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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3月27日晚上六點半凱達格蘭大道,支持受害者和家屬的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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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判, 表示法界人士業餘, 不去加強專業素養, 還叫這麼大聲, 臉皮夠厚吧? 無恥!!!
死刑比較貴, 是不是律師收太多鐘點費了? 既然有那麼多人權律師 以後任何案件就免費辯護唄, 成本保證下降 要下地獄那位王婆, 請帶親族和死刑犯共渡餘生, 被殺害強姦, 不得對外求救.. 知法玩法者, 法律人士也 |
支持~
一句話 殺人者死 :) 3/27 晚上 6:30 請大家踴躍參加, 受害者不能在弱勢下去了!! :think: |
引用:
對方如果不想死也不想付錢就沒皮條了...... 到頭來還是得要我們幫他強制做選擇,仍舊回到原點 :ase |
引用:
不付錢就沒飯吃啊 如果沒飯吃也不會死... 那時候就不是人不人權的問題了 :laugh: 而是虐待妖魔的問題了 放心啦,廢死連盟都那麼有慈悲心 一定會全額補助 不會讓這種事發生的 :D |
引用:
我還是支持陪審團制度 日本都開始實施了,愛抄日本的台灣幾年後跟進呢? |
引用:
這點我也同意你的看法 二者相同的地方, 都有"反映直接民意" 就算有陪審制度, 還是有大法官丫, 是不? 目前人權團體恐走向大法官做最後裁決 不過現在法界精心設計的騙局, 恐怕各個戰鬥位置都擺上他們的人 結果難料 =========== 大家應該把焦點放在如何降低犯罪率身上, 並請教法界人士, 他們對此 有何具體看法 至於目前以為衝撞就有妥協空間的人權團體, 我是建議和他們對決 明確表達沒有廢死的空間, 也沒有什麼條件可談 最好一一把他們打回原形; 不論是法官, 或是人權律師, 大家就鎖定幾個 看他們日常生活的所做所為, 是否真為人權賣命... |
引用:
依我對台灣人的了解,我傾向後者,就是 一次性的燃燒熱情 :D 會有後續的活動嗎?我不知道,要看這次活動辦的怎樣,有沒有變調, 有沒有人接力,總之等活動結束再看看 你希望有後續的活動嗎?:D 我是希望還有,因為這問題總是要解決, 不然如果其他大新聞出現,這件事可能還要再等另一個七年才會有人想起來 :D |
1.如果你硬要把法律這樣扭曲解釋,那我也沒有辦法
因為即使法務部長想要救這些死刑犯 也要依個案提出合理的理由 而不是這樣消極不作為!!! 還是你認為消極不作為是一件很合理的事??? 2.怎麼扯到立法了??? 行為是否違法只看有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符合就是違法 難不成你希望司法審判時 先看你的身份地位高不高再來決定你犯那一條罪??? 3.原來刑案定讞前至少三審的法官都不是人??? 不然怎麼會是一人決定??? 沒有前面至少三審法官判決過 怎麼會送到法務部作最後的確認??? 4.7年來沒簽死刑執行令的那幾位前法務部長是否瀆職不是我說了算! 44位死刑都已經『定讞』!!! 你要不要解釋一下「定讞」是什麼意思??? 法務部長也是公務員! 把死刑案拖著不處理 不知道有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 還是你認為公務員消極不作為是一件很合理的事??? 5.是你一直要把受害家屬的心態和死刑合在一起講! 受害家屬的心態怎樣才算正確??? 不管受害家屬的心態是什麼,受害家屬有違法的行為嗎??? 還是你認為連思想也要管制??? 6.你不覺得這些話去跟沒有計畫就要廢除死刑的團體講比較好嗎??? 實際上 因為你比較聰明所以能夠從復仇面提出「讓受害者或其親屬為死刑執行人」的辦法 而我比較笨,所以只能因此才去思考出「如果沒有親屬怎麼辦」這樣的衍生問題 不知道這答案你滿意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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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太多了!
湯英伸案只是回應你的「自己執行復仇的本事和決心」的例子! To marks大 「目前」我反對廢除死刑 但如果廢除死刑團能提出可行的配套計劃 我認為可以暫停死刑來試行看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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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是人民公審的精神 亂抽的 可能來的是阿狗ㄚ貓 甚至潛在殺人犯
台灣都可買票了 老曹也都不鳥法院了 還有搞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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