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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師注意 不得搜學生書包、置物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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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依法不得體罰,輔導又無效,一切依法處理又有何錯? 教師不該守法嗎? 另外,教師的專業不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嗎? 難道要包含"不守法"... :confused: 你的這一則發言,真是"(前)出師表"最後一句...... :laugh: |
突然回想起GTO其中一幕....
該班班長平時就會帶頭欺負鬼塚, 嘴裡講的一堆人權, 有啥問題就要控訴到家長會, 讓鬼塚不能拿他怎樣... 有天被外面的欺負了, 當場就對鬼塚說..."你不是老師嗎?怎麼可以放著學生被欺負不管?" 這算啥?只想挑好的吃! 學生有任何問題都不准老師管,一出事了就要老師負連帶責任或說自己未成年應該要被原諒... 學生已經眾多未成年的法律保護傘了,哪有啥資格跟成年人談一堆平等的人權! |
引用:
老兄,別跟不是在教育界不瞭解目前學生狀況的人白費唇舌啦! 有些人總是搞不清楚目前的多數學生情況 老是以些似是而非的理論來反駁..... 當了老師就知道有多少管理上的盲點,老師並無法全方位的堵住學生的不當行為 就如同法律規範一樣不能杜絕所有的犯罪..... 一昧的削減老師的管教權力,就會如同目前社會上一樣 有錢有勢的犯罪吃香喝辣,沒權沒位的犯罪被關十年二十年的..... 如果每個教育官員都到各學校第一線任教一年 目前的教改一定會全面改觀........ |
引用:
打開電視就知道..... 既得利益者都是這付嘴臉...... |
引用:
這個真好笑 :laugh: :laugh: :laugh: 不過....笑歸笑啦...假如成真的話....國家的未來令人擔憂阿... :think: |
已下是styxsioux 給我的回覆:
~~~~~~~~~~~~~~~~~~~~~~~~~~~ 賭博,是處分個人財產, 每個人都可以處分個人財產,就像您可以高興愛把錢丟到水裡,或拿去血拼,跟把錢輸在牌桌上,是完全沒有差別的,是毫無侵害到別人的,後續的「如果賭輸了...會怎樣怎樣....」,不是刑法要處理的問題。 賭輸了,摸摸鼻子回家睡大覺的人,這種人要處罰他甚麼?處罰他有意義嗎?大爺他就是高興輸錢,你能拿他怎樣? 賭輸了,去搶劫,去殺人的人,那好,搶劫依刑法第325條處罰,殺人依刑法第271條,這樣也夠了啊! 這是一種邏輯討論,刑法要討論的,是「他這個行為對社會產生了甚麼危害」,有危害,好,處罰;沒有危害,那就算接下來他會作甚麼,本階段的討論已經完畢,接下來他會作甚麼行為,由下個階段的討論去衡量。 您是法律系的學生嗎?您對社會法益,個人法益如何分別,似乎有相當大的誤解,民眾每日上街,是一種社會生活法益,但是搜索他們,卻是公權力對隱私的破壞,是對個人法益的破壞,而不是社會法益的破壞;同樣的,學生上學與學校秩序,也是社會法益,但是對學生搜書包,侵害的仍然是每個學生的個人隱私權法益,不是社會法益。 個人法益大於社會法益,這並不是通說,但是很多學者也採這個觀點,所謂「基本權大於國家權力」諒係基於此點,您不妨從林山田或者甘添貴的著述中,去研究一下。 ~~~~~~~~~~~~~~~~~~~~~~~~~~ 1.感謝你重視我的回應 2.我不反對賭博除罪化喔....但你引述的理由,真的是甘老師的邏輯嗎?....(玩股票賠錢也可能去搶,但玩股票卻沒罪)這樣的推論就可讓賭博除罪化......太草率了 3.我是個讀過些法律書的人 4.社會法益,個人法益真的能完整分割開嗎?否則怎麼能依你所學 ,認定我有所誤解呢? 5.我從不認為可以漫無條件基礎,就進行搜索or搜書包喔 6."學生上學與學校秩序,也是社會法益"....那學生在學校拿刀傷人.....傷的只是"被砍學生"的"個人法益"嗎? 7.看的出,你採的是林山田或者甘添貴學說;(我也許是誰也不睬吧) 8.恕我說些感想:很多教授離真實世界太遠了....這也就是法律界,有分為.學術界與實務界. 你們願意指正教授的錯誤,針對教授的理論反駁嗎?...還是樂於當個名師之徒? 9.之前外國有位教授,提出一個研究結果~ "長期用蓮蓬頭淋浴,沖頭....會產生錳中毒" 國內學者則指出~ 蓮蓬頭內的錳金屬,需要上千(還是上百,我忘了)度溫度才會釋出 ~~有誰用上千/上百度溫度,來洗澡?~~ 這就是個學術研究悲劇...... 恕我不再就法律與你討論...... |
引用:
你看不懂就直說吧 不要怪東怪西的 你的回文明顯可見 你不知道教師的專業是什麼 你應該先去弄懂教師的專業工作有哪些 我們才能繼續討論 都什麼時代了 還在古人那套傳道授業解惑 你的知識真的需要更新了 |
引用:
好吧~我就承認看不懂好了.......請明示---"教師的專業是什麼" 我倒想看看你.......吐不吐得出象牙..... :laugh: |
引用:
講到重點了!! 就是:特別權力關係 例:警察(違警罰法改掉以後,警察權已不再列入)(從以前的管區-->勤區) 目前還存在的特別權力關係有:監所+學校!! |
現在的小孩越來越沒有苦吃了
環境也沒法給小孩有磨練的環境 長大後會變成怎樣的人呢? 企業應該會覺得對岸的人比較好用吧 越來越沒有競爭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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