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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2008-11-15 11:30 PM

引用:
作者pls2
請問判3年後, 錢是不是可以不還了?


會追回不法所得.

supermaxfight 2008-11-15 11:40 PM

看起來這情形已有一段時間
銀行不修正問題? :confused:

Axel_K 2008-11-16 02:16 AM

愚蠢的法官

過失根本不在那個提領人
銀行有權力追回溢領,但卻不表示提領人有罪
所謂詐欺,
今天如果提領人以不當手段導致提款機出錯,領百吐千
那才叫詐欺,那才是犯罪事實
哪提款人只能稱之為''不誠實''罷了
因為他不是犯罪或錯誤的導因
只是受益人
真正的導因是''銀行''或是''製造提款機的公司''

如果今天同樣情形
把提款機換成銀行營業員
銀行營業員就有業務過失
證據確鑿下,銀行也有權追回溢領

Axel_K 2008-11-16 02:24 AM

引用:
作者MrHermes
會追回不法所得.

追回的所得,叫''不當所得''
而非''不法所得''

不當,是指錢財不該屬於你
不法,指犯法的所的

假設,今天在路上檢到一個包包
裡面有100萬
你檢走了,那你有無''違法''?
法----如果訂到要人""路不拾遺""才叫不犯法,哪這法已經違反人性

這錢是誰遺失的? 不小心遺失它的人才有"過失"之事實
難道今天如果錢掉到水溝被水沖走,要控告水溝"侵占或詐欺"罪??
因為路拾遺,不是犯罪,而是人性
所以才會有路不拾遺的"獎勵"法則,鼓勵檢到財貨的人歸還

回到上面,如果你減到包包,(這時你得所得是''意外''或可稱之為''不當'')
剛好被攝影機拍攝到
足夠的證據下,失主可以直接請求歸還
這時候,可能就不適用所謂"獎勵歸還"

John-Wel 2008-11-16 02:32 AM

:think: 提款百次,是明知而為吧 :think:

supermaxfight 2008-11-16 03:02 AM

如果有台販賣機,每按一次他就會掉兩罐出來
然後天天去光顧他,這到底是客人的問題,還是販賣機的問題

chaotommy 2008-11-16 03:04 A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如果有台販賣機,每按一次他就會掉兩罐出來
然後天天去光顧他,這到底是客人的問題,還是販賣機的問題

是道德的問題
您說呢 :rolleyes:

John-Wel 2008-11-16 03:11 AM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如果有台販賣機,每按一次他就會掉兩罐出來
然後天天去光顧他,這到底是客人的問題,還是販賣機的問題

:think: 根本不同,販賣機又沒有你的帳號 :rolleyes:

chaotommy 2008-11-16 03:34 AM

引用:
作者John-Wel
:think: 根本不同,販賣機又沒有你的帳號 :rolleyes:

搞不好附近有攝影機 :stupefy:

chaotommy 2008-11-16 03:40 AM

引用:
作者lanthanum
=.=用點大腦好背....
遇到這種情況,當然會被先追討,如果還是不還,才會重判。
如果被找錯錢,老闆找你追討,你明知找錯還不還?
銀行只吐給你百元,你去找銀行申訴難到會不還?

~"~pcdvd果然在向下沉淪...

如果從銀行領到假鈔咧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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