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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牛有瘦肉精
不要吃不就得了 去春吶很危險 不要去不就得了 選一個比較不危險的去做不就好了 你在墾丁飯店被怎樣 誰會說你活該 我同情這個被害者-> 也認為他自己也有些責任->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
引用:
很多人不能接受對事不對人,可能是因為自己常常對人不對事。 |
引用:
本來沒打算回這篇的,但特別標這句出來,寫一點東西好了。 用譬喻的方式,就好像是數學裡的交集、子集的問題一般,這裡面 可以發揮的空間很大、很大。就是說,它們不是絕對獨立的東西。 (強調一下,我用了「絕對」這兩個字。) 很有名的,三隻小豬的故事(不是指之前的成語事件)。 從本質切入,我們的社會(包含全世界),說穿了,其實就是 ○○,○○○○○○○○○○,○○○○○○○○○○○○○○○○○○○○○○○○○○。 (抱歉,這是不能說的公開秘密,會出事,恕消音。) 所以辭彙的選擇上,如果偏重於個人情緒上的表達時(姑且不論 其構成要素),可能就會受到非難,也許會覺得根本就是莫明奇 妙?嘛--就是這樣啦!軍中術語不是有一句專打什麼的嗎? 這世界上不可理解的事,那多了!族繁不及備載! 不祇是新聞這篇,基本上,凡舉犯罪事件,都可以納入此範圍。 所以「發生車禍」、「擦身而過」等,都可以……是元素。 結論: 說女生活該?嗯,有理! 說男子可惡?嗯,正確! 說警察有錯?嗯,確實! 說鄉民渾蛋?嗯,賓果! 說鄉長正義?嗯,嘻嘻 :D 尋求平安,再來是追隨幸福,行有餘而推己及人。 所以,在語言做事上,行規不逾矩。我以為這是條好走的路。 --- 最後,一個題外話……這個……兄臺師承何處呀? (其實我是比較想問這個問題的啦! :sh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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