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瘋春吶睡帳篷 女控醉遭輪流性侵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64781)

以月為影 2012-04-13 03:55 PM

美國牛有瘦肉精

不要吃不就得了

去春吶很危險

不要去不就得了

選一個比較不危險的去做不就好了

你在墾丁飯店被怎樣 誰會說你活該

我同情這個被害者->

也認為他自己也有些責任->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cesarlin 2012-04-13 03:58 PM

引用:
作者美國牛
閣下似乎將「自由言論」視為「對他人之干涉」

若閣下能夠冷靜的看待,他人對「自身行為的言論」,不等同真的是「要求自身行為的改善」,而能夠冷靜的思考,他人的言論僅是對於「您的行為」之評論,而非等同「對您的評論」

或許必能了解並體會他人言論之深意

若您能了解,行為之評論並非等同針對任何人,相信您最後一句話,「您管不著,又不想管」也不會「特地跳出來」說「別人在管你」

參考


很多人不能接受對事不對人,可能是因為自己常常對人不對事。

typh 2012-04-13 04:29 PM

引用:
作者美國牛
別人在「自認為」危險的環境中,遭遇到「不好的事件」,就可以說這個人「活該」或「不值得同情」

那是否在「交通繁忙」的街頭不小心「發生車禍」、在「人潮壅擠」的街道中和流氓不小心擦身而過,被「打得半死」、搭乘「飛機」遭到空難,也都是所謂的「活該」或「不值得同情」??

因此,是否一個人「活該」或「不值得同情」,都只是因為「我不喜歡某人做甚麼事情」或「對某人做的事情有偏見」?而忽略這個人做這件事情的「動機」或「本意」?

參考

本來沒打算回這篇的,但特別標這句出來,寫一點東西好了。

用譬喻的方式,就好像是數學裡的交集、子集的問題一般,這裡面
可以發揮的空間很大、很大。就是說,它們不是絕對獨立的東西。
(強調一下,我用了「絕對」這兩個字。)

很有名的,三隻小豬的故事(不是指之前的成語事件)。

從本質切入,我們的社會(包含全世界),說穿了,其實就是
○○,○○○○○○○○○○,○○○○○○○○○○○○○○○○○○○○○○○○○○。
(抱歉,這是不能說的公開秘密,會出事,恕消音。)

所以辭彙的選擇上,如果偏重於個人情緒上的表達時(姑且不論
其構成要素),可能就會受到非難,也許會覺得根本就是莫明奇
妙?嘛--就是這樣啦!軍中術語不是有一句專打什麼的嗎?
這世界上不可理解的事,那多了!族繁不及備載!

不祇是新聞這篇,基本上,凡舉犯罪事件,都可以納入此範圍。
所以「發生車禍」、「擦身而過」等,都可以……是元素。



結論:

說女生活該?嗯,有理!

說男子可惡?嗯,正確!

說警察有錯?嗯,確實!

說鄉民渾蛋?嗯,賓果!

說鄉長正義?嗯,嘻嘻 :D

尋求平安,再來是追隨幸福,行有餘而推己及人。
所以,在語言做事上,行規不逾矩。我以為這是條好走的路。

---

最後,一個題外話……這個……兄臺師承何處呀?

(其實我是比較想問這個問題的啦! :shy: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0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