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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keman 2012-11-08 07:42 AM

罕見 李宗瑞續押仍禁見 避免影響證人證詞「危害社會」
 
2012年11月08日


台北地院昨開接押庭後裁定李宗瑞繼續收押禁見。黃世宏攝
【綜合報導】淫富少李宗瑞遭依加重強制****等罪起訴後,昨被移審台北地院,承審法官蔡羽玄晚上八時三十分開接押庭,檢方主張繼續羈押李宗瑞,避免他再犯危害社會,但李宗瑞仍強調是「你情我願」,沒有強迫也絕非偷拍,請求交保。法官歷經一小時庭訊後,裁定李宗瑞繼續收押,且罕見地在起訴後仍維持李的禁見令。


單面鏡開庭
被害人在單面鏡指認室發言,不讓法庭內的李宗瑞看到本人。黃世宏攝
裁定指出,李宗瑞涉犯重罪、有再犯、串證、逃亡之虞,裁定繼續收押禁見。裁定書指出,考量李的家庭背景、勢力及被害人數眾多,雖全案已起訴但為避免李宗瑞影響證人證詞,仍決定不准他接見、會客。




被起訴求刑三十年

李宗瑞得知收押結果後情緒穩定,李的律師文聞說:「意料之中的事!會再研究是否抗告。」李父李岳蒼也請律師轉告兒子:「堅強,面對事實。」
李宗瑞前天遭起訴後,昨天一早八時五十分,他就從台北看守所被押解到台北地檢署,台北地院下午二時許分案,由性侵專股法官蔡羽玄中簽,並在晚上八時三十分召開接押庭,承辦檢察官郭瑜芳與兩名公訴檢察官一同到庭。
檢方主張,被求刑三十年的李宗瑞,對二十八名女子下藥迷姦或灌醉後「扛屍」回家性侵,且偷拍****過程當戰利品,另有四女同意性交仍遭偷拍,案發後李潛逃不出面,檢察官郭瑜芳說:「李宗瑞有逃亡、再犯之虞,應繼續羈押以免他危害社會。」




將由Ma案法官承審

但李宗瑞仍喊冤,強調這些女子事先都講好回他家做愛,有的是原本認識的朋友,也有一夜情,少部分是他花錢找來的,女方都知被拍,針對影帶流出他感到抱歉,但真的不知道影帶為何外流。
庭訊過程中,李宗瑞數度問律師文聞「可能交保嗎?」文聞回說:「機會很小。」法官一度詢問可以多少錢交保,律師答稱:「幾百萬元吧!」結果法官仍裁定收押。此案將由蔡羽玄與陪席法官江春瑩、審判長呂寧莉合議審理,蔡、江兩人也是藝人Makiyo踹毆運將案的承辦法官。
台北地院未來開庭時若須傳喚被害人出庭,將在第十八法庭開庭,北院昨開放法庭供媒體拍攝。行政庭長黃俊明說,該專業法庭有單面鏡指認室設備,也有可供被害人進出法庭的特殊通道,確保被害人身分不曝光也免受二度傷害。




監委:起訴後調卷

至於《壹週刊》昨報導,監察委員高鳳仙兩度發函北檢,要求調閱卷證並約詢李宗瑞,北檢才緊急起訴李,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昨說,監委是要求起訴後調卷,選在前天起訴是因證據已完備。高鳳仙也說,她的調查重點是相關機關處理此案有無行政違失,「對於《壹週刊》斷章取義表示遺憾,將要求更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1108/34628297
我覺得他還不到危害社會的程度,目前受害的幾乎是夜店咖,去哪種地方,
不被李宗瑞撿也會被其他人撿 :think:

李公子專挑夜店咖,強姦犯可是看到目標就上 :think:

舒馬赫 2012-11-08 09:38 AM

應該請有常跑夜店的法官來判決 ,檢察官來起訴XD

我真的有夠愛睏 2012-11-08 10:10 AM

引用:
作者舒馬赫
應該請有常跑夜店的法官來判決 ,檢察官來起訴XD

高級官員不出入這種不入流的地方
通常只出入私人招待所

POOLL 2012-11-08 10:13 AM

我比較關心抓BT的那幾位,現在怎樣了?

vksoerldxowlspa 2012-11-08 10:15 AM

引用:
作者POOLL
我比較關心抓BT的那幾位,現在怎樣了?

那根本就是假新聞
目的是叫大家不要抓
被抓到還要公佈姓名...在唬誰啊 :jolin:
所以那幾位現在怎樣...你說呢 :D

EVR 2012-11-08 11:23 AM

.....台北市刑大回應陳宥任隱匿筆錄及鄂信銓受託探詢偵辦進度,是「冷飯熱炒」;陳員去年未移送這份筆錄,應是「職務疏失」,....

好個職務疏失說法,誰會相信?? :laugh: :laugh: :laugh:

usoking 2012-11-08 05:15 PM

「被撿屍」女後悔去夜店 色男性侵被訴

2012年11月08日17:00



何姓男子(20歲)今年3月30日晚上與連姓友人到北市夜店狂歡,灌醉2名當天認識的女子,直到凌晨見2女不勝酒力,再與連男搭計程車,將2女帶回連男家中。

何男在車上不但先對其中一名女子襲胸,抵達連男家中,何再將另名女子拖進房內反鎖,強脫女子衣褲,女子因酒醉無力抵抗,遭性侵得逞,隔天清晨才被叫醒,回家後因下體疼痛、出血,驚覺遭性侵,憤而與遭襲胸的友人報案。

雖何男不認性侵,但因被害女子下體驗出何男DNA,且事發後不斷向友人哭訴想自殺,後悔不該去夜店;另名遭摸胸的被害人也傳「出事了,就救我」的簡訊給友人,檢方因而認定何男分別對2女性騷、性侵,將他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21108/151068
到處都有李宗瑞,愛泡夜店我只能說活該.
就這樣被人家給開苞了.

BLUESKYVFX- 2012-11-08 06:53 PM

引用:
作者EVR
.....台北市刑大回應,陳宥任隱匿筆錄及鄂信銓受託探詢偵辦進度,是「冷飯熱炒」;陳員去年未移送這份筆錄,應是「職務疏失」,....

好個職務疏失說法,誰會相信?? :laugh: :laugh: :laugh:


才怪..聽刑大在好洨 :unbelief: :unbelief:

箱神 2012-11-08 11:07 PM

引用:
作者舒馬赫
應該請有常跑夜店的法官來判決 ,檢察官來起訴XD


如果剛好是表兄弟,不就尷尬了.

movingsound 2012-11-09 10:49 AM

引用:
作者EVR
.....台北市刑大回應,陳宥任隱匿筆錄及鄂信銓受託探詢偵辦進度,是「冷飯熱炒」;陳員去年未移送這份筆錄,應是「職務疏失」,....

好個職務疏失說法,誰會相信?? :laugh: :laugh: :laugh:


你不信

我不信

法官相信就夠了 :shock: :shock: :shock: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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