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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師注意 不得搜學生書包、置物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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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隨便他們搞
等到事情發生了 (有學生帶武器來學校/帶毒品來學校) 再讓那些人去吵吧 |
引用:
+1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回覆FlyNews網友:
民法上有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專屬權限屬於個人一身,不得授與他人,只能本人自己行使,例如人格權,身份權。 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屬於身份權,是不能授與教師的,即便父母同意,教師亦不能行使。 您所引的教育部制訂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是否有法律授權?如果僅僅是教育部自行制訂,沒有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當依據,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釋字443號) 另外,學校是營造物,得訂定營造物規則規範使用營造物之人,但不代表營造物與使用者之間就會成立特別權力關係,特別權力關係只是統括一種現象,不宜與營造物的利用關係劃上等號。 而且特別權力關係,在我國已經是不存在的了。充其量只能名為特別法律關係,這是學者通說與法院判決的一致看法。 以上意見,請您卓參。 |
我的老師甘添貴曾經主張要廢除賭博罪,原因為何?
賭博罪之所以要罰,一般的學者都是認為,因為賭博會輸錢,輸了錢 之後,會去搶,會去偷,所以要罰。 問題是,玩股票,也會輸錢,也會心情沮喪,也可能會去搶會去偷, 那是不是玩股票也要一律加以處罰? 談戀愛,也會失戀,也會兵變,更有可能殺人,殺同僚,那是不是要立法禁止使別人失戀? 大家的看法,都認為,學生不能搜他的書包,那他就會到帶刀帶槍帶毒品,學校就會秩序大亂,問題是,難道搜書包就能夠防止學生在學校動刀動槍吸毒品? 校園暴力事件,不是因為學生能夠在學校舞刀弄槍才引起的,都是源自青春期學生叛逆衝動的人格,加上我國教育方式的畸形化,一味重視升學主義,忽略了開發每個學生的潛能,成績好的學生被摸頭,成績壞的學生被打頭,最後成績壞的學生失去自信與被尊重,只能透過不正常的管道發洩。 整個國家的教育體系,只重視成績,只重視要小孩念一些莫名其妙的名校,不管是教育部,父母家長或老師,全都是混帳! |
學生攜帶違禁品又不是一兩天的事情.......如果因為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到學校
造成其他同學受傷或死亡.....請問責任是誰要負責?? 有沒有看過學生帶菜刀跟西瓜刀來學校的??有,,,,你覺得他是要來切西瓜的嗎?? |
引用:
太美妙的邏輯了.....那大家都來當學者了.... 廢除賭博罪>賭博無罪>大家來賭博>大家會去搶,會去偷>才有更多錢賭博..... 這個邏輯,也很容易成立阿.... 你的說法,明顯是在規避問題.... :jolin: 讀法律,最怕的就是>不利於自己論點的部份擺一邊 讀到老死,還是永遠相信自己那一套 老毛病又犯了.... 引用:
應該是先有學生帶違禁品,校方才會想撿查吧.... :o 個人的法益大於社會法益?....你都不提? "難道搜書包就能夠防止學生在學校動刀動槍吸毒品?" 所以,"體罰"的結果當然不一定有效..... (多補充營養,身體就一定表現健康嗎?不是的話,就不補充營養嗎?) "難道有法律,社會就太平了嗎?......支持廢憲.廢法???" |
引用:
說得好,真是好 如果站在這種角度,應該全民每天上街都要隨時被警察臨檢,而且不得拒絕 有機會攜帶違禁品的成年人應該不比學生少 所以為了要解決這些違禁品,所以就要讓警察任意檢查 因為就如你表達的“社會法益大於個人法益“一樣的道理呀 |
引用:
感謝,真是感謝.... 全民每天上街的社會行為....就是一種社會法益.... 你得先衡量,隨時被警察臨檢是否已妨礙社會法益.... 再衡量,學校抽檢抽屜,書包是否已妨礙社會法益... 海關應該要廢了嗎? sars來了,要不要檢疫,封院?..... |
引用:
我也贊成 不管是學生打砍學生、學生打砍教師 或教師打砍學生 一切依法處理 所以今後不會再有體罰的爭議 因為一切依法處理 題外話 一切依法處理後 教師還剩什麼專業? 沒有了教育專業 教師還是專業人士嗎? 醒醒吧 版上的教師網友們 不要讓大家把教師這個職業給瞧低了 |
引用:
大家趕快去當警察/立委吧 :laugh: :laugh: :laugh: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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