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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1972 2003-11-07 03:1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echaome
網路標錯價的前例是有不少,像HP和之前的大飯店,雖然他們願意自己認賠,但我認為他們是已經先行評估過了公司規模,****效益和賠本金額的多少,才做出決定.當初那些賠本的金額對HP這些大公司來說,或許只是九牛一毛而已,認賠反而還可以做免費的新聞,算一算搞不好還賺哩!但以這次的例子來說,名人應該不算什麼大公司吧?認賠金額的總數我不知道有多少,但對他們來講應該算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極端一點來想好了,如果今天名人這個標錯價的9800,總共被訂了一萬張,你覺得他們應該要認賠嗎(平白虧一億元)?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麼決定?當然,實際上可能沒有一億元那麼誇張(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店家上去訂個上百張?),但很有可能這也是筆不小的數目.營利單位不是慈善機構,也是要評估得失再作決定的.


「名人」這家公司,在「訂單」的合約裡面,保留一條店家可以片面取消訂單的權利。在評估得失間,選擇了片面取消訂單這條路。弟想在這期間中,應該訂單接到不少,公司承受不起這樣的虧損。
一般說來,條約都會定得傾向於商家而不是消費者。
對於來此諸多討論的人們,心態有百百種,倒也不必一竿子打翻與貼標籤。
弟好奇的是,這家公司都有心要做網路上面的行銷了,在這件危機的處理上,會有怎樣子別出心裁的作法?倒是期許他可以化危機為轉機,增添一則商場小故事。
「名人」請你加油!
買不到卡的消費者,也不要動氣,到底法律會真的站在消費者這邊嗎?這點我就很存疑。

性格男人 2003-11-07 03:10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從這系列討論串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假道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xpuser
購物行為是>>認同商家條款之後<<才動作的
那是消費者自己的選擇
現在哪裡不是這樣做
所以法律到底站哪一邊,待斟酌


台灣人的法律 永遠都是站在有錢人那一邊

Mechaome 2003-11-07 03:14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從這系列討論串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假道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hoads
你有沒看懂我在說什麼嗎??有那麼難了解嗎?
一些人總是再事後跳出來罵,指責.嗤之以鼻那些"貪小便宜的"的人
這算什麼??自己很清高嗎

我早說我不可能拿到貨..事實上去訂的人都是去玩的.
怎麼那麼多激動的事後高人老愛自識清高來批判別人.莫名其妙


你寫的東西很簡單,我看得懂.但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懂我說的呢?
貪小便宜乃人之常情,這點的確是沒什麼好批評的<==這是我的看法.
想佔人便宜卻沒佔到便宜時,自己摸摸鼻子就算了嘛!不需要義正嚴詞的,好像人家不給你佔便宜,就是罪該萬死一樣.<==這也是我的看法.
我不認為貪個便宜有啥大不了的,但沒佔到便宜卻又義正嚴詞的批評不給你佔便宜的人,這難道不是一種假清高,假道學?
先看懂我的意思,不需要急著用嘲諷的口吻來回文.:cool:

xpuser 2003-11-07 03:17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從這系列討論串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假道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性格男人
台灣人的法律 永遠都是站在有錢人那一邊


就法律而言
不認同商家條款,就不要去購物

說商家太機車,說不過去
多少人看了標價還去殺價成交的
此時還不是不照標價付款,難道要店家去標不二價??????

不用一昧苛責商家,很多商家還可以讓消費者殺價呢

XGT4 2003-11-07 03:20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從這系列討論串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假道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性格男人
台灣人的法律 永遠都是站在有錢人那一邊


不不不...!是站在懂法律或有錢請律師的人的那一邊,放諸四海,皆以此為準則!:D

Mechaome 2003-11-07 03:23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從這系列討論串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假道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har0392
去請教學法律的朋友吧

既然交易已經成立.雙方無法單獨片面取消.

他來一個需要客服回覆才能成立.....那是屬於侵占消費者權利.為無效條款

有收到回信的網友.可以團結走法律途徑去拿貨

至於心態問題 ..法律也是允許人們有貪小便宜的喔

真的是賺到了...再說一次我沒訂喔

也算幫ATI多佔一點市場佔有率吧


如果請教個學法律的朋友,就可以下最後定奪,那也不需要存在打官司這種行為了吧...
他網站已經寫明了需客服回電確認後才成立訂單,消費者點了下去,表示你也已經同意這項條約.我也滿好奇若官司真的打下去,會是什麼結果.不妨有訂的人聯合起來走法律途徑,或許還有其他店家幫忙喔!(此次標錯價的訂單,搞不好以其他店家最多,有資本所以能大量下單撈一票:D)

性格男人 2003-11-07 03:24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從這系列討論串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假道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xpuser
就法律而言
不認同商家條款,就不要去購物


消保法 就一條專門針對商家條款的
不合理的條款 一樣無效

Ghost Lee 2003-11-07 03:29 PM

貪小便宜的大眾與衛道人士的小眾之戰....:think:

性格男人 2003-11-07 03:3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host Lee
貪小便宜的大眾與衛道人士的小眾之戰....:think:


這句話 欠公道喔

Youfown 2003-11-07 03:30 P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從這系列討論串也可以看到什麼叫做假道學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性格男人
法律並不沒允許什麼
只有合約怎寫 就怎做罷了
不過名人早就在合約中明定了一些保護自己的條款
雖然根據消基法 這種條款可以不算數
不過台灣的法官 還是 情理法 先講情在講理 最後才是法
這也因為如此 所以台灣消費者的權力非常低落



為何你總覺得可以透過這件事證明消費者權力低落??
根本就不行
只會讓賣家更鄙視消費者 目光短淺
消費者要得到保護在於要能自覺
店家膽敢做出忽視消費者權益的事 就力爭到底

然而 這件事呢??
消費者要靠漏洞得到虛擬尊重的快感 那還真可悲
因為有了這一次就沒有下次了
賣家會因此更謹慎 更友善??消費環境會更好??

反正台灣人就是這樣 喜歡一窩蜂
不跟著做 就被視為異類,裝清高
反正被人塗在臉上了 下次警惕點就是

抱歉了 各位
我應該學習各位"玩玩店家的精神"也來個100片9800XT
把店家弄垮了 賺到了 好爽 :jolin: :jolin: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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