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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eo30 2010-02-26 03:22 PM

引用:
作者T.Y.
樓主不贊成 , 可我贊成 :ase :agree:

平時根本沒機會看到舊文,
有些沒參加過的帖 被翻上來都有種耳目一新之感
有參加過的帖, 周潤發說要溫故知新


總之, 樓主有他一套理由, 我卻也有一小套理由贊成翻舊文 :ase

為什麼是周潤發?不能是林老師嗎?

wancafe01 2010-02-26 04:05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不要跟我說什麼去年認為是對的,今年難道就不能說是錯的嗎?
這是詭辯,日行者在自己討論串貼的連結....色情網站,這點無庸置疑
你還要持你那套,去說幾個月前當時他那樣作是錯的,但事過境遷所以沒差?
再說當事人到目前為止可都不覺得之前的發言有什麼問題喔
你要不要去那幾串把日行者後來說的話看一看?
所謂的成長?This is not the case.

沒做什麼不對,為什麼要怕別人考古人肉?

OK,我理解你要捍衛的不是"人",而是人說出的"話"
你認為只要說出的話是正確的,說的人做了什麼事情其實無傷大雅
真是這樣?"為人師婊"的真實例子夠多了吧?需要翻給你看嘛?
一個人不管說的話再正確,做的事情如果是雞鳴狗盜
誰還會信他自稱的"真理"?侮蔑良善的不是那些不信他批評他的人
而是他自身

然後,我話再說白一點,我現在念乙組,是不敢說多行,
但我還看的出來什麼是在畫唬爛,拿錯的東西去跟別人教育?
連引渡的條件跟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都搞不清楚還嚷著要告人的傢伙
我講了幾次,有本事說明他的網路ID有人格權給大家看,
哪次他能證明?
你確定日行者的言輪有值得維護的價值?


我是針對翻舊文是否有實質和必要性
為何一直牽扯到S先生的發文?
到這篇之前為止,我並沒有提到S先生

以翻舊文來當成一種威脅別人言論自由的手段
在那之前已經有不少人這樣做作了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本性"是說一個人的個性而非觀念和認知
拿這句話來狡辯,似乎有些牽強

自然組有些科系,從學士到碩士
要念四次微積分
當你念第四次的時候
會發現你之前念第一次時有些觀念是錯誤或者膚淺的
類似的事情會發生在你追求更高的學問、工作、有小孩、生病、年老
你的價值觀、處理事情的態度絕對不可能不會變
在我生命中的前20年
運動被我當成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人在作的
有氣質品味的人絕對不會去作地
而現在,我每天早上打三輪太極拳、太極劍
晚上,一週三次和社區的人打羽球
我的觀念變了,行為也變了
就像我現在重感冒在家一樣
難道我不會改變一年365天都拿無袖背心當內衣的作法嗎?

我們的觀念和認知是不會改變的嗎?
我們不會成長嗎?
我們不會受到教訓而改變嗎?
如果上述三個問句都是否定的,那我們現在還住在山洞裡,過著近親交配的生活

女星蕭小姐吸毒,然後出來說"吸毒有害健康"
難道這句話會因為是蕭小姐說的,就變得比較不真實嗎?
在實驗室做出來的成果
會因為是 台大學生 或 輔仁學生提出而在其可信度有所差異嗎?
造成差異的是實驗的過程吧∼

我所強調的是今天要說一個人提出的東西是錯的或是不恰當的
應該是以尋找更好的證據或者是提供更縝密的邏輯來作攻擊的方式
而非去翻說的人幾年前的言論,或者拿其當做一種威脅他人言論自由的手段

eagle90 2010-02-26 04:08 PM

引用:
作者wancafe01
而且某些卑劣無恥下流的人居然拿翻舊文當成威脅的手段
企圖影響別人的意見或使人閉嘴
這種情形快變成講不過人就"賞別人一個道學或專家的高帽"或"說別人在打嘴砲"一樣誇張了
恕省略...

實在不能同意你更多XD

要翻也翻些有利的證據...

彎個腰大兩倍那圖也是新聞記者拍的啊,

最多只能說明他好色,

SM博覽會之類的文章也差不多

什麼文章都翻出來,

搞得像批鬥大會一樣= ="

雜七雜八的都是髒水,努力潑就是了?

要不要連他沒有裹小腳也拿出來批啊?
:unbelief:
引用:
你還要持你那套,去說幾個月前當時他那樣作是錯的,但事過境遷所以沒差?
再說當事人到目前為止可都不覺得之前的發言有什麼問題喔
你要不要去那幾串把日行者後來說的話看一看?
所謂的成長?This is not the case.


價值觀的東西本來就是事過境遷所以沒差,

不然光是思想就可以當成罪,這可是白色恐怖時期才有的事

你要說行為有罪?那舉個相關法律條文來看看?
引用:
一個人不管說的話再正確,做的事情如果是雞鳴狗盜
誰還會信他自稱的"真理"?侮蔑良善的不是那些不信他批評他的人
而是他自身


不以人廢言啊。 :D

sunnywalker 2010-02-26 04:45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喔....沒有私人恩怨?
那在風俗的討論串跟他指著鼻子用情緒性字眼對罵的人是誰?
我的眼睛看錯了? :unbelief: :unbelief:


R大師:

你要知道,那是為什事起爭執?起衝突?
我看到你,就想溜....

sunnywalker 2010-02-26 04:58 PM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R大師:

你要知道,那是為什事起爭執?起衝突?
我看到你,就想溜....


我只要key個"DELL"
你就會出現了.

sunnywalker 2010-02-26 04:59 PM

DELL.....
:rolleyes:

PM 2010-02-26 05:09 PM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我只要key個"DELL"
你就會出現了.

那三聯單要key什麼才會出現? :confused:

sunnywalker 2010-02-26 05:13 PM

引用:
作者PM
那三聯單要key什麼才會出現? :confused:


地檢署,有三聯單嗎?

別再鬧笑話了.

真的.

ruinousdeity 2010-02-26 05:27 PM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DELL.....
:rolleyes:

SO WHAT? :confused: 很爽嘛? :rolleyes:
已經進入法院流程的東西跟你沒什麼好講的
有本事自己查案號,不是有檢座朋友?這點小事應該難不倒你吧

BTW,台南昨天有判決,有興趣自己去追....

ruinousdeity 2010-02-26 05:36 PM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地檢署,有三聯單嗎?

別再鬧笑話了.

真的.

喔,好強喔,直接跳過警察就要去地檢署耶
就算是這樣聯合法律服務中心也會開一張單子給妳吧
那張也行阿,
最後,請問不經過警察局調查移送,
你跑去地檢署是要告誰,麻煩你告訴我一下
誰要幫你查?檢察官? :laugh: :laugh: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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