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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FENG 2002-02-24 08:18 AM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物惹塵埃。
:)

Reich 唐 2002-02-26 05:46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ING FENG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物惹塵埃。:)

PS:如果因為幾顆"便便",就可以讓原本良好的討論區,會變的如此不好,那這個好的討論區,就不能稱作好的討論區了.:o

PS 二:之前也"得罪"了一些人,這些人,也對我目前造成某些困擾,如在我的網頁討論區,留下不好的語言.
或是寫信罵我,也試圖,要讓我的信箱爆掉.
基本上,我一點"情緒"也沒有,只是對這種人,覺的很可憐.:(


虎大您講的當然沒錯啦,可是那是個人修養的問題,不是每個人都跟您一樣修養好,又幽默風趣:) ,對於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就應該建立制度讓他們遵守不是嗎?而建立制度也必須配合一個公正公開的判決制度以昭公信囉。

其實小弟我本身並沒有遇到這些被判決的問題啦,只是看到最近的情況有感而發。

如果站長大忙不過來,也許可以考慮遴選一些有公信力的管理群或是資深站友當陪審團?:)

Wolf 2002-02-27 06:3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eich 唐


虎大您講的當然沒錯啦,可是那是個人修養的問題,不是每個人都跟您一樣修養好,又幽默風趣:) ,對於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就應該建立制度讓他們遵守不是嗎?而建立制度也必須配合一個公正公開的判決制度以昭公信囉。

其實小弟我本身並沒有遇到這些被判決的問題啦,只是看到最近的情況有感而發。

如果站長大忙不過來,也許可以考慮遴選一些有公信力的管理群或是資深站友當陪審團?:)


其實站長不必公怖,我們都知道他所訴求的重點為何,就是不希望看到互相爭執的情形
爭到你死我活,面紅耳赤的地部,搞的整個討論板烏煙瘴氣,但我個人認為問題
並不是出在公怖不公怖上,是出在公平性上,站長如果認為爭執就是錯,
就應該將所有製造爭執的人一併處置,而不是單方面的制裁,如此永遠會有不滿的一方!
單方面的制裁會變向的鼓勵爭執情形的再現,甚至加大爭執雙方的裂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如果處置的公平公開公正今天這些問題或許就不存在了!因為訴求是不爭執
有爭執的行為必遭處置,如此就算碰到事端沒人出面回應,就沒有爭執不是嗎?

clothe 2002-03-02 11:44 AM

在這邊被砍id是很可恥的一件事
我在這邊待很久了發覺討厭鬼總是一個人怨全部的人,全部的人怨他一個
有的傢伙還會註冊兩個id自己演起內心戲.
不多說了,請討厭鬼做人一定要自覺阿.

CCRen 2002-03-02 05:2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ninkimono001
就是嘛..像我不知為何故砍ID...那個板主不知是當假的呀???想到就不高興...
也不知是不是那個板上一堆狗腿的傢伙.只會一天到晚在巴結別人..說別人壞話..


無緣無故被停權中...什麼跟什麼嘛???自己不高興就亂搞.....
終於知道為何pcdvd素來有"一言堂"之稱了...

..我發表這篇文章後..我也可以知道我又會被停權處份了...
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再申請別的ID.也就好了...
還是覺得這裡顯示卡板的板主做得太私心了...老是被一些小卒們狗腿一下..就公器私用...什麼跟什麼嘛!!!!!! \_/

最後...這篇文章發表後..我已另外申請新的ID了....
要討代的人儘量駡吧...反正你們也只過能在pcdvd狂叫而已...

oc雖然亂...但它卻比pcdvd有名氣多了...
pcdvd的站長推持這個站長不易..光看它的討論區竟會有"賭博"****..
就可以知道網營上有點困難了...
若你們真得那麼喜歡pcdvd..不如去贊助pcdvd吧....只怕你們說到錢..就變了另一個人似的...哈哈哈~~

最後一句: 要駡的人就駡吧...反正我也不回應了...懶得跟一群豬說話了...:D



與人有宿怨,也不必用到豬啊狗啊這些字眼兒吧
你之前為何被砍ID我是不知道
不過看看你這樣的發言內容
如果你再被砍ID,我也不會驚訝..........

Netsurfer 2002-03-04 03:37 PM

沒什麼必要這樣做吧,每個站都有自己的風格,合則來不合則去。必竟是個私人成立的站,又不花大家一毛錢,如果都不能以自己個人標準去管理,那才叫沒道理。

悠遊網客 2002-03-07 11:37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Netsurfer
沒什麼必要這樣做吧,每個站都有自己的風格,合則來不合則去。必竟是個私人成立的站,又不花大家一毛錢,如果都不能以自己個人標準去管理,那才叫沒道理。


同感!而且提供一個討論區讓大家使用已經是不簡單的一件事,如果大家都能夠遵守遊戲規則,就不會讓版主難做.

Reich 唐 2002-03-13 11:4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悠遊網客


同感!而且提供一個討論區讓大家使用已經是不簡單的一件事,如果大家都能夠遵守遊戲規則,就不會讓版主難做.


重點就在這啊,這個"遊戲規則"一直是用口耳相傳的方式教育網友,偏偏許多人看到白紙黑字才會乖乖遵守,而且有明文,執法的人也較有立場啊。(以免不教而殺之譏)。而且判決如果能公告以昭公信,判例本身就是極好的"遊戲規則"了吧!:)

Wolf 2002-03-13 04:27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eich 唐


重點就在這啊,這個"遊戲規則"一直是用口耳相傳的方式教育網友,偏偏許多人看到白紙黑字才會乖乖遵守,而且有明文,執法的人也較有立場啊。(以免不教而殺之譏)。而且判決如果能公告以昭公信,判例本身就是極好的"遊戲規則"了吧!:)


由您我提出至今已將屆滿一個月,可是站長完全視而不見!
使終不做正面回應,就好像政客發生誹聞一樣刻意躲避媒體實在令人費解!

如舉例不當!願在此致歉,並且負全責!

P&W 2002-03-13 06:29 PM

我覺得應該在申請ID時,先在規定上宣佈說(並且加大字體)
1.發言應點到為止,以所議之議題為主,不得有人身攻擊.
2.不應有髒話或是不雅字眼,如問候人家媽媽等.
3.違反以上規定者,輕者警告,重者ID停權1個月

PS應該也要公佈一下該ID做了啥事,讓大家知道,認清該ID的為人,否則容易招致誤會.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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