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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得資策會大獎後被檢調搜索? Now.in被控犯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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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團現在跟蟑螂一樣,吃著文化界的腐食為生,用骯髒的腳足進行他們自以為的貢獻
試問,這樣的著作權制度保護了誰?是創作者,還是在旁的掠食者 對於著作權制度的本旨─促進文化發展與獎勵創作, 又增進了什麼 音樂、文化只是更加的萎縮, 創作人投入其他更有保障與尊嚴的領域創作,而不是從一群貪吃鬼盜版中,投向另一群無良餓鬼吸血鬼仲團的懷抱,還賠上聲譽還有當初創作、分享的那份感動與初衷 |
嗯...
這我看不太懂勒..
這個Now.in應該像是現在電腦上justin.tv的東西對吧? 也就是justin.tv可以由個人的電腦跟其他使用這分享影音, Now.in可以透過app跟其他使用者分享聲音. 那這就奇怪勒.. justin.tv上面很多人分享電視節目(直播), 或是打遊戲的時候放的是流行音樂, 那怎麼justin.tv就沒事Now.in會搞成這樣? 有沒人能解說一下.. |
引用:
坦白說 這樣的惡法對於台灣那些恐龍政府而言 沒個50年不會醒悟吧 :tu: 可能要等到某些台灣人在國外紅了 (像瑪麗亞凱莉那麼紅) 然後對著媒體說 很高興我當初離開了台灣 在台灣我受到無盡的打壓 感謝美國(例子國家)給了我這個機會成功 (不過就算這麼說 搞不好台灣政府官員還是沒人懂) 在國外 政府是努力製造機會給創作者 在台灣 政府是努力製造陷阱給創作者 |
引用:
沒用過, 不過可能除了上述功能外, 還有其他的吧. 不然怎麼會有 "音樂線上播放的版權" 這一段: 引用:
如果只是個人分享, 平台的人為什麼會去談播放版權? 如果線上播放音樂的功能, 是目前就在做的事, 但事後去談版權.... 那... 沒談成之前, 本來就是侵權, 被抓是正常的吧. |
據說有這麼一回事: 三權分立,司法獨立於行政。
因此沒有所謂 行政部門主推的案子,司法部門就摸不得的道理。 上次中科環評被告上法院,被撤銷。 友達出來大罵政府多頭馬車什麼的,我也是同樣想法: 這是沒有司法獨立的觀念嗎? |
如果now.in 是一個串流平台,那麼MUST怎麼會去煩他們?
很多廣播電台經由hichannel 做網路廣播,MUST也不會去 找他們收費阿!! 如果facebook上面或是youtube上面的影像,文字有爭議, 他們也不會直接去這兩家公司關server調查吧....... 如果政府或是must真的這麼在乎智慧財產權人的權益, 應該是要去煩自己架設電台的小dj吧,怎麼會去管到平台? |
引用:
Now.in其實只不過是網路個人電台服務 讓你在家也能當電台DJ 所以那個"音樂線上播放的版權"應該是指用戶使用平台時播放音樂的版權問題 另外 應該是MUST先找上門警告然後才去談版權 結果談到一半警察就上門了 引用:
抓平台主比抓用戶簡單多了 一個跑不掉 另一個隨便弄個資料註冊就可以任意使用該平台的功能... |
引用:
因為Now.in後面沒有有力的創投基金支持。 要不然Youtube是怎麼越活越大的 :flash: |
以前有個叫做台灣CF的網站,
本來有機會坐大成類似youtube的公司, 但是業界龜縮又保守......... |
引用:
政府是一體的 而且.. 與財團的關係是緊密不可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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