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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2009-10-22 07:54 AM

引用:
作者jjhuang.tw
不只豪宅..
台北很多房子都有開放空間告示牌..
也都是圍起來的..


那個告示牌是做好看的...

非住戶一般人靠近毫宅公共空間鐵定被保全使白眼驅離..

不聽從保全勸阻 , 下場自己想吧...

yider 2009-10-22 08:17 AM

引用:
作者netor
保全是受僱人,若有罪的話,那僱用人不知要不要連帶?

即使沒被定罪,三不五時就被警察帶去警局作筆錄
久了也會受不了

Stef 2009-10-22 01:56 PM

可以烤肉、烤香腸嗎

若能在豪宅那邊烤肉真的還滿爽的

哈哈

b02 2009-10-22 03:50 PM

引用:
作者Stef
可以烤肉、烤香腸嗎

若能在豪宅那邊烤肉真的還滿爽的

哈哈



乾脆取消獎勵容積....

建商擺明了就是 行獎勵容積之名 行多蓋樓賺錢之實

不過不太可能.. 光看總統府附近都能蓋高樓豪宅了
(一品宛 揚昇君悅)

等熱度一過..照樣 停車場自用 公共空間圍起來..

真的要每次去逛都叫警察來 說保全妨礙自由...

一線三的條子也很難為...搞不好豪宅裡的主人 打通電話

沒幾天 局長就被關說了...

你就會知道民鬥不過官..

s2588s 2009-10-23 12:44 AM

大家一起來寶徠或是帝寶網聚吧

打鐵要趁熱

有站服的穿上站服

搞大他順便拍一張照片留念吧

sutl 2009-10-23 03:08 AM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不然大家開放前陽台為公共空間算了。

chaotommy 2009-10-23 03:55 AM

引用:
作者sutl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不然大家開放前陽台為公共空間算了。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
WHY


這個是交換條件
你要建多一點房子 可是要有條件

如果你不接受這個條件 就沒好處

當初如果建商為了高容積率而答應 可是後來又不開放給公眾
這個就是違法毀約

政府當初沒強迫建商 建商只看到商機 後果完全沒想到


http://news.msn.com.tw/news1457824.aspx


據台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表示,將要求豪宅限期開放公共空間,若不改善則依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強制拆除圍籬。

不過,位於信義計畫區、總面積約2468坪的亞太會館,為了顧及富豪的隱私,母公司威京集團放棄申請近1800坪開放空間獎勵容積,替豪宅住戶打造這道號稱全國最貴,折合市價約50多億元的圍牆。

sutl 2009-10-23 04:43 AM

引用:
作者chaotommy
這條規定簡直是笑話
WHY
這個是交換條件
你要建多一點房子 可是要有條件
如果你不接受這個條件 就沒好處
當初如果建商為了高容積率而答應 可是後來又不開放給公眾
這個就是違法毀約
政府當初沒強迫建商 建商只看到商機 後果完全沒想到

好處建商全拿走,壞處住戶全部擔,這不是笑話?

jjhuang.tw 2009-10-23 04:56 AM

這是法律訂定的瑕疵啦..

法律本身希望:市容會因此綠化.補足都市綠地的不足..
所以交換利益,給你更多樓地板面積,但是要負責承擔責任綠地給大家用.
原本是好意..

問題在:於受益跟負擔責任的主體是不同的單位
受益的是建商,承擔責任的是住戶
如果這條法令是給公司大樓或工廠,受益跟承擔的單位是相同的
就沒有太大的問題,這條法令已經廢止了..

我想解套方式就是:
建設公司在其他建案吐回獎勵的樓地板面積.
而不是要住戶承擔,究竟這法律當時並沒有多少住戶了解.

那.買房子的時候,高層住家窗戶外有花台的設置怎麼辦?
強制大家一定要種花嗎?

sutl 2009-10-23 04:59 AM

引用:
作者jjhuang.tw
那.買房子的時候,高層住家窗戶外有花台的設置怎麼辦?
強制大家一定要種花嗎?

說到花台,這又是什麼奇怪的規定?連個冷氣室外機都擺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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