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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之傳說 2009-11-24 10:16 AM

問題點要說清楚,以2高為例:
內側(左邊)車道=只能以110最高速限行駛(一定有人不知道何謂內側車道) :jolin:
中間車道=最低速限80
外側(右邊)車道=最低速限60

先看車子開在哪個車道再來討論合法與否的問題,可惜的是很多慢車是開在內側及中間車道,相信各位遇到很多了。

如果在外側車道開60,那是合法範圍,不過別怪我沒提醒你,外側車道是有很多卡車、砂石車、巴士,別指望這些車能煞得住,
當他們往中間車道急切導致車禍發生時,在道義上來說,你真的是罪該萬死。

skylinesv 2009-11-24 12:05 PM

講到法規

是不是又會氣死一次

高速公路 最低速限60 <<< 應該要提高到80

60這個速度 跟高速公路很不搭嘎

XD 要修法 免得我們在這邊吵

n_akemi 2009-11-24 03:27 PM

引用:
作者永遠之傳說
如果在外側車道開60,那是合法範圍,不過別怪我沒提醒你,外側車道是有很多卡車、砂石車、巴士,別指望這些車能煞得住,
當他們往中間車道急切導致車禍發生時,在道義上來說,你真的是罪該萬死。
這是什麼爛邏輯?道義上來說...
不管什麼問題,關合法駕駛屁事!

要怪大型車駕駛未保持安全距離違法超車。
違法行為造成的傷害要由違法者來承擔。

如果違法行為肇因是由另一個違法者所造成...
則追溯前違法者罰責,依行為嚴重程度減輕後者罰責。
但是若已造成傷亡,無罰責?別傻了...

所以如果市區路邊紅線違停,造成計程車併排暫停,則並不能減輕後者之罰責
因為紅線本來就不能暫停上下乘客。

但若因此妨礙車輛行進,造成機車無車道可行駛。
原則上機車應不能入內車道,但實務上若有罰則通常會減輕...

對速限有問題,請依合法程序要求修法變更。

n_akemi 2009-11-24 03:34 PM

引用:
作者randy1970
但是目前的道路規範只規定在不塞車的狀態下行使內側車道不得低於最高時速(好像是這樣解釋對吧?)
但是並沒有罰責跟強制力, 所以我們也沒有權力要求他提高駕駛速度, 除非他開在最內車道(超車道)
記得有規定未滿80不得行駛中車道。
法條要找一下,不過我懶得翻了...

除非只有兩線車道...

操級廢員 2009-11-24 04:41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記得有規定未滿80不得行駛中車道。
法條要找一下,不過我懶得翻了...

除非只有兩線車道...


根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引用: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
 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
 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
 ,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
   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
   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
   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
   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
   道超越前車。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
   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
   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駛於長陡
   坡之下坡路段,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外側車道
   ,並禁止變換車道。
 五、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
   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爬坡道,並
   禁止變換車道。
 六、拖吊車輛於執行拖吊任務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
   行駛外側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
 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
 ,必要時得不受車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
 警示標識。

操級廢員 2009-11-24 05:17 PM

引用:
作者skylinesv
講到法規

是不是又會氣死一次

高速公路 最低速限60 <<< 應該要提高到80

60這個速度 跟高速公路很不搭嘎

XD 要修法 免得我們在這邊吵


60kph和高速公路不搭?
那日本和南韓的高速公路的最低速限才50kph不就更落後?
十幾年前, 隨著國道三號通車及國道一號陸續拓寬為同向三線車道,
為了避免慢速車佔用中線甚至內側車道, 影響車流順暢.
所以修訂了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的第八條,
明文規定時速低於八十公里的慢速小型車必須行駛於最外側車道.
(大型車則依規定只能行駛於最外側車道, 只有超越前車時才能暫時行駛於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

操級廢員 2009-11-24 05:38 PM

引用:
作者永遠之傳說
問題點要說清楚,以2高為例:
內側(左邊)車道=只能以110最高速限行駛(一定有人不知道何謂內側車道) :jolin:
中間車道=最低速限80
外側(右邊)車道=最低速限60

先看車子開在哪個車道再來討論合法與否的問題,可惜的是很多慢車是開在內側及中間車道,相信各位遇到很多了。

如果在外側車道開60,那是合法範圍,不過別怪我沒提醒你,外側車道是有很多卡車、砂石車、巴士,別指望這些車能煞得住,
當他們往中間車道急切導致車禍發生時,在道義上來說,你真的是罪該萬死。


那些依規定只能開在外側車道的大卡車砂石車等載重車輛,
它們的最高速限是時速90公里, 並不是100甚至110公里,
所以他們若煞不住, 一定是駕駛超速或未注意前方狀況等疏失.
在一般平面道路上, 最高時速限制大約是50∼60公里,
但是一般道路有交叉路口, 所以到了路口常常會有左右轉的車輛,
這些左右轉的車輛能開多快? 如果是大型車要轉彎, 時速應該都很慢吧!
就算是小型車, 也不是每個駕駛都有藤原拓海甩尾的本領,
所以在平面道路上我們都隨時要有從時速50∼60煞停的準備了,
那在高速公路上從時速90減速到60會很難嗎?

sutl 2009-11-24 05:38 PM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60kph和高速公路不搭?
那日本和南韓的高速公路的最低速限才50kph不就更落後?

今年五月去日本北陸地區旅遊,那邊兩線道高速公路線速才80。

不過大家都開110就是了...

sutl 2009-11-24 05:49 PM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那些依規定只能開在外側車道的大卡車砂石車等載重車輛,
它們的最高速限是時速90公里, 並不是100甚至110公里,

所以他們若煞不住, 一定是駕駛超速或未注意前方狀況等疏失.

所以在平面道路上我們都隨時要有從時速50∼60煞停的準備了,
那在高速公路上從時速90減速到60會很難嗎?

不過由於警察並不抓超速90,所以大型車輛普遍的行車速度是110。(就算是大型車輛,總重在20噸以下時,是可以合法跑110的)

他們若煞不住,前方的小車就可以消失了...

車況正常的小車,全力ABS作動煞車,60煞停約16米,100~60約30米。速度越高煞車距離越長,不要拿低速的狀態去假想高速。

憨人 2009-11-24 06:10 PM

引用:
作者四大皆空
小弟以為可以先討論開60的原因


+1
我也很好奇在高速公路開60的原因是在那邊?
樓主人間蒸發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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