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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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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很多, 但是, 東西不是自己就不要拿, 很難理解嗎!??!?!?! BTW, 第一句是啥因果?!?! 可以請求報償, 有拿槍抵著你說一定要嗎? 拾金不昧這麼痛苦!?!? 如果今天社會觀感認為這6000討的剛好, 那才叫做他媽的道德淪喪! 很高興, 大部分人都認為6000拿了一定衰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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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job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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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3456789 |
一個小小的做人道理而已,為什麼要把他搞的這麼複雜? 長篇大道咧...
撿到別人的財�**暀H家就對了,還要求什麼回饋? 不屬於自己的就別拿啊? :think: |
引用:
一開始就掉到自己的貪念裡 接下來就看能把它合理化到什麼程度 書讀越多真的會越難理解沒錯... |
引用:
這句話講的好棒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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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是做好事 侵佔不還是做壞事 要求報酬是中性行為 這樣鄉民很難理解? :confused: 什麼時候做好事變成應該的 社會大眾必須人人被槍頂著去照顧窮人了? 我只問一句 今天如果丟錢的是郭台銘,是孫道存 撿到錢要報酬的是一個三級貧戶、未婚媽媽 各位會否用一樣的標準來看,就這樣 |
在看看這個新聞,大眾覺得溫馨
想了因果…白搭火車6年 補票款10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4/2/2iy7o.html "女兒過去天天搭火車,從八堵到松山上班,但這六年來都沒付車資;如今女兒遠嫁海外,請父親替她還清這六年的車資,總共十萬元。" 兩個案例相比一下........... 感觸很深阿......... 只要社會觀感對了,合法違法已經不重要了 情理法,法理情......兩種價值觀的不同而已 |
引用:
所以說拿去丟垃圾桶裡也可以囉? 就沖著撿到的人冒著自己的不方便拿到警察局等失主過來,索要報酬很過份? 如果人人都不索要報酬,那麼還真是一個路不拾遺的社會 看到丟掉的東西踢到路邊去就好了,誰要撿 :stupefy: 法律會這麼規定不是沒有原因的,敢勇於踐行法律的人應該受到肯定,而非責難 :mad: |
引用:
您可以做的比法律規定的更好,您為什麼不做勒~? 為什麼要拉著對自己沒損失但有利於自己的法律不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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