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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barret 2007-08-31 02:25 AM

那個叫referee_c的,對我就是在說你。

你可以改個名字啦,叫做『如果』先生。

rizeyu 2007-08-31 03:57 AM

引用:
作者mmx168
等你改吃素後再來討論這個話題.......

:jolin:
等你換個腦代後再來討論這個話題.......

drasil 2007-08-31 09:51 AM

排除了假設先生,回到正題。
虐殺動物從法律上來說是要罰錢的,2萬以上10萬以下。我覺得這個案子抓到了該罰10萬。

http://www.hsapf.org/hsapf/p13/page13.htm

QOOQOO 2007-08-31 11:03 AM

:shock: 耶!!這就奇怪了~我在彰化市的茶吧,一樣的狗照版本但敘述的地點說的是彰化耶....這樣的情形不免令人懷疑有心人士藉此機會取得民眾的個人資料,或許有那一回事但看圖說故事一般人都會編,當時也要我跟我朋友簽署連署書的...這會不會是有心人士藉此機會騙取民眾的個人資料 :confused:

Mechaome 2007-08-31 11:11 AM

引用:
作者drasil
排除了假設先生,回到正題。
虐殺動物從法律上來說是要罰錢的,2萬以上10萬以下。我覺得這個案子抓到了該罰10萬。

http://www.hsapf.org/hsapf/p13/page13.htm

這個網址好像是舊的囉!現在已經有新修訂的動保法,棄養害或虐待動物,致動物重傷或死亡,除了罰款,最高可處一年有期徒刑。

請見以下網址,所有條文或編章節的第六章中所述。
動物保護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sp?no=1M0060027

Mechaome 2007-08-31 11:25 AM

引用:
作者QOOQOO
:shock: 耶!!這就奇怪了~我在彰化市的茶吧,一樣的狗照版本但敘述的地點說的是彰化耶....這樣的情形不免令人懷疑有心人士藉此機會取得民眾的個人資料,或許有那一回事但看圖說故事一般人都會編,當時也要我跟我朋友簽署連署書的...這會不會是有心人士藉此機會騙取民眾的個人資料 :confused:

應該是在台北縣新莊,有到現場的是台北縣照顧生命協會(照生會http://www.lco.org.tw/index.asp),這件事也有上新聞。如果寫彰化,不知那個網站是誤植還是其他目的。在連署的是照生會,不過各地區動保團體可能也有自行組織連署吧!可以查看他們是否有政府立案。

referee_c 2007-08-31 03:23 PM

忙完了,隔了一天才有空看討論後續.

既然許多網友不願面對[也有可能發生]的假設性問題,而願意討論的網友也與在下少有交集,那麼,在下就此告退.
造成紛爭,抱歉了.

ruinousdeity 2007-08-31 04:49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忙完了,隔了一天才有空看討論後續.

既然許多網友不願面對[也有可能發生]的假設性問題,而願意討論的網友也與在下少有交集,那麼,在下就此告退.
造成紛爭,抱歉了.

沒什麼好不願面對的,只是那很無聊而且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你說的事情,其實是有實際案例的
無情的養狗人
如果仔細搜尋國內外新聞內容,會發現有些新聞有提到對於
造成傷害的動物所採取的處理,有飼主的話就由飼主負起責任
沒有飼主,簡單俐落的安樂死....了不起用刀棍或者是下毒
找不到有人用"虐殺"這手段的....

我想這串大部分人應該都看的出來我的立場,
因為顧及禮貌跟多數人的閱讀觀感,
基本上我發言不喜歡有過於主觀的好惡...
堅持要我直說,那也無妨
以你說的那兩種假設情況,在我看來無論理由為何
我都極度鄙視厭惡這樣的行為人,就算背景再可憐值得同情
做的出這種事情足以代表一個人內心有極強的暴戾跟嗜血特質
一個人的背景跟他本身的為人與個人特質是兩件不相關的事
追根究底,做的出這種事情的人,根本不可能在意"尊重生命"這回事
對象是沒有抵抗能力的動物,更讓人覺得卑鄙,因為虐待動物
最多一年以下,多數是緩刑或者是役科罰金...不痛不癢....
只因殺人是重罪,所以找動物開刀,這種奸巧,我只用"俗辣"兩字通稱

天底下有很多人遭到動物攻擊的意外事件,難道這些人或是家屬
事後個個都變成動物虐待狂或者是虐殺狂嗎?
沒有吧?這不就代表在實際狀況下,當事人有其他選擇
而不用採取極端血腥殘酷的手段來化解自己的憤怒情緒?


很多心理因素的偏差行為都是漸進式的,有再多理由
行為異常就是行為異常,事實是掩蓋不了的....
在我看來,腺再最起碼有一個喜歡活物剝皮的心理異常者
在社會上趴趴走,沒有人能保證今天他剝的是一隻狗
讓他逮到機會,會不會想剝看看活人的?

你一直在意這個假設性的問題,在我看來有點偏執的傾向
說真的我很質疑你的動機出發點.... :flash: :unbelief:

既然你希望用主觀的方式進行討論,
那我也很不客氣的直接提出我對你的疑問
背景時空因素等等不設限,不用負擔責任,想怎樣做完全是FREE
你認為以你現在的性格,有機會的話,會不會考慮做類似虐殺動物的行為?

TRG-pro 2007-08-31 10:41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很多心理因素的偏差行為都是漸進式的,有再多理由
行為異常就是行為異常,事實是掩蓋不了的....
在我看來,腺再最起碼有一個喜歡活物剝皮的心理異常者
在社會上趴趴走,沒有人能保證今天他剝的是一隻狗
讓他逮到機會,會不會想剝看看活人的?
.


一樣是假設加推論, 電影看太多?

drasil 2007-08-31 11:38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忙完了,隔了一天才有空看討論後續.

既然許多網友不願面對[也有可能發生]的假設性問題,而願意討論的網友也與在下少有交集,那麼,在下就此告退.
造成紛爭,抱歉了.


在我看來有好幾個網友都寫出了對這個假設性問題的看法。
不過referee_c對自己虛擬出來的情境不知為何十分執著...或許是因為無人同意其觀點,所以其他的意見都不算真正面對?

在提到人命和狗命的價值之後,其實已經離題很遠了,也看不出跳到這個邏輯有何必要。所以我之前不知道為何會開始這個話題。 :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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