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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萬公設上萬管理費 市民有權隨便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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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告示牌是做好看的... 非住戶一般人靠近毫宅公共空間鐵定被保全使白眼驅離.. 不聽從保全勸阻 , 下場自己想吧... |
引用:
即使沒被定罪,三不五時就被警察帶去警局作筆錄 久了也會受不了 |
可以烤肉、烤香腸嗎
若能在豪宅那邊烤肉真的還滿爽的 哈哈 |
引用:
乾脆取消獎勵容積.... 建商擺明了就是 行獎勵容積之名 行多蓋樓賺錢之實 不過不太可能.. 光看總統府附近都能蓋高樓豪宅了 (一品宛 揚昇君悅) 等熱度一過..照樣 停車場自用 公共空間圍起來.. 真的要每次去逛都叫警察來 說保全妨礙自由... 一線三的條子也很難為...搞不好豪宅裡的主人 打通電話 沒幾天 局長就被關說了... 你就會知道民鬥不過官.. |
大家一起來寶徠或是帝寶網聚吧
打鐵要趁熱 有站服的穿上站服 搞大他順便拍一張照片留念吧 |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不然大家開放前陽台為公共空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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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 WHY 這個是交換條件 你要建多一點房子 可是要有條件 如果你不接受這個條件 就沒好處 當初如果建商為了高容積率而答應 可是後來又不開放給公眾 這個就是違法毀約 政府當初沒強迫建商 建商只看到商機 後果完全沒想到 http://news.msn.com.tw/news1457824.aspx 據台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表示,將要求豪宅限期開放公共空間,若不改善則依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強制拆除圍籬。 不過,位於信義計畫區、總面積約2468坪的亞太會館,為了顧及富豪的隱私,母公司威京集團放棄申請近1800坪開放空間獎勵容積,替豪宅住戶打造這道號稱全國最貴,折合市價約50多億元的圍牆。 |
引用:
好處建商全拿走,壞處住戶全部擔,這不是笑話? |
這是法律訂定的瑕疵啦..
法律本身希望:市容會因此綠化.補足都市綠地的不足.. 所以交換利益,給你更多樓地板面積,但是要負責承擔責任綠地給大家用. 原本是好意.. 問題在:於受益跟負擔責任的主體是不同的單位 受益的是建商,承擔責任的是住戶 如果這條法令是給公司大樓或工廠,受益跟承擔的單位是相同的 就沒有太大的問題,這條法令已經廢止了.. 我想解套方式就是: 建設公司在其他建案吐回獎勵的樓地板面積. 而不是要住戶承擔,究竟這法律當時並沒有多少住戶了解. 那.買房子的時候,高層住家窗戶外有花台的設置怎麼辦? 強制大家一定要種花嗎? |
引用:
說到花台,這又是什麼奇怪的規定?連個冷氣室外機都擺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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