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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森報導了拍賣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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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說法真的很爛
看了愈來愈氣 什麼只是遊戲 如果一開始是有計畫的話 那商品數為什麼不設上限 應該是他們的人key錯價錢機會比較大 再者 如果是有人數上限的話 那不就是和他們活動中的『集』 收集一定的人數 來達到價錢的降低 唉 懶的講了 愈講愈氣 |
引用:
錯誤標價是應該以該價格賣出的是沒錯.... 但你有看完BID的處理方式嗎?? 他們打算死不認帳....說什麼是一種活動..... 他們寧可被罰錢...也不願意低價出售.... 這種做法....最後真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
這種不肖商家還是讓它早倒早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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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去一般店家買東西的時候, 如果店家不小心標錯價 難道它就一定要用那個價錢賣你嗎!!? 不一定吧!!! 同樣在網路上也是相同的... 而且, 我想每一家網店在你加入會員簽同意書的時候 一定會有這一項條款"本公司保留接受訂單與否之權利" 意思就是它可以不接受你的訂單... 而且在這1000多張的訂單裡面, 我想很多都是等著看笑話的吧!!! 抑或是想從中牟利的, 換個角度, 如果公司是你的 你會願意用上千萬的錢來出貨給這樣心態的人嗎!!?是我, 我是不會的... 而且網路上根本就是哪有便宜哪裡去, 根本沒有什麼品牌忠誠度 因為這樣的事情, 會影響到商譽嗎!!?懷疑....:o |
引用:
我以前看過一本很淺的法律的書 一般店家就算標錯價格 但是只要顧客買了 店家也要照標的價格來賣的 (也就是說 賣方出了一個價錢 而買方也同意用這個價錢購買 即使是口頭上的交易 這項交易也是生效的 賣方是不能中途反悔 更何況是有標價格出來的東西) 但是現在是網路的問題 (不知道網路相關的法令 有沒有出來??) 所以我想應該沒有這麼簡單就讓他們開口認錯 一切就看商家良心的問題囉 ;) |
引用:
:) 我覺的蠻有趣的是. 要拿一仟元去"賭"三萬元. 結果,賭不到,又在說自己的錢(一仟元)擔心拿不到. 果然,別人的錢不是錢,自己的錢才是錢. PS:心態真的蠻值得深思的.:p |
引用:
我覺得還是會影響到商譽的,因為廠商的不負責任的態度會讓網友們起而攻之. 造成在各大討論版 , bbs 都會有反對拍賣王的文章出現,而一旦事情在網路是擴大了,要上報我想也不是難事. 到時不管大家的看法如何,我想拍賣王這下真的是 "出名"了. 至於影響會多大,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 |
引用:
呵呵...是啊...:P 今天價格可是 bid 自己標出來的, 可不是消費者逼他這麼做的, 貪小便宜的心態人人都有, 也因此有人利用這點騙取金錢, 這來往之間端看自己的判斷了, bid 至少是一個小有名購物網站, 至少能獲得消費者一定程度的信賴, 今天若是有人隨隨便便弄一個網站, 同樣的價格,那會有多少人敢下單啊 ?? 無論如何,此次的事件對購物網站及消費者而言, 我想都會有另一個示範的作用(不論好與壞), 在電子商務越來越發達的時代,也許以後會有同樣的事件發生, 這次結果都可以參考吧...:P |
引用:
你說這個吧~?! 民法154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約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不過電子商務不知道適不適用咧?~ |
這完全表現出這一代台灣的主流文化
1. 死不認錯 2. 爭功委過 從政治人物(陳水...,宋楚...)到企業主,再到一般市井小民 這樣的文化真的令人感到悲哀,這也是台灣培養出來的海島形個性 賤...........(我把自己也罵進去,自己也要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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