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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日本跟美國都是這種制度 滿18歲或滿20歲就自己養自己 那像台灣到了40歲可能還要父母養 |
引用:
我怎麼記得我在美國結婚時規定還是得經過公證人公證?而且婚前還得先領執照女方經過健檢後才能結婚,醫生看了我一眼後還跟我老婆說現在後悔還來的及...... :jolin: |
引用:
你前面沒看懂.... |
引用:
這醫生真多嘴.告它公然污辱.賺一筆好了 :D 不過不管公證人公證.或登記結婚.或公開儀式結婚.都沒辦法防止衝動結婚. 所以歡迎加入不婚教! :o 已經結婚的沒機會 :laugh: |
引用:
未滿20歲的男女如果要結婚,還是需要監護人同意。 |
有登記才好
以前的公開儀式是兩個證人就可以了 還比要去登記才有效力的好 兩個人找兩個朋友,然後說我們結婚了,其實這樣就有法律效力 淪落人你不會以為公開儀式是一定要辦桌,或大型集會才算吧 |
謝謝各位的意見,這裡是一個討論的地方吧?我的看法就算有錯也是我個人對政策的不滿,沒
有得罪到在座各位吧? 為啥麼有人要提到我的孩子來做比喻呢?這樣缺口德來攻擊一個人會比較有快感嗎? |
引用:
---------------------------------------------------------------------------- 作者天涯淪落人 好丁丁的條文,以後要是滿18歲的男女學子被愛沖婚了頭,不顧父母反對,找兩個好朋友簽名 就算完成結婚手續. 然後要是男的把家裡的戶口名簿偷出來,帶小女生去戶政所登記,就算開始生效. 我們的稅款到底都養了些啥麼樣的人才? 以後要把戶口名簿藏好,免的被兒子拿去"辦"一個媳婦回來... (阿當作是在辦手機喔?) piyoko: --------------------------------------------------------------------- 那以前是不是更扯?只要有公開的儀式就可以了=.= 班上直接辦結婚party 還有,小孩是要用教的,還把戶口名簿藏起來咧=.= 那你的小孩沉溺於電玩呢?電動藏起來?去網咖呢?你不給他錢! 他偷盜搶劫呢?你要去警局說我的小孩平日很乖不可能做這種事情嗎? 都已經把他養到18歲,基本上已經要自負刑事責任,連這都沒辦法教好。 你還是不要生小孩好了,不然哪天你沒把刀藏好,那社會上就有人要遭 殃了。 ---------------------------------------------------------------------- 你自己都快把兒子當賊一樣防 把將來可能的兒媳婦當物品看待 然後怪"piyoko"依你的說詞把你兒子將來可能衍生成行為失當少年 :o 這不大合理吧 ------------------------------ 再度呼叫不婚教主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關於結婚登記...
引用:
我猜 修法的 委員 應該是看到之前新聞有人為了 辦婚宴 注重儀式 最後父親過勞死 因此改成登記制 希望不要有類似悲劇發生 要大家注意 結婚 登記就算生效 而不是儀式婚 才是最主要 像未修法前 我記得 10多年前新聞 兩個大學生在玉山頂 有證人 有公開 辦簡單結婚儀式 還寫結婚證書 後來過了多年後 女生結婚 多年前的學生男友 要告他重婚 但法官判無重婚 原因 當初的證人只是大學生 都沒出社會 算兒戲 這個判例給大家參考............. |
引用:
登記致討論很久了 考慮民俗才拖那麼久 跟新聞無關啦 我國有一堆不適用法律 如果一對父子娶一對母女 以前是不可以的說是直系血親 後來才修掉 其實如果是儀式婚 同時舉行 不知算不算來不及產生直系關係 就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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