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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亦塵 2006-09-09 01:40 PM

台灣法官多腦殘

大家出門還是自己小心...

spooky_mulder 2006-09-09 01:57 PM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我覺得你又在玩文字遊戲了...... :rolleyes:

試想,如果不是"應注意",那麼"能注意"也沒有必要注意了........為何要負法律責任??

你應該懂我在說什麼吧~~ :p


拜託,是你自己說沒有踩煞車就表示是”沒注意”的。

請注意:
應注意而未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

你說的”沒注意” 不就是”未注意”嗎?

問題就是這樣的未注意,在有注意義務之下和沒有注意義務之下是不一樣的。

這不是文字遊戲而是法律的邏輯就是這樣的嚴謹與挑剔,”應注意”跟”能注意”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沒注意有可能是”能注意”,也有可能是”不能注意”,既然沒有注意的義務,也不能注意時,為什麼要負刑責呢?

”應注意”很明顯的就是”應該要注意”不是嗎?

那麼如果沒有應該要注意的義務,如何因為他沒注意來判刑呢?

你的邏輯有點不清楚哦∼

另外,你倒是說說看為什麼”能注意”時卻沒有必要注意呢?

timber 2006-09-09 02:40 PM

這個案例
應該找司法研習8人組來解決:D

apollo_749 2006-09-09 05:15 PM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拜託,是你自己說沒有踩煞車就表示是”沒注意”的。

請注意:
應注意而未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

你說的”沒注意” 不就是”未注意”嗎?

問題就是這樣的未注意,在有注意義務之下和沒有注意義務之下是不一樣的。

這不是文字遊戲而是法律的邏輯就是這樣的嚴謹與挑剔,”應注意”跟”能注意”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沒注意有可能是”能注意”,也有可能是”不能注意”,既然沒有注意的義務,也不能注意時,為什麼要負刑責呢?

”應注意”很明顯的就是”應該要注意”不是嗎?

那麼如果沒有應該要注意的義務,如何因為他沒注意來判刑呢?

你的邏輯有點不清楚哦∼

另外,你倒是說說看為什麼”能注意”時卻沒有必要注意呢?

你的解文能力該加強一點了....

我說"能注意時,也沒有必要注意",那是在你所說的"無注意的義務"前提下,提出的反問,很難懂嗎?

你一直強調你是對的,你不認為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需負刑事過失責任....

pan網友指出"能注意而未注意,仍要負刑事過失責任.",你硬凹說他不是說"應注意而未注意"需負刑事過失責任.........我上一則,就是要請問你,如果"應注意而沒注意"不會被判刑,為何會有"能注意而未注意"需負刑事過失責任呢?

簡單一點來說,既然沒有應該注意的問題,那麼能不能夠注意進而有沒有注意也沒關係了,不是嗎?

如果像你說的,駕駛根本不需要注意,那麼雖然駕駛能注意,卻沒注意到,為什麼要負刑事過失責任呢?

你的邏輯真的差到這種地步?? :confused:

好,我再舉個例子來說明.......

你有義務養父母,所以你應該養你的父母,否則會被判遺棄罪....
但是你沒有義務養路邊跟你不相干的乞丐,所以就算你能養這個乞丐,而你沒養這個乞丐,你也不會被判有罪.......

這樣你應該知道,"能"和"應"的關係了吧,沒有"應",怎麼會有"能"的問題呢~~~ :p

vchou 2006-09-09 05:19 PM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TO spooky_mulder:

看來,這串有的你忙了......... :p


一點也沒錯 真是被你搞的粉忙 :laugh:

apollo_749 2006-09-09 05:41 PM

引用:
作者vchou
一點也沒錯 真是被你搞的粉忙 :laugh:

錯了.....

有些人就是閒不住....... :laugh:

布丁王 2006-09-09 05:47 PM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以下案例的判決,法官的見解是:綠燈直行者,沒有注意紅燈方 ...
...恕刪

這個案例不知道有沒有司法黃牛的影子在裡面??????
就向前面幾位說的一句"應注意未注意"就可以讓法官玩死很多人了.
真的該認真考慮在車子裡裝一台V8,忘記在那有看過,在國外出車禍
因為有車裝了V8所以證據,肇事過程都被拍下來,這樣對自己才有保障

Cudacke 2006-09-09 06:50 PM

引用:
作者vchou
一點也沒錯 真是被你搞的粉忙 :laugh:


跟這麼沒邏輯能力的傢伙講道理當然忙啦,
你看這裡最活躍講話卻最沒內容的就是他了,
還真是應了那句有些人就是閒不住,

惡蟲 2006-09-09 09:35 PM

引用:
作者timber
這個案例
應該找司法研習8人組來解決:D



誰呀?              

spooky_mulder 2006-09-10 12:30 AM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你的解文能力該加強一點了....

我說"能注意時,也沒有必要注意",那是在你所說的"無注意的義務"前提下,提出的反問,很難懂嗎?

你一直強調你是對的,你不認為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需負刑事過失責任....

pan網友指出"能注意而未注意,仍要負刑事過失責任.",你硬凹說他不是說"應注意而未注意"需負刑事過失責任.........我上一則,就是要請問你,如果"應注意而沒注意"不會被判刑,為何會有"能注意而未注意"需負刑事過失責任呢?

簡單一點來說,既然沒有應該注意的問題,那麼能不能夠注意進而有沒有注意也沒關係了,不是嗎?

如果像你說的,駕駛根本不需要注意,那麼雖然駕駛能注意,卻沒注意到,為什麼要負刑事過失責任呢?

你的邏輯真的差到這種地步?? :confused:

好,我再舉個例子來說明.......

你有義務...


你舉的例子我真的不想講,真的是邏輯觀念太差了,要舉例子也提個對等的例子,舉個”風馬牛不相及”來分辨”應注意”跟”能注意”,實在是太差勁了。

在邏輯上來說,兩個例子的比較必須要有同質性,但是你卻舉了一個沒有同質性的例子,實在是讓人很 Orz ....

而且,你說的 Pan 網友的那一段,他後面有說”如果像是有人突然衝出巷口被撞,那麼就無法注意,駕駛人還是不須負擔任何刑事責任”,其中的”無法注意”不就是要呼應”能注意”嗎?

如果是”應注意”,不管能不能注意都是有刑事責任的(過失),但是”能注意”就代表當”不是能注意(無法注意)”就沒有刑事責任(過失)。

”那麼雖然駕駛能注意,卻沒注意到,為什麼要負刑事過失責任呢?”
你之前不是一直在說有機會避免嗎,那不就是”能注意”嗎?理由你之前也說過了。

看裁判書時,不要只聚焦在”應注意而未注意”上,而且還不求甚解,字義都那麼清楚了。還要看看證據法則的推理部分,像是無罪推定、罪證不足利於被告等部分。

不過看你這樣盧,我也累了,如果你還是分不清楚,”應注意”跟”能注意”有什麼不同,邏輯觀念也無法去分辨舉例子要注意同質性的問題,那我也沒辦法了。

我應該聽其他網友的話,該休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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