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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裡一推貪婪者的模樣真令人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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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整篇看完,就這句說的最有理 |
引用:
我也是整篇看完... 好累 :jolin: |
引用:
廠商進貨價格與製造商成本有何關係? 最新的產品因為少量高價所以利潤的確是最高的 小弟賣過pc相關產品,所以對商家來說這的確是好利潤 題外話 :) |
既然移到78區了 大家高高興興的吵就好了.
小弟也是幫訂購者講話的. 我本身也沒訂. "本來" 連名人的會員都沒加入. 不過 早上看到什麼中信局招標 想買HP的螢幕. 加入後才發現 是公家機關才能買.........:jolin: 唉 又讓一個商家 拿到個人資料了..........好險 我是亂寫的:p |
所以下次有看到一堆人在搶"特價"或"流血價"時,
要道德勸說??????:jolin: :shock: :jolin: :shock: |
外國廠商注重他的品牌價值,所以願意負責。
我記得很久以前買賣王也曾經發生過nb標錯的事件, 我只記得最後也是訂單不成立。 台灣法律保護消費者的真的很少,相信大家一定常常看到 什麼本公司保留訂單接受與否的權利這種宣告, 尤其名人的網站又告訴你訂單要電話通知才生效, 說真的當你按下同意時...你就注定打不贏官司了:rolleyes: 我沒有去過名人網站,不過? 如果今天是採用線上刷卡,當我已完成付款時, 交易是否算是已經成立了呢? 另外,有些人用詞太激烈了,這就是紛爭的來源, 當你用一根手指指著別人罵的時候,其他四根不是正指著自己? 要別人將心比心何不自己也將心比心呢? 這樣大家討論會比較輕鬆吧,消消火藥味嚕:D |
很簡單
在台灣是情-->理-->法 你覺得店家很可憐,只少打了個零就要賠那麼多錢 台灣法官肯定也是會判店家不用賠 在歐美國家就沒那麼簡單了 一切都是法-->理-->情 你少打個零,就是你的錯 就是要照那個價格賣啊 |
引用:
佔人家便宜並沒有對或錯 地上有錢當然也可以撿起來放進口袋裡 問題是 當出現有人說那地上的錢是他掉的 而且可以提出證明真是他掉的沒錯 這時就該放手了 不是嗎 |
我什麼都不知道...後知後覺...
G550就很夠我用了:D |
被吉他拱了,還是出來說兩句話∼∼
很多台灣廠商都是這樣,反正搞錯了也無所謂,政府不抓老百姓健忘,商譽受損也無所謂,反正一皮天下無難事,我想沒有人想要他們破產,問題是這些東西是一個合約,你願賣我願買何來貪婪之理?相信亞馬遜之前的DVD事件賠的應該不下千萬,本身廠商就應該努力防堵這種事件的發生,卻想省下這種不該省得成本,出了事情怪誰?怪小氣的廠商還是貪小便宜的消費者?這對於消費者或是廠商都是一種傷害,在一般的購買管道下,廠商標錯價與我何干?這是廠商自己的問題,我只知道廠商願意以低價售出,東西便宜又好我當然跟他買,能買多少買多少當然是看我高興,台灣的消費者都已經處於弱勢了,再不團結一點廠商就吃定大家了,相信很多會買1區或是2區DVD的玩家對這些話一定都感同身受∼∼: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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