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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轉彎車無優先路權,未讓直行車肇責較大!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5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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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覆 因為我的安全空間估計錯誤,已經被太座罵了一會.. 承上之前的問題,本次責任我應該要負擔幾成 ?? PS: 因為上述有網友說,未來絕對路權實施後,我應該要負擔 100% 但是我找不到法條來講述這種狀況 我以為我的這種情況,也是屬於 轉彎車、直行車的路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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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你是開車,很多機車騎士就是這樣死的。 目前法官素質參差不齊,所以大約是2~8成XD 目前法律正在慢慢修,所以法條找不到,所以目前就算是完全守法的駕駛,被你撞上還是可能賠2~8成... 轉彎車與直行車是指路口對撞衝突。 你這案例公車正在車道內,你就不可以鑽車縫,就算你覺得該車道寬到可以並排三部小客車也一樣。(在雙向單車道時,須在直線會車,不可在彎道會車) |
引用:
謝謝你的回覆,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希望各位網友不要跟我一樣,用賭博的心態拿全車的安全來當賭注 就算贏了面子、卻失去許多東西(時間、金錢、整天的好心情...) PS:我當天到底是怎麼啦.... :stupefy: |
引用:
日前有看新聞,像這類案件跑去事故鑑定委員會,平均一個案件處理的時間是 6~10 秒 他這個影片還沒看完時間就已經超過了 所以現場警察畫的位置圖翻開,第一眼看起來是甲方錯,那就幾乎篤定甲方錯了,因為他們根本就沒空詳細看下去,因為他們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所以才能這樣快速結案 跑法院法官會依照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做為裁量,烏龍鑑定結果造成烏龍判決 |
道安 102
路口右轉 已經在待轉車道,三十公尺前使用方向燈 尚未在待轉車道,六十公尺前使用 道安 98、99 變換車道、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 兩車同向,相同車道,前車右轉,後車撞上去後車主因 ( 超車從左側 ) 兩車同向,不同車道,變換車道者主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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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前講的就是這一篇. 小建網友會知道[沒有規定同車道不能超車]而來糾正漲停網友,是因為更早前我就糾正過小建網友. 在我糾正小建網友之前,他們兩位一直都在宣導機車騎在路中央時,若後車想超車必須變換車道超車,不能同車道超車,所以前車沒義務讓後車超車. 但這都不正確,是憑自己想法胡亂解釋的結果,這是錯誤的宣導. 當然,現在他們都知道自己錯了,不過某人會忘了自己也常錯,卻還常常指稱別人不懂交通規則. |
引用:
哈!??? 「交通規則」是啥小東東!? :ase 不但可當「聖經」傳教,又可無視、「任我行」,真是萬能!! :D |
每個人都有可能會搞錯 , 貴在能知錯而改 .
怕的是被別人糾正時 , 卻堅持自己沒錯 , 反而批評別人講太多 . 或者是硬ㄠ . 樓上兩位就是最典型的示範 . 沒出事 , 就叫機車鑽鑽鑽別擋路 . 出了事 , 就罵機車亂騎亂鑽 ! |
所以我一直認為機車就騎正中間
再考慮超車距離 很明顯車道分割根本是不可行的 而且很多問題都是這樣貼近才發生的 |
台灣駕照太好考是交通混亂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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