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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裡一推貪婪者的模樣真令人不敢恭維...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66911)

Jeff-h 2003-11-10 02:12 PM

所以才叫做 人啊
有貪婪的一面 ..也回有良知的一面
不用想太多
沒有人一直都是清高的..
只是那個人如果自己貪了那就算了
是他自己的問題.
把事情鬧大 ..不會比較好

prelude 2003-11-10 02:17 PM

回覆: 這裡一推貪婪者的模樣真令人不敢恭維...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iohazard0




對了,請一些喜歡抹黑人的大大放過我一馬吧,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學生,連工都沒打過,絕對跟那個蝦米燦裩3C的沒有任何關係(我對那裡的概念只有東西賣得都很貴這一點~"~),只不過就一個『正常人』的觀點來看這件事罷了。拿個事件來做比喻,就好像道路上有個裂縫,你知道國家不是故意挖條裂縫要讓你跌倒,你也知道你可以轉個灣不被這條溝絆倒,但你還是故意繼續往前騎。好~你跌倒了,現在你去請大家一起來這裡跌倒,然後一起聲請國賠。道路有裂縫害人受傷,國家絕對要道歉,但請問國家該賠錢嗎?其中是非你怎麼判斷?我想,就用你的心吧。


國外的大廠DELL
前一陣子也是出了類似的問題
一顆200GB的硬碟只要22塊美金(after $200 rebate!!!!!)
其實可能只是$100現金回饋
但是誤登為$200 rebate
一堆訂單湧入
DELL還不是勇於認錯
這跟國家賠償的例子無關吧...

boarder 2003-11-10 03:44 PM

回覆: 回覆: 這裡一推貪婪者的模樣真令人不敢恭維...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relude
國外的大廠DELL
前一陣子也是出了類似的問題
一顆200GB的硬碟只要22塊美金(after $200 rebate!!!!!)
其實可能只是$100現金回饋
但是誤登為$200 rebate
一堆訂單湧入
DELL還不是勇於認錯
這跟國家賠償的例子無關吧...


外國廠商好像都比較敢負責說

不過他們是做國際的, 不負責全世界都知道
台灣廠商反正做爛了換個名字又可以出來吧 ...

Rosette 2003-11-10 04:53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omputer Cowboy
各位有沒有想過最後真的要賠償時,倒霉的是名人還是他屬下辦事犯錯的小職員,你以為他不會向小職員追討一切的損失?

看了一大串,這也是我唯一想到的.......................

JING FENG 2003-11-10 05:2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osette
看了一大串,這也是我唯一想到的.......................


看了這個事件,你想呢~
如果名人的老闆跟某些貪婪者一樣的話.
是誰要負責......如果名人在員工入職時,有類似的條款.
以後如果扯到法律,也會有"替死"的人.

PS:當初去光華某家電腦公司工作時,就簽了條約,裡面有一條.
員工自行幫客戶安裝非法軟體時,員工自行負責....不關公司的事...(類似內容)

那你以為可以不幫客人裝嗎?
老闆會"叫你裝"~:D
除非你不想做了,不然你"敢不裝"嗎?
最後,還是出事了(輪流的,反正平均1~2年出一次)
都是由"某個員工負責賠錢",老闆可是完全不理的...

最好玩的是,一進去這家公司,每個員工,都會教我,怎樣在這家公司生存,不要被
上面的人騙..等等...造成員工完全的合群.:shy:

botdf 2003-11-10 07:4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dighole
既然要搞網路行銷,就必須有所體認,標價絕對不能打錯,否則就必須履行契約,不論任何產品,有形的東西或無形的服務都是一樣!


以要約之引誘的觀念來看, 這還有討論空間喔.

SHINFENG 2003-11-10 10:51 PM

即使知道標價錯誤,還是下了單,明知廠商不會乖乖的履約,還是態度強硬的硬凹,
於情於理於法,這樣的行為都沒有錯,所以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去批評這種行為到底適不適當。

但是,在現實生活裡,這種行為不見得每個人都能接受,雖然你沒有錯,但是別人對你的看法就會不一樣了,前面的網友就說過了,這樣的吃相太難看了

你得到實質的利益跟別人對你無形的看法,這就看你要怎麼取捨了

eemeeko 2003-11-10 11:44 PM

回覆: 回覆: 這裡一推貪婪者的模樣真令人不敢恭維...
 
我覺的大家都忽略了一個重點 大公司的服務態度會和小公司一樣??
區區名人3C怎麼跟HP,DELL,雅馬遜比??
名人在大家的眼中是好的廠商嗎?? 多少人下單前會看清楚契約??
每家交易網站的規則都不盡相同 大公司一定是訂單一下就要認帳
小公司呢?? 它們不會對自己多一些保護嗎??
且.為什麼我一看原本第一個發現的大大明明就有自知之明.定單會被名人用
甚麼條款給取消掉 他也有自知之明認為被取消是有道理的.所以等著看好戲...
但是為甚麼變成有人硬要為了得不到的東西告名人呢??
告的行為沒有不對.保護消費者沒有不對.
只是感覺上被濫用了..
就和現在一堆公投是一樣的...唉 離題了 居然扯到政治上去了.
再一個題外話 名人倒了就算了 反正對他印像本來就不好..

davidkhc 2003-11-10 11:58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HINFENG
即使知道標價錯誤,還是下了單,明知廠商不會乖乖的履約,還是態度強硬的硬凹,
於情於理於法,這樣的行為都沒有錯,所以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去批評這種行為到底適不適當。

但是,在現實生活裡,這種行為不見得每個人都能接受,雖然你沒有錯,但是別人對你的看法就會不一樣了,前面的網友就說過了,這樣的吃相太難看了

你得到實質的利益跟別人對你無形的看法,這就看你要怎麼取捨了


我想這件事上 消費者在道德上是有瑕疵的
但是如果合約是有效的 "明知廠商不會乖乖的履約"這句話就不會成立的
個人或公司只要在自主的情況下.所簽下的合約.不管事後發現合約內容有錯或
是其他因素.都不能單方修改或取消合約.否則只有法院相見

因此此事我們應該關注的是.廠商的自動回復單是否等同於合約確定單
如果不是:則根本沒合約效力.更談不上賠償問題
如果是等同的話.則確定單與網站公告內容不吻合時.到底哪邊的法律效力高??

至於法.理.情的這優先順序問題. 我想有在商場做過生意的人都瞭解
商場上沒有紛爭時.都是講情.理.法
但發生紛爭後 法字為先

君不見有多少的官司 都是在法院最後裁決前 才達成合解的

輕薄的假象 2003-11-11 12:46 AM

??????
 
這件事情是不是一個店家標錯價格,然後一堆人跑去訂!
結果就有人是跑出來說去訂的人是貪婪者?:confused:


真奇怪?要不是店家訂錯價格,會發生這種事情嗎?
一個店家居然連價格都訂錯,然後訂錯後又不認!
真的是濫到極點!:tu:


還有說訂的人是貪婪者的人也真奇怪?
是不是都是幼稚園的學生呢?
出了錯只會想一堆藉口要求原諒,連承擔犯錯所帶來後果的勇氣都沒有!
真是糟糕到極點!:mad:


不過我倒是覺得訂的人一點錯都沒有!
今天我看到一家店把一張卡訂得很便宜,為何我不跟他買?
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何那麼多人不懂呢?:confused: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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