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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22690)

asopp 2003-06-30 02:14 PM

:jolin: 社會是黑暗的......

特警急先鋒跟一週刊的電話隨身攜帶

學校不處理∼就上電視吧:cool:

KASANOVA 2003-06-30 08:04 PM

我有兩個暴力哥哥~~~
從小到大沒機會被人欺負:D

noroma 2003-06-30 10:48 PM

回覆: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看起壞壞的小孩不見得真的有啥背景 , 搞不好只是個把聰明用在不對的地方的小鬼頭 , 可是不管怎樣 , 台灣已經有夠多的爛人了 , 所以建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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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的整死那些王八蛋吧 ! 管他的將來那麼多幹麻 , 若真有心悔改的話 , 將來還是會有重見天日的時候 , 不用手下留情 , 不然很可能因此造就了一個明日之星 ~ 社會刑事案件頭條 :think:

jmnw 2003-06-30 11:23 PM

我覺得 報警處理比較好 說啥幫派有的沒的 那些大多都是混假的

真的來了警察要找他們 一個一個當場嚇得屁滾尿流失了魂

我讀國中的時候 我身邊一堆飆車族

我同學也有人父親販毒被抓 母親接著賣 那位同學也拿來班上賣班上的同學

可是 出了事情 找警察來 還不是一隻一隻乖的跟貓一樣

烙狠話大家都會 有膽拼命的沒幾個 找警察比較實在

不過 比較糟的情況是 有些警察是不管事的

PPPPP 2003-07-01 01:57 AM

回覆: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吉他之繩
在我那個時代,這個問題是不用擔心的.所謂盜亦有道.小嘍囉若是亂搞,大哥是會出來處理的.問題是現在,大哥都沒了.到處都是小嘍囉...:jolin:

各位在就學時段,遇到同學恐嚇取財,都如何處理掉?
昨天聽一個鄰居抱怨,現在常態編班的壞處就是,每一班裡面都有一兩個這種爹不疼娘不愛,專門勒錢過日子的小孩.如果去探究他的家庭背景,或許會為他捏一把冷汗甚至留一把眼淚,不過他來勒索你的小孩,還真叫人疼不下去....
目前處理的方式,請老師出面:老師說-全班都被他勒索過,我算是逃離一劫了,你不要跟我講...你不要跟我講....

請訓導室出面:我幫你的兒子在學校出了這口氣,等到他出了校門口,他又被校外的人出一口氣....你說,你要不要出這口氣?還是憋氣?

訴諸法律行動:不給.等驗傷.驗完傷係他父母索賠.不賠送少年法庭.通常這種家庭的父母也不太care.白白葬送了一個國中小孩的人生,或許也培養了另一個強盜.實非所願.

息事寧人:襪靠,我賺錢來給你們班上的同學花阿...?叫他過來跟我定孤枝!

不法份子單單口頭上恐嚇善良商家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命善良商家繳保護費,單單口頭上威脅善良商家就已算犯罪,那怕尚未殺人放火下毒等等等等。

被人口頭上威脅,不一定要關於金錢才算犯罪;口頭上威脅他人要殺人,要放火,要下毒,要使用宗教儀式加害等等等等等等,單單口頭上威脅他人就已算犯罪,那怕尚未殺人放火下毒等等等等。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三百零五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單單口頭上威脅他人就已算犯罪.....被人口頭上威脅,自然得搜證,例如錄音呀

實務上,雖然這種家庭的父母不太care小孩,但是,家長拿錄音帶或錄影帶親自拜訪這種家庭的父母,理性溝通,這種家庭的父母還是會約束小孩

畢竟,有錄音帶或錄影帶為物證了............

吉他之繩 2003-07-01 05:50 AM

感謝各位的回應.孩子總還是孩子.總之還是要用嚇唬的才是正途就對了.:D 找父母親還是有些作用的.如果不是遇到蘇拉,那就找back出來警告他囉.

s60124 2003-07-01 08:36 AM

請問一下這樣算恐嚇嗎.....

我於日前前往台中NOVA購物時,
手中拿著欲購買之物品,
因不慎進入警報區致使警報器響,
而店家不接受我的解釋,
將我當成小偷,且向我要求該物品五十倍金額,
甚至說了如果我賠五十倍他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報警處理,
而且把我當小偷看,當時賣場人很多,
因此,請問我是否可以針對名譽上的損失要求合理賠償,
還有對店家提出恐嚇的告訴?

吉他之繩 2003-07-01 09:13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60124
請問一下這樣算恐嚇嗎.....

我於日前前往台中NOVA購物時,
手中拿著欲購買之物品,
因不慎進入警報區致使警報器響,
而店家不接受我的解釋,
將我當成小偷,且向我要求該物品五十倍金額,
甚至說了如果我賠五十倍他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報警處理,
而且把我當小偷看,當時賣場人很多,
因此,請問我是否可以針對名譽上的損失要求合理賠償,
還有對店家提出恐嚇的告訴?

從您所述的狀況來說,並未看到店家有對您恐嚇的行為.
基本上要提出公然侮辱的官司是可以的.有不特定人士在場的第一要件已經成立.有判例可以請店家賠償一百倍購物金額.
不過您首先得證明您沒有意圖要偷竊.
因為拿著欲購買的東西進入警報區,這點有些說不通,不過您若是可以舉證證明該店家的通道設計不合理導致您誤進入.也是可以的.或者您可以想一下,您是把東西拿在手上?還是放在袋子裡?如果是放在手上,而誤入警報區,店家要因此說您有意偷竊,這似乎在常理上說不通.可以依此請法官心證.因為拿著未結帳的物品進入警報區並不代表您個人有意偷竊.
第二是店家有沒有實際的行為對您形成公然侮辱?把你當小偷看,有沒有說您是小偷?有沒有對您個人作脫序的謾罵?這點也是您要證明的地方.
以上兩點,先考慮過.再來走司法途徑勝算較大.

shtse 2003-07-01 09:24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60124
請問一下這樣算恐嚇嗎.....
...
因此,請問我是否可以針對名譽上的損失要求合理賠償,
還有對店家提出恐嚇的告訴?


對岸有人醬告某量販店,
且求償成功, 好像算大筆囉,

想好打贏的方式吧~

s60124 2003-07-01 09:34 AM

請問當時他向我要求五十倍的賠償這點算不算恐嚇呢?
地檢署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了,
因為我偷竊的動機不足且無直接證據證明我要偷竊,
所以判決不起訴,

我當時是將想買的東西拿在手上,
後來在他門店內逛的時候,
再看一台展示機,那台展示機就在警報區附近,
而我誤觸之後,我也過去表示我願意馬上支付那個物品的價額,
但是該店店長完全不接受我的解釋,
只要我賠五十倍,
他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
不然他就報警處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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