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22690)
|
---|
:jolin: 社會是黑暗的......
特警急先鋒跟一週刊的電話隨身攜帶 學校不處理∼就上電視吧:cool: |
我有兩個暴力哥哥~~~
從小到大沒機會被人欺負:D |
回覆: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看起壞壞的小孩不見得真的有啥背景 , 搞不好只是個把聰明用在不對的地方的小鬼頭 , 可是不管怎樣 , 台灣已經有夠多的爛人了 , 所以建議您 ...
. . . . 用力的整死那些王八蛋吧 ! 管他的將來那麼多幹麻 , 若真有心悔改的話 , 將來還是會有重見天日的時候 , 不用手下留情 , 不然很可能因此造就了一個明日之星 ~ 社會刑事案件頭條 :think: |
我覺得 報警處理比較好 說啥幫派有的沒的 那些大多都是混假的
真的來了警察要找他們 一個一個當場嚇得屁滾尿流失了魂 我讀國中的時候 我身邊一堆飆車族 我同學也有人父親販毒被抓 母親接著賣 那位同學也拿來班上賣班上的同學 可是 出了事情 找警察來 還不是一隻一隻乖的跟貓一樣 烙狠話大家都會 有膽拼命的沒幾個 找警察比較實在 不過 比較糟的情況是 有些警察是不管事的 |
回覆: 在學校被人恐嚇勒索,怎麼處理?
引用:
不法份子單單口頭上恐嚇善良商家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命善良商家繳保護費,單單口頭上威脅善良商家就已算犯罪,那怕尚未殺人放火下毒等等等等。 被人口頭上威脅,不一定要關於金錢才算犯罪;口頭上威脅他人要殺人,要放火,要下毒,要使用宗教儀式加害等等等等等等,單單口頭上威脅他人就已算犯罪,那怕尚未殺人放火下毒等等等等。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三百零五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單單口頭上威脅他人就已算犯罪.....被人口頭上威脅,自然得搜證,例如錄音呀 實務上,雖然這種家庭的父母不太care小孩,但是,家長拿錄音帶或錄影帶親自拜訪這種家庭的父母,理性溝通,這種家庭的父母還是會約束小孩 畢竟,有錄音帶或錄影帶為物證了............ |
感謝各位的回應.孩子總還是孩子.總之還是要用嚇唬的才是正途就對了.:D 找父母親還是有些作用的.如果不是遇到蘇拉,那就找back出來警告他囉.
|
請問一下這樣算恐嚇嗎.....
我於日前前往台中NOVA購物時, 手中拿著欲購買之物品, 因不慎進入警報區致使警報器響, 而店家不接受我的解釋, 將我當成小偷,且向我要求該物品五十倍金額, 甚至說了如果我賠五十倍他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報警處理, 而且把我當小偷看,當時賣場人很多, 因此,請問我是否可以針對名譽上的損失要求合理賠償, 還有對店家提出恐嚇的告訴? |
引用:
從您所述的狀況來說,並未看到店家有對您恐嚇的行為. 基本上要提出公然侮辱的官司是可以的.有不特定人士在場的第一要件已經成立.有判例可以請店家賠償一百倍購物金額. 不過您首先得證明您沒有意圖要偷竊. 因為拿著欲購買的東西進入警報區,這點有些說不通,不過您若是可以舉證證明該店家的通道設計不合理導致您誤進入.也是可以的.或者您可以想一下,您是把東西拿在手上?還是放在袋子裡?如果是放在手上,而誤入警報區,店家要因此說您有意偷竊,這似乎在常理上說不通.可以依此請法官心證.因為拿著未結帳的物品進入警報區並不代表您個人有意偷竊. 第二是店家有沒有實際的行為對您形成公然侮辱?把你當小偷看,有沒有說您是小偷?有沒有對您個人作脫序的謾罵?這點也是您要證明的地方. 以上兩點,先考慮過.再來走司法途徑勝算較大. |
引用:
對岸有人醬告某量販店, 且求償成功, 好像算大筆囉, 想好打贏的方式吧~ |
請問當時他向我要求五十倍的賠償這點算不算恐嚇呢?
地檢署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了, 因為我偷竊的動機不足且無直接證據證明我要偷竊, 所以判決不起訴, 我當時是將想買的東西拿在手上, 後來在他門店內逛的時候, 再看一台展示機,那台展示機就在警報區附近, 而我誤觸之後,我也過去表示我願意馬上支付那個物品的價額, 但是該店店長完全不接受我的解釋, 只要我賠五十倍, 他可以當什麼都沒發生, 不然他就報警處理。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1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