「進口不得超過五件!」修正條文中的「代理商條款」,明定僅合法代理商有銷售、出租權,所以儘管民眾非營利持有,但也不能超過五份或市值三萬元以上,回國後也不得自行販售給朋友,或是轉贈他人超過五份,否則都將觸法,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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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k:
請問這是不是代表以後出售R1的二手片也是違法的呢?
怎麼會這樣啊?!真的氣死人了 :nonono:

卡其歲月 2003-06-07 04:20 PM

轉自「蘋果日報」2003/06/07
新規定Q&A:(Q-蘋果,A-立委蘇盈貴、龐建國)

Q:上網抓資料或下載MP3存在電腦裡,犯法嗎?
A:沒有。

Q:下載的MP3燒成光碟在家裡自己欣賞可以嗎?
A:可以,但只能自己欣賞不能公開播放。

Q:很喜歡書裡部分內容,影印下來留存可以嗎?
A:可以。

Q:如果想影印多份且分送給同學欣賞可以嗎?
A:可以,但不能超過五份。

Q:外國書籍太貴了,可以影印嗎?
A:若影印不超過五份,且以送的名義則算合法。

Q:一面顧店,一面透過喇吧聽音樂專輯,可以嗎?
A:不可以,除非得到該出片公司授權,否則需繳一定的費用。

重點來了...
Q:從國外帶回在台灣沒有代理的影碟、書籍,且多買幾份分送給同事,可以嗎?
A:可以,但不能超過五份,價值不得超過三萬元。

Q:從國外帶回來在台灣沒有代理的影碟、書籍上網拍賣可以嗎?
A:不可以,被抓到了,視情節輕重,可以不必坐牢罰款七萬至七十五萬
,但也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


以下略...(因為都是關於「盜版品」非「真品」問題)

Mr.XD 2003-06-07 04:29 PM

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啦,別擔心.我就不信政府有那閒時間抓!

jeff641125 2003-06-07 05:07 PM

我就去國外拍賣網站賣...來抓我啊...
電信警察祇有多少人而已...拜託...:think:

Jackal_Yang 2003-06-07 05:56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嘟嘴蛇
越聽越像是這個人或店家代表跟高雄結怨
一開始還閃爍其詞
最後完全對人不對事

那個ID唸起來像不像"三多路"?
:p


有道理~~~~
越唸越像~~
令人開始懷疑起來~~~
大家睜大眼睛看仔細唷~
死蟑螂~~快現出原形囉~~

linben 2003-06-07 05:57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嘟嘴蛇
高雄的"三多路"?
:p


:p 還是某大學附近....:p

allen2002 2003-06-07 06:04 PM

原文書可以無限盜印, 只要你找得到足夠的人頭數, 且以送書名義, 對方回送錢的方式

帶了同樣的原版 CD 六張, 卻要此處以重罰.............:tu: ..............301 來吧!

買 DVD 無限份法, 找到足夠人頭, 帶上萬張都沒問題, 只要以送的名義 (對方捐款回來), 反正額度小, 也沒贈與稅的問題, 買賣有罪, 互相送禮總沒罪吧!

反正如果要罰, 第一個遭殃的是 Fnac............

ART.SHIN 2003-06-07 06:2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llen2002
原文書可以無限盜印, 只要你找得到足夠的人頭數, 且以送書名義, 對方回送錢的方式

帶了同樣的原版 CD 六張, 卻要此處以重罰.............:tu: ..............301 來吧!

買 DVD 無限份法, 找到足夠人頭, 帶上萬張都沒問題, 只要以送的名義 (對方捐款回來), 反正額度小, 也沒贈與稅的問題, 買賣有罪, 互相送禮總沒罪吧!

反正如果要罰, 第一個遭殃的是 Fnac............


fnac是有不少的dvd與cd.......

ART.SHIN 2003-06-07 06:26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llen2002
原文書可以無限盜印, 只要你找得到足夠的人頭數, 且以送書名義, 對方回送錢的方式

帶了同樣的原版 CD 六張, 卻要此處以重罰.............:tu: ..............301 來吧!

買 DVD 無限份法, 找到足夠人頭, 帶上萬張都沒問題, 只要以送的名義 (對方捐款回來), 反正額度小, 也沒贈與稅的問題, 買賣有罪, 互相送禮總沒罪吧!

反正如果要罰, 第一個遭殃的是 Fnac............


fnac是有不少的dvd與cd.......

Santoro 2003-06-07 06:48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p2
天昏地暗兄
太神了550美元

那位蟲兄
叫他吃大變的蟲好了
如妳是店家.也不去你那買
就算強笙不能賣1區.那一樣去它那買3區
以後就拿1區去那交流.''交流''你懂吧
交流不犯法吧.法案通過又如何
賣a光還不是到處有

交流不犯法?
那得看交流的對象囉
當心夜路走多撞見鬼
「我是便衣, 請多指教」
哈哈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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